《孔乙己》缩写
作者: 曾潇谊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专管温酒。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说起话来,总让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中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原来读过书,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愈过愈穷,但写了一手好字,替人抄书却不老实,偷雇主家的书和纸张笔砚卖掉,被雇主家发现了就吊着打。但他在酒店里却从不拖欠酒钱,品行比谁都好。在酒店里被旁人耻笑揭发时,他也不生气,只是说不出话来,逼急眼了便说出“窃书不能算偷”这种令人哄笑的话。
有一次,他考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又要教我写,我非常不耐烦,他显出极惋惜的样子。有几回邻舍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讨茴香豆吃,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慌张地将碟子罩住,说道:“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在笑声里走散了。
他偷窃的恶习始终难改。掌柜听说这一回他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最终他先写服辩,后来被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谁也不知他是死是活。
中秋之后的一天,我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原来是孔乙己在柜台下对着门槛坐着。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他的眼神充满了恳求。此时周围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他们和掌柜都笑了。孔乙己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我发现他满手是泥,原来他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儿,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我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我到现在也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湖南省长沙市雅礼外国语学校
点评
作者保留了咸亨酒店伙计“我”的叙事视角,除了直接引用孔乙己几句有代表性的语言之外,其他语言描写都使用了转述,简洁明了。在略写大家对孔乙己的笑话嘲弄的同时,作者详写了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喝酒的情形,在缩写的基础上又保留了原文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