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初步的逻辑和修辞知识
学习任务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学习任务群要求考生“反思和总结自己写作时遣词造句的经验,建构初步的逻辑和修辞知识,提高语用能力,增强表达的个性化”。2024年高考语言文字运用题体现出语言建构、逻辑推断、审美认知等多种能力的综合考查。高考命题在对多考点综合性考查的同时,追求知识、能力与品质的贯通,加大了对思维品质考查的力度。因此,考生要注重逻辑和修辞知识的积累、梳理。
知识整合
一、逻辑知识梳理
1.概念。概念是事物的特有属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每一个概念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这就是概念的外延。概念与概念的关系有以下几种:全同关系(两个概念内涵不一样,外延却一样,两个概念就呈现全同关系)、包含关系(两个相关的概念,一个外延大,是大概念;一个外延小,是小概念,大概念包含了小概念的全部外延)、交叉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一部分重合)、反对关系(在同一个大概念下面的两个小概念,如果两个小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大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就有反对关系)、矛盾关系(在同一个大概念下面的两个小概念,如果两个小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于大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就有矛盾关系)。
2.判断。(1)简单判断。这种判断直接对事物进行肯定或否定,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因此又把它叫作直言判断。(2)复合判断。包括:①假言判断,包括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必要条件假言判断,通常前者用假设复句“如果……那么……”“假如……就……”来表示,后者用条件复句“只有……才……”“没有……就没有……”“不……不……”“除非……才……”来表示。②选言判断,包括相容判断和不相容判断,通常前者用“……或……或……”来表示,后者用“不是……就是……”来表示。
3.演绎推理。(1)三段论。简单来说,这是一种以“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为结构的逻辑推理方式,其基本逻辑是: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是a,那么,它的部分也必然是a;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不是,那么,它的部分也必然不是a。(2)假言推理。以假言判断作前提的演绎推理,就叫假言推理。假言判断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因此,假言推理也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3)选言推理。以选言判断作前提的演绎推理叫选言推理。由于选言判断分为相容判断和不相容判断,所以选言推理也分为相容选言推理和不相容选言推理。(4)归纳推理。由特殊到一般的认识过程,就要运用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形式,有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其中不完全归纳法又分为简单枚举法和科学归纳法。①完全归纳法,是从一类事物中每个事物都具有的某种性质,推出这类事物全体都具有这种性质的方法。完全归纳法适用于包含的对象数量不多、有可能逐一了解清楚的一类事物。②简单枚举法是以对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判断为前提,推出关于这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如果只根据少数或个别事例就下结论,那就失于轻率,往往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得出不可靠的结论。以偏概全的原因包括:调查研究不够,占有材料不足;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对事物先入为主;抓住一点,不及其余。③科学归纳法是依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因果联系,推出关于这一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寻求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主要有求同法和求异法。凡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出现的场合,其他条件都不同,只有一个条件相同,我们就可以推断,这个条件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发生的原因。凡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出现的场合,其他条件都相同,只有一个条件不同,我们就可以推断,这个条件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发生的原因。
4.逻辑三大基本规律。(1)同一律。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即“A就是A”。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是确定的,并保持自身的同一,不得随意变更。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包括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等。(2)矛盾律。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即“既A又非A”。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真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肯定。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包括自相矛盾、悖论等。(3)排中律。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主要是对于相互矛盾的命题同时不予肯定,或者含糊其辞。
二、修辞知识梳理
1.比喻。比喻就是“打比方”,即抓住两个不同性质的事物的相似点,用甲事物喻乙事物。比喻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本体(被比喻的事物)、喻体(作比方的事物)和比喻词(比喻关系的标志)。构成比喻的关键:甲和乙必须是本质不同的事物,甲乙之间必须有相似点。包括:(1)明喻。典型形式:甲像乙。本体喻体都出现,中间用比喻词“像”“似”“仿佛”“犹如”等联结。(2)暗喻。典型形式:甲是乙。本体喻体都出现,中间没有比喻词,常用“是”“成了”“变成”等联结。(3)借喻。典型形式:甲代乙。不出现本体,直接叙述喻体。但它不同于借代,借代取两事物的相关点,借喻取两事物的相似点。(4)博喻。连用几个喻体从不同角度反复设喻去说明同一个本体。
2.比拟。比拟是根据想象把物当作人,或者把人当作物,或者把甲物当作乙物来描写。其形式是:事物“人化”,或人“物化”,或甲物“乙物化”。包括:(1)拟人(把物当人来写)。(2)拟物(把人当物或把甲物当乙物写)。使用时注意感情必须符合所描写的环境气氛,本体与拟体应有相似点或相近点。
3.借代。借代不直接说出所要说的人或事物的本来名字或名称,而借用和该人或事物密切相关的事物的名称来代替。包括:(1)特征代本体;(2)材料代本体;(3)标志代本体;(4)人名代著作;(5)绰号代本人;(6)专名代泛称;(7)具体代抽象;(8)部分代整体。借代主要是以简代繁、以实代虚、以奇代凡、以事代情。借代的借体必须具有鲜明的代表性,让人一看就明白所指称的事物。用人物特征作借体时,要注意褒贬色彩。代表正面人物时,宜用褒义的称号;反之,则用人们厌恶的事物来代替。
4.夸张。夸张是为了追求某种表达效果,对原有事物进行合乎情理的着意扩大或缩小。包括:(1)扩大夸张;(2)缩小夸张;(3)超前夸张。夸张要夸而有据,夸而有度。夸张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把握好分寸,否则很难给人以真实感。夸张要明确、显豁,不能又像夸张又像事实。
5.对偶。对偶是字数相等或大致相等,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关或相反的两个短语或句子对称地排列在一起。包括:(1)按内容可分为正对、反对、串对。正对:上下句意思相似、相近、相衬的对偶形式。如: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反对:上下句意思相对或相反的对偶形式。如: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串对:又称“流水对”。上下句意思具有承接、递进、因果、假设、条件等关系的对偶形式。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2)按形式可分为工对和宽对。工对:字数、词性、结构、平仄、用字等均符合对仗要求。宽对:基本符合对仗要求,但某些方面稍有出入,也就是形式要求稍宽松一点。(3)按结构可分为成分对偶和句子对偶。对偶需形式整齐,结构对称,上下句不出现重字。在使用时要注意有一个明确的主题,无论组成对偶的两个句子意义相同还是相反,其传达出的主题应是集中的,只不过有的从正面谈,有的从反面谈,有的从正反两方面谈。上下句之间要有明确的关系。对偶的上下两句不是孤立的,应有明确的逻辑关系,如承接、递进、因果、假设、条件等。
6.排比。排比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结构相同或相似、内容相关、语气一致的短语或句子组合而成。包括:(1)成分排比;(2)句子排比。使用排比时,要注意排比的内容不要重复,不能互相包含。
7.反复。反复是为了强调某种思想、突出某种情感,重复使用某些词语或句子。包括:(1)连续反复;(2)间隔反复。反复用于说理,起强调作用;抒情写景,感染力强;承上启下,划段分层;加强节奏感,增强旋律美。反复不是某些语句的简单重复,必须根据内容和感情的需要,抓住关键性词语,突出表达中心或感情。
8.设问。设问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明知故问、自问自答或只问不答的一种修辞手法。设问是无疑而问,目的是强调问题,以引起注意,启迪思考。设问不同于一般的疑问句,它是一种应用较广泛的修辞手法。有的文章直接用设问作标题,这种标题能够起到吸引读者、启发读者思索,使读者更好地体会文章中心思想的作用;有的设问用在一段或一节的开头或结尾,起到启下或承上的作用。至于篇幅较长的说理文章,为了使论证深入,波澜起伏,在关键性的内容上,设问说理,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可见,引起注意,引导思考,突出某些内容,使文章有变化、起波澜,是设问的突出作用。设问要用在必要的地方、用在必要的时候,要有针对性和启发性。误用或滥用设问,非但不能增加文采,还会削弱语言的表达效果。
9.反问。反问也叫反诘,是为了加强语气,用疑问句的形式来表达确定的意思的一种修辞手法。包括:(1)问而不答,包括用肯定形式表示否定和用否定形式表示肯定两种形式。(2)问而有答。不是任何句子都可以用反问的,一般在表达强烈感情时用,其表达的感情必须浓烈,观点必须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