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王白居易
作者: 莫砺锋白居易字乐天,“居易”的名取自《礼记》的《中庸》篇:“君子居易以俟命。”意思是君子自处于平安的境地以听天任命。“乐天”这个字则是源于经典《周易》中“乐天知命故不忧”的句子,意思是乐于顺应天命,所以没有忧虑。白居易的人生中确实体现出了乐天知命的态度,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评价这种人生态度呢?我们先从后人对白居易的评论说起。白居易知足常乐的思想曾受到朱熹的严厉批评。朱熹说:“乐天,人多说其清高,其实爱官职。诗中凡及富贵处,皆说得口津津地涎出。”(《朱子语类》卷一四〇)朱熹认为,白居易是假清高,他嘴上说淡泊名利,心里却想着高官厚禄。所以白居易在诗歌里一说到富贵,就连口水都淌下来了。朱熹对白居易的批评是否准确,是否公正呢?应该说不够公正。白居易在朝任职时曾经多次奋不顾身地上书言事,甚至不惜得罪执政的宰相乃至皇帝本人,连身家性命都在所不顾了,哪里还说得上爱什么官职!那么,朱熹的话是否纯属无中生有的肆意诬蔑呢?倒也未必。因为白居易的诗歌中确实经常说到官职,不但说到官职,还进而说到了与官职有关的俸禄与品服,不过并没有达到“口津津地涎出”的程度。清人赵翼在他的《瓯北诗话》中专设两条,一条专论白居易诗歌中记载俸禄收入的内容,另一条专论白居易诗歌中记载官品服色的内容。第一条中,赵翼举了白诗中的八个例子,分别记载了白居易在当校书郎、盩厔县尉、京兆户曹参军、江州司马、太子宾客分司、刑部侍郎、太子少傅七个职位上的俸禄收入,以及以刑部尚书的身份退休后的“半俸”的金额。对我们来说,值得注意的不是这些具体的金额,而是白居易在说到这些俸禄时的态度,比如他在盩厔县当县尉时写的《观刈麦》一诗中说:“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这是白居易面对农民终年劳苦仍然食不果腹的窘境,从而对自己坐享官禄而感到惭愧。随着官位的升迁,等到他当上平生最高的官职太子少傅时,俸禄也达到了最高的等级:“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白居易对这样高的俸禄本身是心满意足的。但白居易的此类诗句是否就是“口津津地涎出”呢?我觉得不是。一位官员没有贪污受贿,除了薪俸之外没有其他收入,他在诗中说说自己的薪俸收入又有什么关系呢?白居易简直是古代官员主动向社会大众申报个人收入的模范,我看不但不应受到指责,反倒应该得到表扬才对。
(选自《莫砺锋讲唐诗课》,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