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之光

作者: 成好

选文一

纯粹理性批判(节选)

◎〔德国〕康 德

当伽利略让他的球以他自己选定的重量向下滚过斜面时,当托里拆利让空气托住一个他事先设想与一个他已知的水柱的重量相等的重量时,或者在更近的时候,当施塔尔通过抽出和归还某种东西而使金属变成钙盐又把钙盐再变成金属时(我在这里并不精确地探究实验方法的历史线索,它的最初开端人们知道的也并不清楚。——康德自注),在所有的自然研究者心中升起了一道光明。他们理解到,理性只洞察它自己根据自己的规划产生的东西,它必须以自己按照不变的规律进行判断的原则走在前面,强迫自然回答自己的问题,必须不让自己仿佛是被自然独自用襻带牵着走;因为若不然,偶然的、不按照任何事先制订的计划进行的观察就根本不在理性寻求和需要的一条必然规律中彼此关联。理性必须一手执其原则,另一手执它按照其原则设想出来的实验走向自然,虽然是为了受教于自然,但却不是以一个学生的身份让自己背诵老师希望的一切,而是以一个受任命的法官的身份迫使证人们回答自己向他们提出的问题。这样,甚至物理学也应当把它的思维方式这场如此有益的革命归功于这样一个灵感,即依照理性自己置入自然之中的东西在自然中寻找(而不是为自然捏造)它必须从自然学习、而且它本来可能一无所知的东西。由此,自然科学才被带上了一门科学的可靠道路。

(选自《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有删改)

◆含英咀华

选文以伽利略、托里拆利和施塔尔的实验为例,描述了科学家从被动观察者转变为“自然法官”的认知跃迁。通过一手执原则,一手执实验的隐喻,康德强调真正的科学探索需要理性预设规律框架,再通过受控实验进行验证,而非盲目“背诵”经验。这种“理性为自然立法”的思想,既批判了对权威的盲从,也区别于纯粹经验归纳,最终使物理学摆脱偶然性的泥沼,成为系统化的必然性科学。自然不再神秘莫测,而是理性的、可解码的,这种思维方式的转换,不仅奠定了现代科学研究的认识论基础,更映射出启蒙运动对人类理性力量的深刻影响。

选文二

逻辑的观念(节选)

◎王 路

逻辑的观念,归根结底即“逻辑是什么”。我认为,逻辑是关于有效推理或推理的有效性的科学,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就是“必然地得出”。20年前我提出这个问题,竟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可见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这是学理问题,也是哲学中的基本问题。它涉及对逻辑的看法,关系到逻辑研究的发展,也涉及逻辑与哲学的关系,从而影响到对逻辑在哲学中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

当初提出这个问题进行讨论,直觉上的认识多些,20年过去了,我的基本观点没有变,但在理论层面的认识上还是有一些进步的。我认为,逻辑有观念和理论两个部分,二者相辅相成。没有逻辑的观念,无法形成相应的理论;没有逻辑的理论,无法体现相应的观念。所以,逻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科学,逻辑的观念至关重要,是不可或缺的。

在逻辑和哲学发展的过程中,从最初没有使用“逻辑”这个名字,到后来用它命名,再到今天逻辑的名称几经变化,出现诸多加字称谓,比如形式逻辑、先验逻辑、辩证逻辑等,相应地也就有了多元的认识,而且似乎各有各的道理。问题是,当人们问逻辑是什么时,人们只是问逻辑是什么,而没有问也不是问各种所谓的“加字”逻辑是什么。因此,直观上就有一个问题,人们固然可以认为谈论某一种加字逻辑就是在谈论逻辑,但是,以此是不是能够说明逻辑是什么。

我在相关认识方面有所进步。比如,研究金岳霖的逻辑思想,可以因循逻辑的观念;比如研究冯契的思想,也可以因循逻辑的观念,由此思考他的思想与金岳霖的逻辑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中国逻辑史就更不用说了,因循逻辑的观念可以使我们有一个尺度,由此很容易说明什么是逻辑,什么不是逻辑,而有了这个尺度,发现和解决研究中的问题,其实也是很容易的。

所以,谈论逻辑的观念,其实是有意义的;即使在今天,也依然是有意义的。它让我们明确,逻辑有着自身独特的性质和范畴,不应该被随意混淆或扩大。我们应该以清晰的逻辑观念为基础,去发展逻辑理论,去认识逻辑在哲学以及其他领域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握逻辑的本质,让逻辑成为我们认识世界和解决问题的有力工具,发挥其在人类思维和知识体系中应有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帮助我们在面对各种复杂的理论和观点时,运用逻辑的思维方式去分析、判断和甄别,从而避免陷入混乱和错误的认知之中。

(选自《逻辑的观念》,有删改)

◆含英咀华

这段文字从学理与哲学层面深入探讨“逻辑是什么”,强调逻辑观念与理论相辅相成的关系。文中批判“加字逻辑”的模糊认知,以金岳霖、冯契的研究及中国逻辑史为例,展现逻辑观念作为研究尺度的重要性。整体论述层层递进,逻辑严谨,既厘清逻辑本质,又点明其在学术研究与思维认知上的关键作用,为理解逻辑的独特性与价值提供了清晰思路,对培养逻辑思维具有积极意义。

探究任务

◆文本呈现

从甲骨文到缩微图书(节选)

◎崔金泰 宋广礼

早在3000多年前,我国就有了文字。这些文字是刻在乌龟壳和扁平的兽骨上的,所以叫作甲骨文。这些文字,直到1899年才发现。

那是清朝光绪二十五年,有一位叫王懿荣的官员得了病。他懂得医道,每次抓来的药,都要亲自看过,再送去煎熬。有一次,他偶然在一味叫“龙骨”的中药上面,发现有许许多多好像文字一样的东西,他感到惊讶。于是把这家药铺里刻有这种文字的“龙骨”全都买下,凭着他对中国古文字的很深的造诣,考证出这些“龙骨”是殷商时代遗留下来的乌龟壳和牛的肩胛骨,上面刻的文字就是那时使用的文字。在这些甲骨上,记载了殷代的祭祀、战争、农业、牧业、手工业、气象、政权组织以及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概况。后来人们把这种文字叫作甲骨文,这可以说是书籍的雏形。

(选自《从甲骨文到缩微图书》,有删改)

◆思想探究

甲骨文作为最早的成熟汉字系统,承载了殷商时期社会生活的全貌——从祭祀、战争到文化生活,内容丰富,展现了先民认知自然与社会的智慧。甲骨文的发现不仅是考古学的重大突破,更是中华文明传承的璀璨见证。但这种发现是偶然性的,此前千年未被系统认知。这反映了中国古代怎样的社会现实?谈谈你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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