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网络欺凌说“不”
作者: 夏天 小鹿
网络欺凌是指在网络上反复进行的吓唬、激怒或者羞辱被攻击人的行为,通常在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平台、游戏平台和手机上进行。比如,在前述载体上散布谎言,发送威胁或者其他恶意信息、图片等。
也许对方会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但区分是否“开玩笑”要以被攻击人的感受为准。如果你有愤怒、羞惭、恐惧等不好的感受,那对方就是恶意的,就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种行为。对方如果不停止,就可能构成“欺凌”了。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由于网络欺凌行为具有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被攻击人往往要在短时间内面对“千军万马”,产生强烈的被孤立感和无力感。
遭遇网络欺凌,未成年人不能因为恐惧而自我承受,要马上向父母、老师、好友或相关热线求助,敢于说出事件的来龙去脉。
要收集好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报警。要切断来自网络欺凌者的一切通信,保护自己不再受到新的伤害。
父母也千万不要责怪未成年人,避免加重未成年人的羞耻感和负罪感。
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时,不仅要保护自己,也要管好自己,拒绝使用以暴制暴、盲目报复等粗暴手段。上网时要谨言慎行,不在网上攻击他人、公开他人隐私,不制作传播虚假信息,不参与网络欺凌行为,约束自己不成为施暴者。
有偿删帖是非法的,收费付费双方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遭遇网络欺凌时,请及时拨打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热线电话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