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干警,直面最暗的暗战

作者: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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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暗我明,是新疆反恐公安干警追捕暴恐分子时一个很大的体会。因为这种“暗”加大了他们受伤甚至牺牲的可能性。

有时,暴恐分子凭借有利地形藏身暗处,他们惯用的手段是伏击。公安干警常利用无人机对山区进行巡逻,再进行拉网式搜索,这个过程中,有可能遭遇埋伏。在《中国新疆反恐记忆》纪录片中,一位警察描述过一场恶战:“我们在半山腰遭到了暴恐分子的伏击,暴恐分子冲我们开枪。在狙击镜下,我发现我的战友中枪了。当时,我的头上、身边全是子弹,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反应过来,才知道我也中枪了,颈椎中了一枪,腿中了一枪。”

有时,暴恐分子隐匿在民居内,黑暗之中,其枪口正对着公安干警。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公安局防暴支队一中队一分队队长的龙飞就是这样牺牲的。龙飞曾带着一个组去现场控制暴恐分子,交火那晚,暴恐分子藏匿的民居亮着两盏灯,一盏灯突然熄灭,龙飞大叫一声“有枪”,接着隐蔽在暗处的暴恐分子一左一右合起来朝他开枪。战友回忆说:“他倒地的时候,手电筒正好照向他,我们就看到鲜血从他脖子下面流了出来。”

还有一种暗,是暴恐分子的人性之暗。他们是没有人性的,手段非常残忍。一位特警队成员这样回忆自己受伤的原因:“凌晨,我们接到任务去现场抓捕,他(暴恐分子)投降了。我让他靠着墙,他就靠着墙。我接近他。就差那么一点的时候,他突然翻脸,高喊着‘圣战’口号,抽出藏着的刀砍过来。”

在新疆,公安局和派出所往往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重要目标,因为他们认为,把警察这一关干掉,才能走下一步。新疆反恐公安干警当然明白其中的危险,每个人都很明白,但他们说:“我们不害怕,要是害怕,就不会穿这身警服。”“这个工作,不是你来做,就是我来做。”

这一次,《环球人物》记者走进新疆,见到了两位反恐英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二七总队王大队长,听他们讲述那些一线的战斗,还有那些构建新疆“反恐堡垒”的每一砖每一瓦。

亲历巴楚“4·23”暴力恐怖案

喀什地区巴楚县公安局三岔口派出所所长刘成有无数勋章,一等功、二级英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疆优秀人民警察……《环球人物》记者提议要看看,刘成就把这些勋章摆出来,一张不小的桌子都放不下。这些奖章里,有一枚看上去最旧,那就是2013年他被授予的反恐勇士勋章。这个荣誉背后,是当年4月23日发生在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暴力恐怖案件,刘成身在现场。

2013年,刘成还是一名交警,在巴楚县交警队上班。那时,巴楚县派出所的民警们经常去各个村里租房子住,他们和社区干部也常到各个村去走访,跟当地住户都很熟悉。刘成回忆说:“实施暴恐行为的那户人家,派出所和社区干部很多都认识他们,打馕的,我们还到他那里买过馕。”4月23日当天,3名社区干部照例到各家各户去了解有什么困难和需求,就这样走进了打馕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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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某边防派出所进行“无预告式反暴恐袭击演练”。

“一进门,就发现一些异常情况,他家里突然有了切割机之类的工具,感觉不太对。3名社区干部打算叫其他人过来看一看他家是咋回事。”暴恐人员感觉事情已经暴露,当场将3名社区干部砍杀。“他们都埋伏好了,砍杀干部以后他们又从家里面冲出来,砍杀周围的群众,一路砍杀。”

这时,刘成正在路上执勤,突然接到了电话,“让我把守住路口”。他感觉有事发生了。没过多久,他就看到暴恐人员骑着三轮摩托、手持凶器冲出来的一幕:“他们一人骑车,两人站在车上,一个拿着长刀,一个拿着斧头,还拿着‘圣战’的旗帜,直接冲往派出所。”刘成叫上执勤民警一路紧追。“快到派出所了,他们先把摩托车砸坏,把汽油弄出来,再冲进派出所去烧、去砍杀民警。”

刘成追进派出所的院子时,暴徒手持凶器正面砍向他,“很疯狂,任何劝阻都不听,就是想把我们砍死,我们就进行反击”。

刘成对《环球人物》记者回忆说:“他们应该是有预谋的。如果当时社区干部没有发现他们,他们可能去更大的地方实施暴恐行为;一旦民警和社区干部发现了,他们就地‘圣战’。”当时被暴恐分子砍杀的群众,很多都是他们的乡邻。

“根本不管是汉族还是维族,他们见人就杀。冲击政府,砍杀群众,在他们的意识中,这就是通往天堂的路径。”“当时牺牲的战友和社区干部,我都认识,一起工作好几年了,经常一起吃饭,有些人几乎天天看到,感情非常深了。”话说到这里,一直健谈的刘成停顿了,沉默着平复情绪。

“‘4·23’暴恐案发生前,巴楚很少有暴力恐怖案件,这之后才陆陆续续有了这种案件。”这户打馕的人家为什么会成为暴恐分子?干警们也调查过:“是去外面务工的人员给他们传播了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宗教极端主义和宗教本身是不一样的,他们受到极端主义的侵染太深,但是外人看不出来。”

“老百姓都愿意给我们当向导”

刘成是1999年12月从江苏来到新疆当兵的,后来从部队到了巴楚县派出所做基层民警,“天天和辖区的老百姓打交道,检查老百姓的消防设备,做服务工作”。接受采访时,刘成特意穿了一身警服,他眉毛黑且浓密,说话语速快,人也爽快。“我是苏北人,但在新疆习惯了。我们好多在新疆的江苏人,口音没变,性格变了。新疆人实诚,好打交道。对他们来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

对暴恐事件,干警们有一套应对的方法。“三人一小组,用老人带新人的方式去学习。”讲起面对暴力恐怖分子的战略战术,刘成滔滔不绝。“当然,出现暴恐事件,作为警察第一个想法就是不能害怕,他们伤害人民群众,我们必须要顶上去,这是职责。”“他们不是针对什么事件,也不是有什么诉求,他们就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我们必须、必须——顶上去!”或许是忆及一线的战斗,刘成有些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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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9日,新疆各族干部群众追悼巴楚“4·23”暴力恐怖事件中牺牲的英烈。

刘成说,他们的另一条宝贵经验,就是“百姓给我们当向导”。各个民族的普通人家、乡亲乡邻都支持民警的工作,提供暴恐分子的线索,这是真正的制胜力量,也是最让刘成感动的地方。他还记得莎车县“7·28”事件。就在巴楚发生暴恐事件的第二年,2014年7月28日凌晨,一伙暴徒持刀斧袭击了莎车县艾力西湖镇政府和派出所,部分暴徒又窜到荒地镇,打砸焚烧过往车辆,砍杀无辜群众,案件造成无辜群众37人死亡,13人受伤,31辆车被打砸,其中6辆被烧。途经此地的墩巴格乡乡长和乡纪委书记严厉斥责暴徒,也惨遭杀害。“当时暴徒抢了枪,作案后就到山区里面去了。他们到山区里面也都是有预谋的,地点都是想好了的。”刘成说。

进行这样的抓捕是困难的,也非常复杂,暴徒已经将地形摸得很清楚了,“公安干警则非常被动,山里地形不熟,车也不好开。而且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他们在山里早设伏了”。尽管各种情况都对公安干警不利,最终他们还是顺利将这个暴力恐怖组织端掉了,因为“有当地老百姓帮我们呢!都愿意给我们当向导。牧民们走山路,比我们当兵的走得都快。哪条路近,哪个地方可能设了伏,牧民们最清楚!”

后来查明,“7·28”暴力恐怖事件的主谋努拉买提·萨吾提,从2013年以来与境外“东伊运”组织勾连,组织人员收听收看暴恐音视频,宣扬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逐步形成以其为头目的暴恐团伙。“国外传过来的暴恐音视频对他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比如说自制土炸弹,他们会按照视频仿造一些,但是他们的技术还不行。我们国家对易爆炸材料管控得非常严,他们不容易拿到视频里需要的原料,就用火柴头、汽车遥控器做土炸弹,做好了就偷偷摸摸去一些沙漠地区进行试爆实验。”刘成说,一旦实验成功,暴恐分子就开始选择施暴地点。“他们设法造成混乱,哪个地方人多就到哪个地方去,并不是要去汉族人口多的地方,只要是人群集中的地方,学校、火车站、医院、党政机关,都是他们选择的主要地点,以造成大的影响。”

此次新疆之行,除了年轻的英模刘成,《环球人物》记者还见到了另一位反恐老英模郑旭光。1980年,他到莎车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1987年调入喀什地区公安局工作,曾任喀什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现在已经退休。几十年里,郑旭光出过无数个案发现场。他提到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杀人现场比较残忍的,几乎都跟暴力恐怖有关系。”

根据郑旭光多年在一线的观察,恐怖分子实施暴力的等级逐渐增加,“从杀害两个人慢慢地发展为杀害三个人,后面就发展为杀害一群人,群体性的暴恐事件就发生了。1984年以后,暴恐分子一次性杀害的人数开始增多;1998年以后,就有杀害10人以上的了。在使用的武器上,暴恐分子一开始使用的都是比较原始的,比如长刀;1998年之后,就发展到自制手雷。”最残暴的就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当时郑旭光接到做好准备赶赴现场的通知。“但最后一看那个情况,我们去也没用了,事情太大了,从喀什调人,远水解不了近渴。”

郑旭光曾经获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1次,1997年3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7年7月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这些都是一名警察的高光时刻,但他不愿意谈及。因为每次立功的后面,都是一次重大事件。“有一次,我们正出现场,就有暴徒冲了上来。”顿了顿,他神情肃穆地说:“这些伤心的事情,再不想回想了。”

1990年4月,境外“东伊运”恐怖组织在阿克陶县巴仁乡劫持10名人质,并在交通要道炸毁两辆汽车,6名公安边防官兵牺牲;2001年8月,库车县公安局局长陈平被恐怖分子的子弹击中腹部牺牲;2007年1月,在帕米尔高原追捕恐怖分子时,公安干警黄强英勇牺牲;2009年“7·5”事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所长梁为龙带领战友组成一道人墙抵御暴恐分子,梁为龙的下颌被砸至贯通,右臂小动脉被砸断,民警沙依提江的蓝色警服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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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发生乌鲁木齐“4·30”爆炸案(上图)、莎车县“7·28”暴恐案(下图)。(视频截图)

还有许多名字,我们再也无法记录。从1990年至2016年,新疆发生了数千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造成数百名公安干警殉职。但因为工作性质保密,有些公安干警在牺牲多年后都不为人知。

从“金箍棒”到“反恐堡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二七总队王大队长是重庆人,“7·5”事件发生那年,他大学毕业来到新疆,在新疆已经度过了10多年。他的妻子是一名“疆三代”,两人有一个女儿。我们采访当天是个周六,而且正赶上他女儿发高烧,他依然在岗。王大队长说,他已经多年没回过重庆老家,想念父母时,也只能让二老来疆探望,提起此事有些愧疚。

我们的采访地点在公安厅,不远处的一条街就是乌鲁木齐“5·22”暴恐案的发生地。沿着公安厅前面的高架桥再往前走,就是火车站,乌鲁木齐“4·30”爆炸案就发生在那里。两件案子都是2014年的,如今,一切都已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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