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西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比对研究
作者: 雷玲 王夏君 于国光 郑蔚然
摘 要: 为掌握国内外西瓜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现状,助力我国标准接轨国际,降低西瓜出口贸易风险,以西瓜为对象,系统梳理了中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和组织西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现状,对比分析国内外标准差异,总结我国西瓜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并对西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提出建议,着力完善配套检测标准体系,充分运用产业联盟质量安全交流机制,以期为完善我国西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供参考,为西瓜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关键词: 西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国内外
中图分类号:S6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871(2024)10-001-08
收稿日期:2024-03-27;修回日期:2024-05-31
基金项目: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引导项目(NKYG-24-12);北美农药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技术咨询(2023R19T24D01);平湖西瓜标准化生产示范技术服务项目(2023R19T70D25);路桥西瓜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项目(2023R19T70D06)
作者简介:雷 玲,女,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E-mail:ll63966861@126.com
通信作者:郑蔚然,女,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E-mail:rancki@163.com
Comparative study on pesticide residue limit standards of watermelon between domestic and abroad
LEI Ling, WANG Xiajun, YU Guoguang, ZHENG Weiran
(Institute of Agro-product Safety and Nutrition, Zhejiang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Hangzhou 310021, Zhejiang, China)
Abstract: To grasp the current status of pesticide residue limits in watermelon between domestic and abroad, help China's standards align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duce the risk of watermelon export trade, this article takes watermelon as the object and systematically review the current status of maximum residue limits(MRLs) standards for pesticides in watermelon in countries(regions)and organizations such as China and the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 European Union,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Republic of Korea, compare and analyz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summarize the problems in China's watermelon residue limit standards, and provide suggestions for the formulation of maximum pesticide residue limits in watermelon, strives to improve the supporting testing standard system, and make full use of the quality and safety exchange mechanism of the industry alliance, in order to enhance China's watermelon quality and safety standard system and provide technical support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watermelon industry.
Key words: Watermelon; Pesticide; Maximum residue limit; Standard; Domestic and abroad
西瓜(Citrullus lanatus L.)属葫芦科一年生蔓生藤本植物,作为世界五大水果之一,在世界范围内广泛种植[1]。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统计,截至2022年,全球西瓜产量为9 995.76万t,我国西瓜产量为6 038.61万t,占全球西瓜产量的比重为60.41%[2],是全球最大的西瓜生产国和消费国。西瓜不仅是夏季消暑水果,而且生产适应性强、栽培周期短、市场需求大、增收效果显著,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在我国果蔬生产和消费中占据重要地位[3-5]。从国际贸易看,我国西瓜进出口贸易水平较低。2022年,我国西瓜进出口贸易总量为12.62万t,其中,出口量为5.78万t,在全球排名18位,占我国2022年西瓜产量的0.96‰;进口量为6.84万t,在全球排名13位[2]。
目前,农药的使用仍然是病虫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农药残留种类逐年增加,最大残留限量(MRLs)日趋严格[6]。通过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7],发现2023年在西瓜上检出4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3批次是噻虫嗪含量超标,分别超标4.1倍、2.2倍和1.5倍,另1批次未写明不合格原因,说明西瓜产品中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为规范西瓜中农药使用,提高西瓜品质,畅通进出口贸易[8-9],笔者对比了我国[10-11]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2]、欧盟[13]、日本[14]、韩国[15]和美国[16-17]的西瓜MRLs标准的差异,有利于引导我国西瓜生产安全用药、规范用药秩序,为我国西瓜农药MRLs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对推动我国西瓜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西瓜农药登记情况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药的使用管理日益严格[5]。农药登记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关口,也是欧美国家和地区加强农药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情况,截至2024年1月8日,在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有46 217个[18],其中在西瓜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有494个,仅占全部农药产品的1.07%。以有效成分来说,共有139种,其中单剂农药70种,占比50.36%,混剂农药69种,占比49.64%。登记农药产品中,单剂农药产品313个,占比63.36%,混剂农药产品181个,占比36.64%(表1)。以农药类别来说,杀菌剂类农药登记数量最多,共407个,含106种有效成分,分别占比82.39%和76.26%;其次是杀虫剂类农药(含19个产品,18种有效成分)和除草剂类农药(含51个产品,7种有效成分),产品数量和有效成分占比分别是3.85%、12.95%和10.32%、5.03%;杀线虫剂、杀菌/杀虫剂、杀虫/杀线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植物诱抗剂等产品相对较少,产品数量和有效成分占比分别为3.43%和5.76%。
2 国内西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10]规范性附录A中对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进行了规定,西瓜属于水果(瓜果类),需检测全瓜;GB 2763—2021中的西瓜、瓜果、水果类等3类食品类别/名称的限量均适用于西瓜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11]中规定了西瓜中173种农药的MRLs。其中杀虫剂(包括杀螨剂)83种、杀菌剂60种、除草剂22种、杀线虫剂3种、熏蒸剂1种、增效剂1种、杀虫/除草剂1种、杀螨/杀菌剂1种、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图1)。西瓜农药残留限量中,正式限量116种、临时限量57种,其中吡唑萘菌胺、丙硫多菌灵、敌磺钠等44种农药目前暂无配套检测方法,其他农药均列出了现行有效的标准检测方法。从MRLs水平来看,我国西瓜中的MRLs主要集中在0.01~5 mg·kg-1(图2),其中,0.1 mg·kg-1<MRLs≤1.0 mg·kg-1和0.01<MRLs≤0.1 mg·kg-1范围内的数量最多,分别占总限量数的34.68%和30.64%;其次是≤0.01 mg·kg-1,占总限量数的24.28%;>1.0 mg·kg-1的限量最少,只占总数的10.40%(图2)。以上结果说明我国在西瓜上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3 国内外西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析对比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其制定的相关食品标准和文本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促进国际贸易发展[19]。欧盟是全世界食品安全标准最为严格的地区,欧盟委员会旨在通过连贯的“从农场到餐桌”措施和充分的监测,以确保欧盟内部高水平的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健康,其农药管理政策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都较为严格[20]。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列入了农药残留限量和豁免物质,并对农药残留容许量以及残留容许量豁免的原则性问题作了规定。日本厚生劳动省承担制定日本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05年根据《食品卫生法》发布了“肯定列表制度”,对于未制定标准的农业化学品执行“一律标准”(即0.01 mg·kg-1)[21]。韩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负责,《肯定列表制定》规定,对于未制定限量标准或不属于豁免物质的农药一律适用0.01 mg·kg-1的默认限量值[22]。
通过查询CAC、欧盟、韩国、日本、美国残留限量数据平台,汇总整理各国(地区)和组织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CAC、欧盟、韩国、日本、美国对西瓜类水果的农药MRLs规定分别有9、498、148、271、153项,6个国家(地区)和组织共涉及677种农药残留限量。
由表2可知,在6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的677种农药中,中国/CAC(由于CAC中数据较少,已将CAC数据与中国数据合并)、欧盟、日本、韩国及美国均制定残留限量的农药仅有阿维菌素、灭螨醌、啶虫脒、嘧菌酯、联苯肼酯、氯虫苯甲酰胺、百菌清、溴氰虫酰胺、氰霜唑、苯醚甲环唑等28种,说明这6个国家(地区)和组织对在西瓜上使用农药的种类差异较大,共同关注的仅为4.14%。共同设定限量的28种农药中,6个国家(地区)和组织均未有1种农药的限量值是一致的。以苯酰菌胺为例,中国、欧盟和日本设定的限量为2.0 mg·kg-1,而韩国设定的限量仅为0.05 mg·kg-1,限量之间存在40倍的差异,这对西瓜的进出口存在较大的影响。同时,侧面反映出6个国家(地区)和组织是立足本国家(地区)和组织的食品安全需求,以保护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制定农药残留限量的规定,因此对限量值的要求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