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高标准农田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04年新世纪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此后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先后就建设“基本农田”“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等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更要提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强调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近年来,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构建务实管用的农田建设制度框架体系为切入点,促进农田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明确了此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提出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构建制度标准体系。紧扣项目管理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调度统计、工作纪律、评价激励等多方面制度办法,制修订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耕地质量等级》等国家标准,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相应制度标准,初步建立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制度标准体系。三是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推动出台《黑土地保护法》,加快《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法律保障。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落实、建设布局、资金筹措、质量监督、上图入库、建后管护等政策,指导各地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健全管理体系。2018年机构改革后,形成了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分工协作的项目和资金管理新机制,构建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农田建设管理新格局。

国家颁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有关标准都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平整与适当归并、灌排设施建设、修建田间道路、土壤改良与障碍因素消除、电力设施配套等。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了项目具体实施程序,明确要求按照规划先行、实地勘察、项目设计、评审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流程开展建设,要求各地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我们把重点放在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农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如集中连片的土地平整,统一规划施工的田间路网、水网、电网、林网等工程。为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和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明确要求各地坚持农民自愿、民主方式,调动农民主动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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