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产业差异化发展模式与机制探析
作者: 许宇璇 艾云
摘 要:以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乡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战略。在我国乡村发展进程中,农村产业存在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主导、小农家庭经济等多个类型,这既为乡村内部社会基础所塑造,又与外来经济资源的组织条件密切相关。基于此,从村庄内部社会基础和外部经济资源两个维度构建村庄产业化发展模式选择模型,具体有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户、家计经营、农民合作社4类主导模式,并以H省4个村庄为实证案例对比4类模式的组织过程与发展条件。
关键词:乡村产业;发展模式;社会基础;市场结构;组织机制
中国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3-39-6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03.008
0 引言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乡村产业的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到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总要求,尤其强调了利用乡村现有资源和特色优势发展产业是乡村振兴中基础性的实施策略,进一步提出鼓励和培育一批环境友好型的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和企业,以实现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在现实中,不同的村庄会出现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已有研究根据村庄产业类型的不同,将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分为一产发展模式、二产发展模式和三产发展模式;根据产业主体的不同,将乡村产业划分为基层组织带动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合作社带动模式和能人带动模式[1];根据产业主体的性质及其对土地的获得和利用方式不同,将乡村产业区分为村营市场主体模式、企业承包经营模式和企业示范经营模式[2]。这些研究初步呈现了乡村产业发展存在巨大的地域差异、内容差异和行业差异,但缺乏对不同模式的差异及其背后机制问题的深入探讨,亦缺乏基于系统性实证资料的比较研究,难以深度呈现产业形成过程和发展机制。
基于此,研究团队于2021—2023年在H省农业乡镇多个村庄开展了乡村产业发展的田野调研,搜集了较为全面的村庄发展案例资料。其中,4个村庄展现出了典型的、特色鲜明的产业差异化发展模式,为探索村庄产业发展模式提供了丰富翔实的研究资料。
1 文献回顾
1.1 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
近代以来,乡村在自有资源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复杂多元的产业体系。依据不同的视角,研究者对乡村产业模式进行不同的分类概括。崔传义等[3]从农户与中间载体的结合方式入手,将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归纳为“公司+农户”模式、“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批发市场+农户”模式、产销一体化公司模式和混合型发展模式等5种模式。黄祖辉等[4]在此基础上根据“龙头”的不同将乡村农业产业化概括为4种基本模式:公司企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和专业协会带动型。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分析乡村产业发展模式,背后的分析逻辑都离不开对乡村产业发展主体的关注。将文献中提及的多种模式予以分类与总结,可归纳出4类产业模式: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户、家计经营和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模式是一种土地经营规模较大、土地流转关系稳定、管理水平较高的产业模式[5]。家庭农场模式与其他发展模式的区别在以下4个方面:①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既不同于小农户经营的“小而精”种植,也不是资本化农场的大规模生产;②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是所有者、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统一[6];③家庭农场承包土地的期限具备长期性的特点[7];④家庭农场经过了工商注册,是经过登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市场化与企业化水平。
在“龙头企业+农户”产业模式下,常常是农户家庭负责生产农产品,龙头企业更侧重于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8]。从资本投入的角度来看,“龙头企业+农户”的资本投入产出比是关键因素;从劳动力组织的角度上看,农户实际上成为资本雇佣下的产业工人,农业生产成为产业链的上游环节[9]。“龙头企业+农户”往往能带动产业的规模化发展,规模经济又能降低产业在市场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扩大加工经营环节的利润空间。
家计经营模式即小农家庭承包经营模式,是土地或资本经营规模小且以家庭经营为基本组织形式的产业模式[10]。在家计经营模式下,农户自负盈亏,农民的主体性得到了很好的维护,但分散化的农户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农户往往不具备深加工的能力,导致农产品的附加值低,其利润空间被压缩。
农民合作社模式是在农户承包的基础上,村民按照自愿联合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生产经营模式[5]。农民合作社往往由乡村精英或村委会之类的组织者引导成立。农民合作社通过统一发放种子、提供技术指导等行为将技术导入乡村,从而提高村民的生产技能[11]。合作社的统一收购加工,提高了初级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得农户收益有一定程度的保障。
1.2 乡村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
乡村产业的发展是特定社会结构和社会情境下的活动,也受到乡村社会基础的影响。社会基础的内涵是立体多维的,从不同视角分析有不同的呈现方式。我国南部、中部和北部三大区域的乡村在差异化的血缘和地缘的影响下,呈现出团结、分散和分裂三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形态[12]。从微观上看,在浙江省某村的来料加工产业中,维持产业组织运作的社会基础是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生产网络就是在此基础上铺开的[13]。在安徽省某村庄茶叶产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村民之间的交往细节、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也会对产业的组织结构产生影响[14]。此研究重点分析村庄的社会结构及其组织化程度这一社会基础。
纵观中国传统社会,乡村组织的形成长期受到信仰聚合的宗教和血缘聚合的宗族两大核心因素的影响。村庄往往在二者分别或共同作用下逐渐形成,并由此产生地缘上的联结。随着工业化发展,国家权力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而进入乡村,行政权在村庄开始发挥聚合的作用。随着村民委员会的建立和规范化,行政权进一步成为直接组织乡村的新力量。宗教或血缘主要在乡村的内聚性上发挥作用[15],形成非正式组织以提高村庄的组织程度;行政权则主要通过强化村庄之间的边界和正式组织的权利义务来提高村庄的组织程度。不同的聚合力会带来不同村庄之间组织程度的差异。
1.3 乡村产业发展的外部资源
乡村产业并非孤立地存在乡村中。乡村作为资金和技术等资源的洼地,在其产业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吸引外部资源进入村庄,将外部资源与村庄自有资源结合,发展乡村产业。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市场情况是否稳定、政策环境是否良好、技术支持是否充分、资金供给是否到位都会影响其发展[1]。
政策、技术等外部资源禀赋的背后存在着不同主体在组织逻辑和机制上的差异,而导入的资源作为载体又受到组织逻辑和机制差异的影响,从而对导入地区的产业带来不同的影响。
政府组织是政策制定的主要责任方和执行者。作为一个政治实体,政府组织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本质逻辑仍然是以行政机制为主导的发展逻辑。这种逻辑受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基层政府的资源条件和以行政目标为主导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影响。企业组织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负责提供商品和服务。企业组织可以分成垄断性企业和分散化企业两类。垄断性企业在其所属行业内具有完全的话语权,能够掌控行业资源的利用方向,并在供求市场中拥有定价优势,使得需求方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分散化企业则表现出多个主体之间的低组织性。当这些分散的企业进入行业的新产品市场时,其所拥有的资源也会呈现出分散的状态。
2 研究方法与案例背景
2.1 研究方法
此研究主要运用田野调查方法搜集实证资料。研究团队在H省F镇开展跟踪调研,深入了解F镇8个村庄的产业发展案例。2021—2023年,每年开展20余户村民访谈。调研过程中收集材料的方法为半结构访谈。就此研究讨论的4个村庄而言,调研过程中笔者同研究团队成员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进行了座谈,搜集了村庄产业发展历程的相关资料,还与村民进行了直接交流,了解村民作为村庄产业变化直接经历者的看法等信息。
2.2 案例背景
H省F镇辖区包括27个行政村。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该镇总共有17 456人,占所处县总人口的5.94%。F镇拥有总耕地35 km2,位于世界葡萄种植黄金地带,所产出的葡萄品质优良,因此吸引了一大批葡萄酒厂商前来开设酒庄,这使得F镇成为葡萄酒产业的重要区域。然而,2016年左右,受社会消费环境变化和进口葡萄原浆价格低等因素的影响,全国的葡萄酒产业陷入低迷状态,F镇的酒庄也未能幸免,许多酒庄在这一时期选择关闭。这一变化导致村民种植的葡萄失去了最大的市场需求,葡萄供给过剩、价格暴跌。在该背景下,F镇下辖的各个村庄开始立足于自身特色资源寻找合适的产业发展道路。此研究讨论分析的Y村、L村、D村和Z村亦是在该背景下开始了产业发展的新探索。表1简单比较了4个村庄的基本状况。
3 案例研究:F镇乡村产业的发展
3.1 Y村的家庭农场模式:从分散种植到适度规模发展
Y村早期以承包到户进行杂果种植为主,随后种植葡萄。葡萄酒产业衰退时,葡萄的价格从16元/kg左右下降到1元/kg左右,但种植成本并未下降,葡萄业出现价格倒挂的局面,Y村开始大量砍伐葡萄,寻找新的产业发展思路。笔者通过与Y村书记的交流了解到,国家提供的帮扶补贴旨在激励产业组织,推动当地经济自主发展,并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据此,Y村开始转换原有种植主体,吸引外部投资者入驻。不同的外部投资者进入Y村流转土地,将原本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的农业种植。
2016年,Y村获得政府支持,开始发展农业生态园项目。截至笔者调研时,农业生态园占地面积已经达到了21 hm2,园区内开展大棚生产和休闲乡旅活动,配备餐厅、民宿等相关设施。未来,Y村计划将更多的农房改造成精致庭院,向着“打造北京人的后花园”的目标建设。
除了农业生态园,Y村还有其他的产业组织主体存在。Y村目前有2个大户开展大棚生产,他们以每667 m2每年600元的价格总共流转了村中的11.7 hm2土地,以每天120元的价格雇佣村民在农场种植番茄。无论种植是大户还是村委发展的农业园,都是经过工商注册的规模产业组织主体,是产业所有者、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统一。
从整个村庄上看,目前Y村形成了“一个农业园区+多家大户种植”的产业局面。在该产业模式的发展下,Y村获得了适度规模的产业形态,Y村在市场中的地位较以往有所提高。此外,村民可通过短工劳作获得收入,较个体农户而言更加稳定。
3.2 L村的村庄企业化模式:从单一种植业到产业融合
早在2014年,L村就与D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2015年联合成立了农业开发公司,其中村委会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占有股份45%,D集团占有股份55%。截至笔者在L村调研结束时,L村已经流转140 hm2土地给D集团,并签订了长期合同。
2016年,D集团出资,在流转的土地上建造温室大棚。L村目前拥有农业种植大棚和畜牧养殖合作社,受雇于企业在合作社工作的村民有80~100元不等的日薪。在D集团的带领下,L村发展出了农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相结合的产业形态。目前,L村的产业规模化水平处于4个村庄的首位,在市场中的谈判议价能力也是4个村庄里最强的。
3.3 D村的小农家计经济模式:承包到户长期不变
D村靠近F镇中心,过去除了种植葡萄外,也在邻近镇中心的地区进行简单的商贸活动。葡萄产业式微后,D村将村庄160 hm2土地流转给了D集团。在笔者调研期间,D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已经换任,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村庄集中流转土地发展产业持消极态度,正带领D村逐步回收流转出去的土地。截至笔者调研结束时,D村已经回收了127 hm2土地。
D村回收土地后由各家各户承包种植,农户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将剩余产品带到市场出售。在该产业模式的发展下,D村村民获得了较大的种植自主权。与此同时,D村未能形成规模化的产业,村庄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