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路径探究

作者: 赵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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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不断增多,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还造成了环境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笔者结合菏泽市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分析其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探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策略和路径,以此更好地推进菏泽市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菏泽市;生活垃圾;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4-151-4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04.034

0 引言

近年来,菏泽市农村地区的经济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各项基础建设规划和优惠政策先后落地实施,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稳步发展。但是农村地区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堆积成片、污染严重、治理滞后等,影响了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菏泽市需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视,在充分兼顾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农村生态环保建设,重点从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入手,改善和美化农村环境,构建生态宜居的新农村。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义

1.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利于美化农村面貌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农村面貌直接反映农民生活状态和地方发展情况。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不及时、不合理、不彻底,对农村形象造成了极大影响。因此,重视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意义重大。首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垃圾上亿吨,城市人均垃圾年产量达440 kg。其中,塑料类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时间较长,自然分解约需200年,这些塑料生活垃圾的大量堆积会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影响植物生长,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而垃圾分类、对垃圾进行及时处理和回收利用,有助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环境的整体质量[1]。其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够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可以提升农村的整洁度,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1.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利于减少疾病传播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产生了大量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往往由于处理方法不当(如随意丢弃、大量堆积),造成“垃圾围村”现象,还会滋生大量蚊虫、苍蝇、细菌等,引发多种疾病。分类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可以减少污染和避免细菌滋生。

1.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农村生活垃圾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如有机废弃物可以用作农田肥料,可回收垃圾可以进行资源再生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也可以促进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能为农村地区带来经济效益。在农村地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和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不仅可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还能够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各种技术和设备的运用都需要专业人才,这将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助农村居民增加收入。此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后,农村形象将得到大幅提升。这也有助于吸引一些社会资本来农村开发新项目,进一步增大农村发展空间,促进农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 菏泽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不强

菏泽市有些农村居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不注意公共卫生,习惯将生活垃圾倒入沟渠、山坳、林地等,影响农村环境质量。据统计,菏泽市每天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达4 400 t,而每天集中焚烧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为3 500 t,每天有约900 t的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总量仍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很多垃圾处理不及时,存在随意丢弃现象。菏泽市某乡村道路旁的林地堆满了随意丢弃的各种生活垃圾,如图1所示。其次,由于教育水平有限和宣传力度不足,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够,往往难以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工作。多数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不了解,缺乏合理分类、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的意识,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不良习惯,这给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2.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基础投入不足

首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相对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整体经济实力较弱,对卫生清洁、生态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这就造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滞后、治理片面,难以达到较为理想的治理效果。

其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设备和技术投入不足。由于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有限,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垃圾处理设备、垃圾转运车辆等都比较少。目前,菏泽市在一些主要镇街建有垃圾转运站,每万人配备1辆垃圾转运车,约每15户设置1个垃圾桶,而在农村地区难以保证各村设置垃圾集中存放点,即便设置有垃圾集中存放点,其规模也比较小,平均每村垃圾桶不足5个,垃圾转运几乎每周1次,最多2次[2]。此外,农村地区缺乏较为先进的垃圾处理理念、处理方式和技术,因此很多垃圾得不到系统、高效处理。目前,不少农村地区还没有大型的垃圾焚烧炉,很多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仍是传统的简单填埋和野外焚烧方法(如图2所示)。这些处理方式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无法有效解决垃圾处理难题。

2.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制度保障较弱

首先,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协同治理体系,使得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推进和管理变得困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但由于未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难以形成治理合力。其次,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存在监管空白点,这给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带来了一系列困难。2022年,菏泽市尝试推行“县、镇、村”三级保洁机制,计划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配备垃圾中转站115座、转运车辆1 729台、垃圾桶21.3万个,争取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保洁人员达到2.8万人。实际上,这一目标并未按预期达成。某些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环境卫生监管和执法制度依据,加之监管部门人员有限,部分村庄又比较偏远、行政区域面积较大且居民居住比较分散等,环卫管理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来监督、巡查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行为,同时对环卫人员的垃圾清运工作质量也不能做到有效监督,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现象,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妥善治理[3]。

3 菏泽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路径

3.1 加大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力度

宣传教育是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乱象的第一步,也是较为重要的基础环节。菏泽市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从而降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度。只有让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乱扔生活垃圾会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认识到生活垃圾治理对实现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才能促使他们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自主地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在实际实施时,菏泽市需要尽可能地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加强对垃圾治理的宣传。加强对环境卫生、生态保护、垃圾分类、新农村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宣传,让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性。二是利用集体活动加强对垃圾治理的宣传。以召开村民大会、举办农村环保知识现场讲座、在集贸市场发放环境保护相关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对垃圾治理的宣传,也可以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劳动模范及在农村地区有较高威望的人进行农村环保宣传和实践。三是利用新媒体技术和平台加强对垃圾治理的宣传。借助新媒体技术和平台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范围,如制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处理、垃圾分类及相关法规制度等的专题片,通过地方政府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或快手短视频平台等,向农村居民进行教育普及。这些宣传教育活动可以激发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3.2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必要投入

加大投入是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大投入,才能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2.1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为保证资金充足和连续,菏泽市应扩大资金来源,这些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财政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中对生活垃圾治理的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筹资金及其他社会参与资本等[4]。对于地方财政紧张的地区,当地政府应通过各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这些资金要明确、严格地用于采购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如智慧垃圾分类存放装置)、垃圾清运车辆、垃圾处理设备(如垃圾分选输送设备、垃圾压缩和打包机、垃圾焚烧炉)等,建设大中小型垃圾池、农村垃圾转运站、集中焚烧场等基础设施,从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此外,为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可以为每户配置2个分类垃圾桶,使村民按照类别放置垃圾;针对厨余垃圾,村内可每10户安装一处厨余可沤垃圾点,处理后的垃圾用于菜园种植。

3.2.2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人力资源投入

在投入足够、稳定资金的基础上,菏泽市还需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人员队伍。菏泽市应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治理问题等,有针对性地配置专兼职治理人员。专职人员由环卫部门直接选派,按要求驻村驻站进行垃圾清运、规范处理,同时负责对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存放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兼职人员既可以由环卫部门、环保公司聘用派遣,也可以由地方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委派当地村民担任。若由当地村民担任,这些人员熟悉该村情况,可以协助专职治理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以确保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2.3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技术投入

菏泽市应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利用技术手段可以将部分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分解、重组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例如,分类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提高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发电、生产沼气、制作生物质农业肥料等,可以降低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压力,减轻环境负荷。

3.3 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制度

3.3.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困难,菏泽市政府应深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应包括对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3.3.2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菏泽市应根据各地区农村实际,加快建立并持续优化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由基层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架构。基层政府及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全程化监督和检查,对违规丢弃、投放、焚烧和掩埋生活垃圾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确保各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方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后的环境监测、效果评估,反馈相关治理信息,用于指导治理策略的改进完善[5]。

3.3.3 探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维持和保护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如果仅依靠某个部门或部分人的努力,则很难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因此,为让每个人都有效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可以探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是由政府或主要治理机构向农村居民、企业等对象统一收取一定金额的垃圾治理服务费的制度。推行农村垃圾处理付费制度,既可以增加农村居民的责任感,减少日常生活中不必要的垃圾制造,又可以降低政府或治理机构的垃圾处理成本压力[6]。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需要确保收费合情合理。垃圾处理费用不只向农村居民收取,也向位于农村地区的政府机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收取。各地可根据实际,在政府适当补贴的基础上,向农村居民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而不是让农村居民承担全部的垃圾处理费用。各地可根据不同主体产生的垃圾总量、垃圾处理难度等收取不同的服务费用,如农村企业人员众多且集中,产生的生活及生产垃圾较多,处理成本较高,因此对其收费应高于普通农村居民。

4 结束语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涉及诸多主体,菏泽市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及农村居民都应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菏泽市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资源投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探索创新治理机制,从而真正有效地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参考文献:

[1]操建华.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J].重庆社会科学,2019(6):44-54.

[2]陈娟风,孟存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困境与完善路径:以甘肃省渭源县为例[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2,16(1):71-77.

[3]王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探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3,34(4):161-163.

[4]高雅彬.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研究[J].黑龙江环境通报,2023,36(3):41-43.

[5]许婕,党养性.乡村振兴视野下农村生活垃圾协同治理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23,48(4):5-8,33.

[6]杨鹰.垃圾治理有道 付费服务是法宝[J].湖南农业,2021(10):35.

作者简介:赵爱玲(1973—),女,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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