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撂荒地治理与复耕管理对策建议
作者: 申三保 杨振波 史苹香
摘 要:过去,土地撂荒现象在清水县普遍存在。为坚决遏制各类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近年来清水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多项措施,持续加强土地撂荒治理,成效显著。2021—2022年,清水县累计整治撂荒地1.17万hm2,经核查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基于清水县耕地撂荒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效,笔者分析了耕地撂荒形成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撂荒地治理;复耕管理;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7-107-5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07.025
0 引言
耕地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1]。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国各地开展土地撂荒利用工作。2023年3月25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全省撂荒地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此次会议指出,近几年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深入排查摸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20—2021年甘肃省整治撂荒地23.33万hm2,2022年全省完成撂荒地复耕复垦种植各类农作物8.2万hm2,全省已累计整治撂荒地31.53万hm2,实现了撂荒地动态清零,并逐步建立了撂荒地动态监测和整治长效机制[2]。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粮食生产和撂荒地治理问题,把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出台了《清水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撂荒地整治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清水县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进行排查摸底,结合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未耕种耕地图斑,全面深入持续巩固历年整治成果,实现了所有撂荒地动态清零。经核查,2021—2022年清水县1.17万hm2撂荒地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基于清水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笔者分析了撂荒耕地形成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撂荒地面积及形成原因
1.1 清水县耕地撂荒情况
2021年以前,清水县18个乡镇未耕种耕地面积为1.17万hm2。2023年底,清水县对照“三调”数据和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未耕种耕地图斑,对2021—2022年整治完成的1.17万hm2撂荒地进行核查核实,确认全部完成复耕复种。2023年,清水县新排摸整治季节性撂荒耕地143.30 hm2,春耕生产期间完成复垦复种140.88 hm2,秋冬生产时节全部完成复耕复种。
1.2 耕地撂荒形成的原因
1.2.1 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
大量农民放弃耕种土地流向城市,有些是为了打工维持生计,有些是为了子女在城市上学,而留在农村的大多数都是老年人,这些都会导致耕地撂荒。
1.2.2 生产基础薄弱,技术落后
农民科技观念淡薄,农业基础条件差,靠天吃饭的生产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外转移,农村空心化、农业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同时农业效益低下,这一系列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农村土地撂荒现象的产生,粮食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此外,生产成本高也会促使农民向城市转移。
1.2.3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随着生老病死、升学、当兵、就业、迁徙等情况,农村人口不断发生变化。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变化造成耕地无人种的现象不断发生。虽然清水县相继制定了一些土地流转政策,但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灵活性,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多数地区土地流转处于自发、无序状态。而基层干部在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不愿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也致使部分土地抛荒撂荒。
2 清水县治理撂荒地的政策与做法
2.1 相关政策措施
清水县将撂荒耕地政治工作作为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中之重,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项目建设确保治理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干部群众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意识。投入专项资金,对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的种植主体每667 m2补助200元;实施蚕豆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通过政策扶持,最大限度调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户共同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把撂荒地整治作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重大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多措并举,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清水县坚持6种举措并进整治撂荒地,即鼓励承包户自种、委托亲朋或邻居耕种、合作社流转经营权耕种、购买社会化服务托管耕种、村集体收回耕种和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形成了“农户复耕一批、主体流转一批、集中整治一批、综合治理一批、配套维修一批、代种托管一批”的良好局面,使撂荒地整治落到实处。三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彻底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清水县对水土资源条件较差、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发展万寿菊、金银花、蚕豆种植与深加工等产业,将撂荒地整治与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相结合、撂荒地整治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相结合、撂荒地整治与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耕等产业,探索采用“农文旅”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土地弃耕抛荒问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四是多方联动、扎实开展“回头看”。清水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对接,利用春耕生产有利时机,在对照“三调”数据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排查工作,真正做到区域内撂荒地摸排全覆盖。
2.2 主要做法
2.2.1 抓点示范,分类治理
一是积极开展粮油作物抓点示范。创建各类示范点12个,切实推进粮油等作物高质高效生产。二是结合实际分类治理。对新排查到的撂荒土地按照不同情况选择整治措施,坚持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宜果则果的改造治理原则,采用土地流转、亲友代种、村集体托管和高标准农田改造等方式,落实整治措施并开展种植。根据清水县农业农村部门统计,2023年新排查摸底的土地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2.48 hm2、土地流转49.8 hm2、购买社会化服务6 hm2、亲友代种5.33 hm2、自种2 hm2、村集体托管77.69 hm2;所有撂荒地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实现撂荒地动态清零。
2.2.2 分析土壤养分状况
选取有代表性的王河镇全寨村为研究对象,分别检测撂荒1年、撂荒2年、撂荒3年地块的土壤养分。每年选择5个样点取土化验,严格按照采样要求,每个样点按照梅花形采样法布局采样,取10个20 cm表层样,按照“四分法”留存一个土样,然后自然风干送检,共采集样品15份,送检15份,分别测定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全氮含量、水溶性盐总量、碱解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速效钾含量、缓效钾含量(见表1)。
由表1可知,撂荒1年地块土壤pH值最大为8.62,最小为8.48,平均为8.55;撂荒2年地块土壤pH值最大为8.60,最小为8.44,平均为8.52;撂荒3年地块土壤pH值最大为8.54,最小为8.41,平均为8.47。由此可知,随着撂荒时间的增加,土壤pH值呈下降趋势。
撂荒1年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最高为7.24 g/kg,最低为5.54 g/kg,平均为6.39 g/kg;撂荒2年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最高为12.10 g/kg,最低为10.30 g/kg,平均为11.20 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最高为5.71 g/kg,最低为3.51 g/kg,平均为4.61 g/kg。由此可知,土壤有机质含量随着撂荒时间延长变化非常明显,撂荒2年比撂荒1年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升高4.81 g/kg;但是撂荒3年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明显,与撂荒2年相比平均下降6.59 g/kg,与撂荒1年相比平均下降1.78 g/kg。
撂荒1年地块土壤全氮含量最高为0.56 g/kg,最低为0.35 g/kg,平均为0.46 g/kg;撂荒2年地块土壤全氮含量最高为0.81 g/kg,最低为0.50 g/kg,平均为0.66 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全氮含量最高为0.43 g/kg,最低为0.28 g/kg,平均为0.36 g/kg。由此可知,土壤全氮含量随着撂荒时间延长变化较为明显,撂荒2年比撂荒1年土壤全氮含量平均升高0.20 g/kg;但是撂荒3年地块土壤全氮含量下降明显,与撂荒2年相比平均下降0.30 g/kg,与撂荒1年相比平均下降0.10 g/kg。
撂荒1年地块土壤水溶性盐总量最高为0.36 g/kg,最低为0.30 g/kg,平均为0.33 g/kg;撂荒2年地块土壤水溶性盐总量最高为0.41 g/kg,最低为0.30 g/kg,平均为0.36 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水溶性盐总量最高为0.34 g/kg,最低为0.29 g/kg,平均为0.32 g/kg。由此可知,土壤水溶性盐总量随着撂荒时间延长变化不太明显,撂荒2年地块比撂荒1年土壤水溶性盐总量平均升高0.03 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水溶性盐总量下降,与撂荒2年相比平均下降0.04 g/kg,与撂荒1年相比平均下降0.01 g/kg。
撂荒1年地块土壤碱解氮含量最高为30.80 mg/kg,最低为20.90 mg/kg,平均为25.85 mg/kg;撂荒2年地块土壤碱解氮含量最高为46.00 mg/kg,最低为21.80 mg/kg,平均为33.90 m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碱解氮含量最高为27.00 mg/kg,最低为14.30 mg/kg,平均为20.65 mg/kg。由此可知,土壤碱解氮含量随着撂荒时间延长变化不显著,撂荒2年地块比撂荒1年土壤碱解氮含量平均升高8.05 mg/kg;但是撂荒3年地块土壤碱解氮含量下降明显,与撂荒2年相比平均下降13.25 mg/kg,与撂荒1年相比平均下降5.20 mg/kg。
撂荒1年地块土壤有效磷含量最高为3.20 mg/kg,最低为1.00 mg/kg,平均为2.10 mg/kg;撂荒2年地块土壤有效磷含量最高为4.60 mg/kg,最低为1.60 mg/kg,平均为3.10 m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有效磷含量最高为5.30 mg/kg,最低为1.50 mg/kg,平均为3.40 mg/kg。由此可知,土壤有效磷含量随着撂荒时间延长变化较为明显,撂荒2年地块比撂荒1年土壤有效磷含量平均升高1.00 mg/kg;撂荒3年地块与撂荒2年地块相比土壤有效磷含量平均升高0.30 mg/kg,与撂荒1年地块相比平均升高1.30 mg/kg。
撂荒1年地块土壤速效钾含量最高为115.00 mg/kg,最低为70.00 mg/kg,平均为92.50 mg/kg;撂荒2年地块土壤速效钾含量最高为118.00 mg/kg,最低为96.00 mg/kg,平均为107.00 m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速效钾含量最高为237.00 mg/kg,最低为119.00 mg/kg,平均为178.00 mg/kg。由此可知,土壤速效钾含量随着土地撂荒时间增加呈上升趋势,且变化非常明显,撂荒2年地块比撂荒1年土壤速效钾含量平均升高14.50 mg/kg;撂荒3年地块与撂荒2年相比土壤速效钾含量平均升高71.00 mg/kg,与撂荒1年相比平均升高85.50 mg/kg。
撂荒1年地块土壤缓效钾含量最高为1 061.00 mg/kg,最低为680.00 mg/kg,平均为870.50 mg/kg;撂荒2年地块地块土壤缓效钾含量最高为1 077.00 mg/kg,最低为746.00 mg/kg,平均为911.50 mg/kg;撂荒3年地块土壤缓效钾含量最高为1 083.00 mg/kg,最低为750.00 mg/kg,平均为916.50 mg/kg。由此可知,土壤缓效钾含量随着撂荒时间延长变化较为明显,且随着土地撂荒年份增加呈上升趋势,撂荒2年比撂荒1年土壤缓效钾含量平均升高41.00 mg/kg;撂荒3年与撂荒2年相比土壤缓效钾含量平均升高5.00 mg/kg,与撂荒1年相比平均升高46.0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