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要求做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深化融资对接服务
作者: 欧阳曦2024年8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深化融资对接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以下简称“融资项目库”)对接服务机制,创新对接服务模式,优化投融资监测功能,引导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全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是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快补齐农村金融服务短板的重要抓手。《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紧紧围绕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这个主要目标,聚焦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乡村建设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会同银行、投资基金、农业投资公司等机构,统筹整合要素资源,完善打捆打包实施策略,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化科技赋能、央地协同、投融联动等工具手段,着力做好农业农村重大投融资项目谋划储备,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原则,建立健全相应层级融资项目库,制定或明确申报标准,指导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和逐级推荐等相关工作。一是要积极推动享受国家信贷优惠政策的项目纳入储备。对可以享受贷款贴息、再贷款等信贷优惠政策的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领域项目,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推动纳入政策支持类项目库。二是要大力推荐财政支持项目纳入储备。对已获得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支持的项目,仍有融资需求的,各地要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做好梳理筛选,大力推荐纳入财政支持类项目库,引导通过拨投结合、投贷(融)联动等方式,更好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企业获得融资,形成投资合力,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三是有序引导社会投资项目纳入储备。对需要引入社会投资的现代设施农业、种业振兴、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推广、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农业等领域项目,各地要有序引导纳入社会投资类项目库,依法加强监管,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分层分级的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搭建权威、精准、高效的政银企交流平台,通过投融资项目清单、对接活动等方式引导撬动信贷资金加大投入。一是分级做好重大项目对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综合考虑项目单体投资规模、融资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层级项目库入库标准,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推送相关金融机构。二是引导出台专项信贷政策。《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配套专项信贷政策,创新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项目审贷,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券商、基金、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强化对清单内项目的综合金融服务。指导全国农担体系坚守政策性定位,突出做好对粮食、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担保服务。三是创新开展投资对接活动。《通知》要求各地聚焦清单内项目特别是重大投融资项目,通过自愿申请、内部推荐、公开征集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主体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采用主题沙龙、案例研讨、路演答题等方式,强化招商引资、供需撮合等服务,拓展政银企沟通交流渠道,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分类举办部级重大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引导强化金融支持。四是探索推动融资辅导服务。《通知》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设计完善项目投融资结构,提高项目谋划质量。要发挥专业咨询公司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清单内项目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金融机构、行业专家、专业投资人等,定期开展融资辅导服务,帮助诊断障碍堵点,研提解决方案。
(记者:欧阳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