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李玉璇 赵家未

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0

摘 要: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03—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实证分析了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及两者的交互项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治理转型和市场化进程均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两者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共同作用还处于磨合阶段,协调性不高;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反而越弱。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存在动态效应和门槛效应,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渐减弱。

关键词: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熵权法

中图分类号:D422.6;F124;F29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16-06-8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16.001

0 引言

改革开放开启了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城镇化进程,城乡之间曾经坚固的藩篱开始松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措施,我国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日臻完善,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镇化空间格局更趋合理,培育形成了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城市功能优化提升,产业竞争力、公共服务等多块短板加速补齐。城镇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高质量发展城镇体系,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1]。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城镇化实践,积累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宝贵经验,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道路[2]。

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离不开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政府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毋庸置疑,推动城镇化进程责无旁贷[3]。一些学者认为,政府与市场是对立的,政府权限扩大,市场空间必然被挤压;而政府退出,市场就必然跟进。实际上,二者既有边界也有交集,能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换言之,政府与市场都不必在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孤军奋战,协同才是理智和理性的选择。在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协调性究竟如何?目前鲜有研究涉及。

研究试图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研究。一是开展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测度与空间差异分析,构建相关指标体系。二是实证分析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并考虑多个异质性因素[4]。三是构建动态面板模型,探究前一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对本期影响[5]。以市场化进程为门限变量,考察不同市场化进程的地区,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我国城镇化由市场、政府、社会共同推动。市场与社会存在的固有缺陷需政府手段加以弥补,这也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的城镇化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有效参与和适量干预。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应推动产业布局现代化、城乡空间融合合理化。地方政府需根据此需求,为企业提供基础设施与规划支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稳步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将转向现代化非农产业,“二元经济”所带来的劳动力供给无限性终将消失。这要求政府提供更惠民的服务与政策,强化公共服务与收入分配职能,以吸引人才与企业,促进人口集聚,改善居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居民幸福感[6]。

政府治理转型聚焦企业调控与收入分配。一方面,通过渐进式企业改革,即“稳定存量(国有企业)和做大增量(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市场和营商环境[7]。另一方面,致力于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虽然,目前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尚小,结构上还处于金字塔形收入分配格局,但随着政策的稳步推进,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将逐渐上升。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H2:企业层面的调控和收入分配层面的调控均会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发展中国家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二元经济”结构下无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二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市场化。这在我国尤为明显。因此,市场化进程必然影响我国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微观主体的行为[8]。中国市场化进程推动市场制度完善和市场参与扩大。高质量发展城镇化应是“市场化”的,即市场与企业力量结合,实现多利益主体共赢。完善的市场机制能增强城市生命力与活力。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3:市场化进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2 研究方法

2.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选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2022年的面板数据,构建平衡面板模型,对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进行回归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数据库》。具体变量名称及测算方式如下。

2.1.1 被解释变量

城镇化高质量发展(Score)。研究基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从经济发展、科技支持、生态环保和协调共享等4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拟合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使用熵权法进行测算得到结果。具体指标见表1。

表1 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类型 经济发展 城镇化率 正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正向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 负向 第三产业产值比重 正向 城镇等级失业率 负向 单位建成面积容纳的城镇人口数量 正向 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正向 城镇居民人均拥有长途光缆长度 正向 科技支持 城镇人均专利申请授权数 正向 高校专任教师人数 正向 高校研发人员当时量 正向 生态环保 城镇人均绿地面积 正向 城镇人均水资源量 正向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正向 生活垃圾清运量 正向 造林总面积 正向 协调共享 城乡居民消费比 负向 城乡居民收入比 负向 医疗机构床位数 正向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占常住人口比 正向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比 负向 ]

2.1.2 解释变量

政府治理转型(GOV)与市场化进程(MKT)。借鉴杜龙政等[9]的做法,以地区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将民营经济中“私营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和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作为治理转型(GT)的衡量指标,若治理转型指标较低则表明该地以行政治理为主,较高则表明以经济治理为主。为衡量城乡收入水平差距,采用基尼系数(GC)衡量城镇化进程中政府收入分配调控水平[10]。采用熵权法对GT和GC进行加权计算,得到综合性政府治理转型衡量指标GOV。

采用《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11]中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衡量我国市场化进程 。以2008年为基期,基于2008—2019年各省份市场化指数[11],采用历年平均增长率推算得到2020—2022年的数据。此外,根据樊纲市场化指数细分指标,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GM)、非国有经济的发展(NSOE)、产品市场评价得分(PM)、要素市场评价得分(FM)及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市场环境(LAWS)等5个方面对市场化进程进行衡量[12]。

2.1.3 控制变量

选取外国直接投资(FD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IFA)、国际旅游外汇收入(RTF)作为控制变量。

2.2 模型设定

为了厘清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系,设立如下基准模型。

Scorei,t00GOVi,t1MKTi,t2GOVi,t×

MKTi,t+θ0Xi,ti,t (1)

其中,i表示地区,t表示时间,被解释变量Scorei,t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解释变量GOVi,t为治理转型,MKTi,t为市场化进程,Xi,t为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扰动项,α、β均代表估计系数。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

表2的变量描述性统计显示,地区间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同时,政府治理转型和市场化进程也呈现多样性。高水平治理转型和市场化地区城镇化质量均值更高,初步表明两者能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3.2 基准回归

表3采用双固定效应模型,报告了基准模型回归结果。模型(1)为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回归结果,反映出政府治理转型能够显著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模型(2)为市场化进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回归结果,反映了市场化进程同样显著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且在1%水平上显著;模型(3)将政府治理转型与市场化进程同时纳入模型中,表明两者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效果依旧显著,且模型解释力增强。综合前3个模型可得,政府治理转型和市场化进程显著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政府治理转型每提升1个百分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升0.029个百分点,验证了假设H1的成立;市场化进程每提升1个百分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升0.017个百分点,支持了假设H3。由于政府治理转型过程会间接加深地区市场化程度,而市场化进程中暴露的种种问题也会倒逼政府进行治理转型,故在模型(4)中引入市场化进程与政府治理转型的交互项GOV*MKT。研究结果显示,模型解释力增强,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政府治理转型与市场化进程的系数仍显著为正。这表明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较弱。

3.3 异质性检验

3.3.1 区域异质性检验

表4报告了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研究将区域划分为东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和内陆省份;样本中,沿海省份主要包括辽宁至海南等11个省份,其余划分为内陆省份。

模型(5)~(7)分别报告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异质性检验结果。结果显示,东部和西部地区的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尤其是西部地区更为明显;中部地区显著性较弱。这可能是因为我国体制改革和政治治理采取了“东部试点、全国展开、西部跟进”的渐进式发展模式[13],导致东中西部治理存在差异,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1的成立。模型(8)~(9)分别报告了沿海与内陆省份在治理转型、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上的差异性。内陆省份政府治理转型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效果更强,交互项表明,沿海省份政府治理转型与市场化进程的协调性优于内陆省份。通过发展外向型经济,沿海省份开放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政府与市场同时发力拉动内需、促进就业,遵循新发展理念,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3.3.2 政府治理转型异质性回归结果

表5将政府治理转型划分为政府经济调控(GT)和政府收入分配调控(GC),区分两者后报告了治理转型异质性、市场化进程和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检验结果。模型(10)~(12)报告了经济调控、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回归结果。模型(10)为加入经济调控和相关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反映出政府经济调控手段可显著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模型(11)进一步加入市场化进程,政府经济调控系数虽略有下降,但仍在1%水平上显著,同时市场化进程显著为正,表明二者均能显著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模型(12)加入两者的交互项后,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经济调控手段和市场化进程之间还有待磨合。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14],在推进市场化进程中善用政策引导,从多方位、多角度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