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强国战略视角下乡村文化振兴路径创新

作者: 许乐瑶

文化强国战略视角下乡村文化振兴路径创新0

0 引言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根本指导思想,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1。在这一背景下,乡村文化作为中华文化深厚底蕴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与民族情感,是多元文化生动展现的广阔舞台。因此,乡村文化振兴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当前乡村文化供给面临着供需不平衡、文化供给形式化及文化供给碎片化等诸多实践困境,不利于乡村文化的有序稳定发展[2]。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出现3。因此,乡村文化振兴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更是实现文化强国建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任务。当前,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文化建设研究、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和策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等。

在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乡村文化建设作为不可或缺的一环,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发挥着关键作用4,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与植根中华文化血脉的关键途径[5。应深刻理解乡村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深远意义与独特价值,它不仅反映乡村生产生活,更是乡村社会思想意识、精神风貌、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对于构建乡村民众的精神家园、汇聚发展动能及维系社会稳定具有核心支撑作用[7。同时,做好乡村文化创意设计,加强乡村思想文化建设,实施文明乡村创建,加大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注重新时代乡村文化培育,加快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可保障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8]

在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和策略方面,乡村文化产业作为承载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具有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重作用,既是传承乡土文化、丰富文化供给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村民福祉、驱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9。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要以资源活化增强文化产业结构的硬度、以多元治理回暖乡村文化产业的温度、以人才挖掘释放文化产业发展的热度[10],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现代化建设,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及构筑数字中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乡村文化产业还通过与当地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助力打造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12]。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乡村居民参与文化生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的核心支撑,其构建与完善意义重大[13]。然而,其治理过程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行政主导下的供需不匹配、文化扶持策略中“输送”多于“培育”责任主体不明确,以及文化资源开发时文化价值的忽视等[14]。为有效应对这些难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需从顶层规划入手,强化政府引导,致力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与均等化[15]。同时,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整合服务资源,推进治理模式创新,通过数字平台高效传递政策信息,促进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催生新型经济业态,实现文化、经济、政治的协同共进,有助于突破乡村文化的传承困境[16],促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实现从政府单一供给与市场供给两端徘徊,向多元化、合作化供给的稳健模式转型,为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注入新活力[]

综上所述,乡村文化振兴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与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提升,更是实现文化强国建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鉴于此,在文化强国战略视域下,探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意义,分析当前乡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文化强国战略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推动作用及其实施路径。通过这一研究,期望能够为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为推动我国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强国战略的实现贡献智慧和力量。

1乡村振兴的战略支点与动力机制

1.1国家文化治理嵌人乡村的实践逻辑

文化强国战略通过制度性力量重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形成“价值引领一制度适配一主体协同”的三重嵌入路径。

在价值层面,文化治理现代化强调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治理资源,注重在传统与现代的张力中构建治理新范式。以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例,地方政府通过系统性修复古戏台、重建乡贤馆、活化宗祠空间,将传统公共空间改造为集议事、调解、文化活动于一体的基层治理载体。例如,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棣村曾将村内古戏台改造为“村民议事厅”,每月定期举办“古戏台议事会”,该村以乡贤文化为特色,结合“三上三下"民主议事机制,即“群众建议上会、干部问策下访,议题方案上墙、意见征集下户,决议结果上心、服务落实下沉”,既延续了“以文化人"的乡王传统,又赋予其现代治理功能。

在制度适配层面,政策工具的创新注重与地方文化生态的深度融合。例如,江西省婺源县设立“徽文化生态保护区”,将古村落保护与传统手工艺传承纳人统一治理框架,通过制定《徽派建筑修导则》《歙砚制作技艺传承人认定办法》等地方性政策,构建“建筑一技艺一人才”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

在主体协同维度,福建省龙岩市构建“基层党组织 + 文化合作社 + 新乡贤"的复合网络,成立由村党支部牵头、非遗传承人主理、返乡企业家投资的“红色文化理事会”,通过"古厝认养计划"吸引社会资本,对多处革命旧址进行保护性开发,形成“红色研学 + 生态农业 + 民宿经济”的融合业态,实现文化保护与产业振兴的良性互动。

1.2双循环格局下城乡文化要素的互构机制

新发展格局通过政策杠杆重构城乡文化要素配置,形成“双向对流一价值跃迁一空间再生产”的动态循环系统。

在要素激活层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确权颁证、经营权流转等制度设计,释放乡村文化资源的潜在价值。安徽省西递村探索“古民居经营权流转"模式,村民以明清建筑使用权置换企业修缮资金,引入专业团队开发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例如,将某大夫第宅院改造为“徽商文化体验馆”,通过AR技术复原清代账房场景,游客通过参与虚拟徽商贸易游戏,所得收益按比例反哺村落文物保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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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要素流动通道建设中,数字新基建的普及重构了文化传播路径。曹县创新“汉服产业 文化强国战略视角下乡村文化振兴路径创新1 电商直播”模式,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相结合,推动非遗技艺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当地农户和手工艺人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展示汉服制作过程及传统文化技艺,打造“云上汉服秀”直播间,形成“文化赋值一电商变现一技艺传承"的闭环。

在空间再生产领域,成都明月村通过“艺术家驻村计划”,吸引陶艺家、设计师等众多新村民人驻,将废弃龙窑遗址改造为“乡村文化综合体”,保留窑炉遗址作为展览核心区,周边配套建设陶艺工坊、草木染体验馆、乡村书店等业态,形成从传统技艺展示到创意设计转化,以及文化消费体验的价值链。

1.3政策牵引的理论框架构建

文化治理现代化与双循环战略的协同作用,形成了“制度嵌入一要素驱动一价值重构”的系统性理论框架。

在制度嵌人维度,政策工具的在地化调适注重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治理需求的对接。政策工具的调适注重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治理需求的对接,通过将传统伦理规范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指标,实现从文化认同到实现治理效能的转化,强调文化治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推动传统价值体系与现代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

在要素驱动层面,市场化机制通过产权界定与价值链延伸激活文化资源。通过建立数字化体系,实现文化资源的资产化与资本化,形成从技艺保护到产业开发的完整生态,保障文化传承主体的经济权益,推动地域品牌价值的提升,实现文化资源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转化。

在价值重构维度,聚焦文化认同的代际传递与空间再生,通过技术创新与功能重塑,激活传统空间的文化承载功能。将历史建筑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既保留了文化记忆,又满足了当代社会的功能需求,实现了文化空间的活化利用与价值提升。这一理论框架揭示了政策牵引的双重逻辑:纵向上,通过治理体系现代化重塑文化秩序;横向上,依托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内生动力。二者协同作用为破解乡村文化“空心化”“碎片化”困境提供了“制度一市场一社会"协同推进的系统方案。

2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困境

2.1制度性困境:治理体系的适配性冲突

乡村文化振兴的制度性矛盾集中表现为科层制治理逻辑与乡土社会内生秩序的结构性错位。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模式往往忽视地方性知识的价值,导致文化设施建设与村民实际需求脱节。以文化礼堂为例,其功能定位多聚焦于硬件达标与活动频次考核,缺乏对村民日常文化生活需求的深度回应。此类“悬浮式治理”的根源在于政策设计的标准化倾向,例如,对非遗传承人的认定过度依赖学历、职称等刚性指标,使得大量扎根乡土的民间艺人被排除在保护体系之外。与此同时,基层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存在显著偏差,文化振兴指标常因难以量化而被边缘化,文化经费在“重基建、轻运营”的惯性思维下被挪用于道路硬化、广场修建等显性工程,进一步加剧了政策落地的形式化倾向。赵小波等I8指出,一些送文化下乡活动对农民文化喜好的关注不够,未能将文化下乡形式与乡土文化内核有效结合,创新性和贴近性不强,难以有效激发农民的文化热情,无法增强乡村文化的造血功能。

2.2结构性困境:城乡资源配置失衡

城乡二元结构下的文化资源配置失衡,本质上是权力关系在空间维度上的投射。城市凭借行政层级优势持续吸纳优质文化资源,形成“中心一边缘”的资源分配格局,乡村文化发展的主体人才从乡村单向流入城市,进而导致乡村地区的文化人才匮乏,“空心化"问题明显9。在县域层面,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普遍呈现“总馆一分馆”的垂直管理体系,但乡镇分馆常因专业人员匮乏、资金配套不足而沦为“挂牌机构”。更深层的矛盾在于文化生态系统的断裂:城市消费文化通过媒体传播、人口流动等渠道不断渗入乡村,年轻一代对短视频娱乐、流行音乐的偏好逐渐取代对本土戏曲、民俗节庆的认同,导致乡村文化空间面临“去主体化"危机。这种结构性失衡不仅削弱了乡村文化活力,更可能引发文化记忆的代际断层。

2.3主体性困境:文化传承内生动力不足

乡村文化振兴的核心危机在于主体性的消解与重构困境。老龄化与人口外流导致传统文化传承面临“后继无人"的严峻挑战,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因传承人高龄化而濒临失传。吕宾2强调,要重塑农民的主体性,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乡村文化重塑的主体,必须提高农民自身对乡村文化的认知能力,深刻理解把握乡村文化的内涵、特质与价值。充分发挥农民作为乡村文化创造者和创新者的主体作用,用自己的声音、语言、方式讲好乡村故事,传播乡村声音,传递乡村情感,使自己成为乡村文化的传承者、建设者和传播者。而现行文化治理模式中,村民多被视为政策受体而非参与主体,文化项目决策常由基层十部主导,村民意见征集往往流于形式化表决。这种“被动参与”模式难以激发文化认同,反而加剧了民众对公共文化事务的疏离感。在城镇化进程中,乡村青年群体通过教育、就业等途径深度嵌入城市文化体系,其对乡土文化的认知逐渐从“生活实践”退化为“符号消费”,文化根脉的延续面临根本性威胁。

2.4技术性困境:数字化进程中的文化异化

数字技术对乡村文化的重塑呈现复杂的双重效应。商业平台依托算法逻辑构建的内容分发体系,往往将乡村文化符号简化为猎奇式景观,例如,传统祭祀仪式被剪辑为“奇风异俗”短视频,消解了其神圣性与文化内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虽然数字化技术能实现文化形态的精准记录,却难以捕捉技艺传承中的人际互动与情境知识,如木匠收徒时的拜师礼仪、民歌传唱中的情感共鸣。黄朝椿2指出,当前,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开发迟缓、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不充分且缺乏可持续性,以及技术逻辑与乡土文化主体性间的适应与融合难题,制约了数字技术价值的实现。更为严峻的是,数字鸿沟加剧文化参与的代际分化。老年群体因技术使用障碍被排斥在数字文化传播体系之外,而青年群体虽掌握技术工具,却缺乏深层次的文化理解能力,导致乡村文化在数字化浪潮中面临“双重脱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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