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
2023年1月1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发布《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组织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引,以达到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的目标。
《指南》明确,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尊重意愿、维护利益,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强化保障、注重实效,全过程、全环节推动农民参与,使农民内生动力得到充分激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引导广大农民用辛勤劳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针对如何组织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工作,《指南》提出了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
在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方面,《指南》提出,将党的领导、政府组织领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技术指导作用有机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围绕“建设什么样的村庄、怎样建设村庄”,引导农民献计献策、共商共议,积极参与村庄规划。《指南》明确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两委”和规划编制人员要宣讲村庄规划政策,重点讲清村庄规划的法定地位、编制程序,让农民充分重视规划,自觉遵守规划;乡镇政府要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注重吸纳具有规划知识、了解农村实际、熟悉乡村文化的村民或在外同乡参与规划;要通过会议协商、入户协商等方式,引导农民共议村庄建设定位、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举措;村庄规划草案应在村内公示,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报请县(市、区)政府批准后,采取“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及时、长期公开。
在带动农民实施建设方面,《指南》提出,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采取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吸纳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指南》明确要求,村“两委”应组织农民议定村庄建设项目优先序,将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优先申请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村庄建设项目应注重经济实用,吸纳村民代表、返乡创业人员、新乡贤、乡村建设工匠等参与项目策划、方案设计;明确户属设施项目由农民自主开展建设,技术要求简单的村级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民开展建设,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设施项目优先聘用当地农民或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建设;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入户或联户项目须由农户签字同意,村庄公共设施项目须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同意;要求村民委员会将承建的乡村建设项目收支情况,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在支持农民参与管护方面,《指南》强调,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在深入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运营企业管护责任的同时,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支持农民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指南》明确了管护主体责任,村民委员会所属的公共基础设施可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代管,户属设施由农户负责管护,供水、电力等设施运营企业优先聘用当地农民开展管护;明确了管护方式方法,要求推行“门前三包”,组织受益者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管护;明确了管护收费方式,要求健全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机制,充分考虑成本变化、农户承受能力、财政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引导农民自觉缴纳有偿服务费用;明确了管护公示内容,要求村“两委”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及管护费用及经费来源,接受农民监督。
(来源:新华网.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EB/OL](2023-01-17)[2023-01-26].http://www.xinhuanet.com/money/20230117/2930372b06324199b08dd00d7f09cbb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