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研究
作者: 赖钰莹
摘 要:共享农庄是海南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南省共享农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土地产权不清、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宣传力度不足,定位不清,资金和人才不足等。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海南省要厘清乡村土地产权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完善农庄基础配套设施;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自身定位;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词:乡村振兴;共享农庄;共享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05-35-4
0 引言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1]。为了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共同富裕[2]。其中,解决好村民参与、资金投入、可持续发展等突出问题,实现产业振兴,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
海南省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发展“共享农庄”,大力开展共享农庄试点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共享农庄建设,成为我国首倡开展共享农庄建设的省份。共享农庄已经成为海南省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目前,海南省共享农庄创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发展仍不成熟,存在很多问题。
1 共享农庄的内涵及研究现状
1.1 共享农庄的内涵
共享农庄的核心要义在于“共享”,属于共享经济的一种。目前,学界对于共享经济的内涵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多用On-demand Economy、Peerto Peer Econo-my、Sharing Economy、分享经济、协同消费等术语进行解释[3]。Russell Belk[4]将共享经济界定为人们通过协调资源的获得和分配来获取费用或其他补偿的经济模式。郑志来[5]认为,共享经济是指借助网络等第三方平台,将供给方闲置资源使用权暂时性转移,实现生产要素社会化,通过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为需求方创造价值,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2)》指出:“共享经济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通过推动资产权属、组织形态、就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便利群众生活的新业态新模式。”[6]综合来看,尽管学界未对共享经济的内涵形成统一观点,但在两方面达成了共识。其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即多数学者都强调共享经济中的共享是指具有使用权而非占有权;其二,多数学者都强调互联网平台等信息技术在共享经济中的重要性。
而共享农庄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是“共享经济”与“庄园经济”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模式,是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相融合的新业态[7]。原海南省农业厅印发的《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对共享农庄进行了界定,指出“共享农庄”是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综合经营新业态。
1.2 共享农庄的研究现状
从实际发展来看,国内共享农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如北京小毛驴市民农园、广州艾米农场、无锡田园东方、海南冯塘庄园等均实现了良好发展。但目前,国内对共享农庄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张姝等[8]对共享农庄进行介绍,并提出推进共享农庄扶贫机制创新的对策。其认为,建设共享农庄能将农村闲置的资源利用起来,助添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使得农村居民收入提高。朱方明[9]研究提出,发展共享农庄有利于解决乡村贫困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梁亚荣等[10]分析了共享农庄对土地利用方式造成的影响,提出了现有土地制度下共享农庄的农地利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慕农[11]则比较了国内外共享农庄发展,发现其关注点、商业模式、经营模式存在不同。李荣等[12]从社群融合、景观重塑、生态筑基、产业助能及协同治理5个方面探讨“三生共融”理念下的共享农庄发展策略。
综合来看,共享农庄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大多数现有研究停留在共享农庄发展模式方面,缺乏实证研究,尤其缺少乡村振兴背景下共享农庄发展的研究。基于此,笔者总结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特点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推动当地共享农庄发展的策略,以期为其他地区共享农庄发展提供参考。
2 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特点及问题
2.1 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特点
2.1.1 政府主导,发展迅速。自2017年开始,海南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参与“田园综合体”试点,开展“共享海南农庄”行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共享农庄的发展。2021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解决共享农庄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题,促进共享农庄健康有序发展,把发展共享农庄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海南省在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召开共享农庄大会,促使共享农庄稳步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海南省共创建共享农庄试点200家,正式认定37家,年带动农户3.5万户[13]。目前,发展共享农庄已成为海南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主要抓手,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海南省出台的部分政策如表1所示。
2.1.2 经营模式多样化。近年来,海南省各地因地制宜,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并结合自身长期积累的旅游资源,逐渐发展出多种类型的共享农庄供市场选择,大致包括5大类,即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见表2)。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共享农庄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2.2 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存在的问题
2.2.1 土地产权不清,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共享农庄发展的前提在于土地产权界定要清晰。但目前,海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尽管海南省不断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农户存在或转让或退出或互换却并未登记备案土地产权变更的情况,导致大量农户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存在利益纠纷。
2.2.2 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共享农庄的发展离不开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支持。目前,海南省共享农庄多远离市区,其现有的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共享农庄实际体验感较差。例如,部分共享农庄所在区域的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部分农庄周围的公共卫生安全资源覆盖不足,如未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所等。
2.2.3 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力度不足也逐渐成为制约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的短板。当前,海南省虽然已经建立省级的“海南共享农庄平台”进行网络营销,各地共享农庄也采用了各类营销宣传手段,但宣传力度总体较弱,未形成广泛的传播效应,未能与消费者建立紧密联系。
2.2.4 定位不清。海南省在发展共享农庄的过程中,并未深刻把握“共享”的内涵,其对目标客户人群刻画不清,对自身发展道路规划较为模糊。在实际发展中,部分农庄多沿用发展乡村旅游的旧思路,导致发展较为粗放;在建设方面,多停留在路面改造、房屋刷漆等面子工程上,并未结合当地特色、风土人情进行改造;在旅游形式方面,多为农家乐,较为单一,缺乏富有特色、迎合市场的订制型产品,对游客吸引力不足。
2.2.5 资金和人才不足。共享农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目前,海南省各市县对共享农庄建设的配套资金投入较少,未将发展共享农庄与美丽乡村建设、“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资金综合利用效率不高。此外,政府对社会资本的引进和规范管理尚存在不足,造成共享农庄发展乏力。
人才短缺问题也是制约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于农村发展滞后,多数农村青年人口倾向于扎根城市发展,加上农庄建设对能人、企业家、知识分子、大学生下乡返乡创业吸引不够,导致农庄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和青年劳动力非常缺乏,影响农庄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品质。
3 推动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的对策
3.1 厘清乡村土地产权问题,加快土地流转
在共享农庄发展过程中,各地应厘清乡村土地产权问题,避免后续因产权问题引发矛盾。海南省人民政府应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相关部门应持续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厘清承包地的产权归属,并以订立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利益,保护农民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海南省应健全土地承包权资源有偿转让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政策,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加快土地流转。
3.2 完善农庄基础配套设施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是海南省促进共享农庄发展的重要举措。首先,海南省要重点加强农庄所在区域的道路、电力、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旅游休闲相关配套设施,注重强化景点与周边农庄的交通连接。其次,海南省应完善公共卫生安全资源,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所等。最后,当地应完善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促进农旅结合,吸引大量游客观光体验。
3.3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自身定位
共享农庄建设涉及面广,需要政府提前规划。在发展共享农庄之前,政府应召开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广泛征集专家学者、乡村组织负责人、企业家等对共享农庄发展规划的建议,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对共享农庄的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同时,政府部门在规划设计中应把握好“共享经济、农庄经济、链接城市、产权共有”这4个属性;在规划中要设置发展红线,着重保护好海南省生态环境,把共享农庄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点建设等统筹安排好,形成发展合力。此外,各农庄要明确自身产品定位,改变过去粗放型建设思路,把握共享农庄中“共享”的内涵,立足当地特色、深耕当地的风土人情,围绕“农”这个基点因地制宜,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类型丰富的产品,避免农庄发展同质化。
3.4 拓宽融资渠道
首先,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对共享农庄建设进行重点扶持,并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补贴。例如,对市场主体承担农宅改造建设共享农庄的,可享受3年政府贴息银行贷款,每套共享农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市场主体承担共享农庄运营的,每套共享农庄每年享受1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年认定、分年补助的方式补助3年。其次,金融机构应对共享农庄发展提供信贷等多元化产品支持,提供农庄建设融资、配套设施建设融资、供应链融资、支付结算等服务。最后,各地应支持具备条件的农庄运营主体通过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基金融资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3.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海南省要及时了解共享农庄建设人才需求,制定计划、因材施教、定向培养,并将其放在合适的岗位,做到知人善任、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其次,政府可通过财政奖励、税费优惠等方法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知识分子、专家、企业家、村民参与共享农庄建设,相互交流,集思广益,创新共享农庄发展模式,共同推动共享农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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