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发布
作者: 翟媛媛为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需求,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3年6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年度目标: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支撑服务“三农”中心工作作用不断增强,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猪稳产保供、农药残留治理、农业防灾减灾和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等方面成效突出;推介一批主导品种,推广1万项(次)以上的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5 000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对全国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培育1万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万名以上特聘农技员,重点开展技术、设施、营销等技术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
《通知》部署了八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促进大豆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贯通农业科研、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主要依托市县农技推广机构、地市农科院所、大豆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等,建立健全大豆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体系,聚焦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落实高油高产品种筛选、技术集成创新及推广普及应用等任务。二是支撑稳产保供任务落实。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三是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分产业、分层次、分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四是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规范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管理,统一树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六是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相关省份要制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指导意见,不断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七是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青海省等13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聚焦粮食、大豆油料、棉花甘蔗等重要农作物,针对农机农艺融合、减损提质及盐碱地改良利用等单产提升关键环节技术需求,组织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企业、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八是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引导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特聘农技员等开展线上指导服务;优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技术问答、农情预测预警、市场信息分析等多种类型服务,继续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支持各地健全部地协同、数据共享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拓宽平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