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
作者: 蒋洪杰2023年5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实行“中央奖补、省级统筹、市县实施”的油茶产业奖补政策,支持油茶“扩面”“提产”,促进提升油茶产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油料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明确,实施油茶营造补助和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油茶营造补助聚焦《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确定的现有油茶林面积大、种植改造任务重的200个重点县,推动扩大高产油茶林种植面积,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中央财政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资源状况、政策因素等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油茶营造补助分配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由省按照要求细化分配;有关省应结合现有油茶林林分结构和林龄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新造和改造。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筛选现有相对集中连片油茶林面积高于33 333 hm2(鼓励面积大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实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和高地。对于选定项目,中央财政通过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4亿、5亿、6亿元安排定额奖补;项目实施期为5年,实施期内分年安排资金,第1~2年各安排30%、第3~5年各安排10%;第6年国家林草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安排剩余10%。
《通知》明确了奖补的申报内容和程序。首先,由省级统筹规划,统一组织遴选推荐地市作为项目主体进行上报,每省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其次,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联合行文报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逾期视为无效申报。其中强调,2023年项目申报时间为6月25日前。最后,由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选择产业发展基础好、全产业链部署推进有力、典型代表性强的地市实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
《通知》提出,有关省要按要求编制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强调,有关省应构建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全产业链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实际情况,结合油茶产业发展布局和产能及加工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和实施内容,相对集中布局,推动强链延链补链;要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合理安排油茶用地;要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项目技术路线;项目实施要采用良种良艺良法,建设高标准油茶林,优化一二三产业布局;要统筹整合资金投入,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总投资,明确省级财政、市县财政资金预算额度以及社会资本投入渠道和额度,确保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
《通知》明确要求,有关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根据职责分工,对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有关省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根据财力情况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加强政策资金统筹,规范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其中强调,严禁“堆大户”“造盆景”,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景观工程,避免盲目上项目、导致产能过剩,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通知》明确指出,中央财政资金不支持以下内容(纳入负面清单):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项目,违规占用耕地的项目,未落地上图的油茶营造任务,涉及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未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情况的项目,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与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地块不重叠),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管护用房等,不含水肥一体化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应通过其他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