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
作者: 龚雨鑫
[摘 要] 甘肃省卓尼县自然资源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发展绿色食品具有较大潜力。针对卓尼县土壤、农田灌溉水、空气共选取26个项目进行检测,得出所有项目检测指标均达到标准规定,表明卓尼县产地环境条件适宜发展绿色食品。
[关键词]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卓尼县
[中图分类号] X82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2)05--4
0 引言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此背景下,绿色食品逐渐赢得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充分信赖。甘肃省卓尼县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已知植物种类1 336种、动物种类68种。县域内大田作物有青稞、油菜、马铃薯、藜麦等,特色作物有高原夏菜、藏中药材、食用菌、蕨麻等,养殖有牦牛、藏羊、蕨麻猪、黑猪和淡水鱼等,并有野生采集类加工产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前景良好。产地环境质量是影响绿色食品质量的重要因素[1]。当动植物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污染物会通过土壤、大气、水体残留于动植物体内,从而直接影响动植物产品质量,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因此,为生产绿色食品,先要选择生态环境良好、空气质量高、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的生产区域。
近年来,农业研究者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例如,周娇等[2]以重庆(江津)现代农业园区4种农用地类型为例,对园区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测定并分析,结果表明全区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土壤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3.64%,4种用地类型的土壤环境生态风险水平均以低等为主,镉和汞在园区表层土壤重金属生态风险评估中占有较大的贡献率,应列为优先控制污染元素。Zou等[3]对北京市郊区农田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测定及评估,结果表明大部分农田土壤适宜耕作,但仍有一小部分土壤超过绿色食品生产标准,需要特别注意土壤中镉和汞的含量。
为积极响应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五无甘南”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全域无化肥、全域无公害”职责任务,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通过检测卓尼县的土壤、农田灌溉水和空气质量状况,评估该县产地环境条件是否适宜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1 卓尼县环境概况
1.1 气候条件
卓尼县辖11个镇、4个乡,隶属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卓尼县海拔2 000~4 920 m,属高原性大陆气候,年太阳地面总辐射能高,气候暖和,温差较小,蒸发量不大,年平均气温5.6 ℃,年日照时间2 450.4 h,年降水量487.1 mm,无霜期114 d。区域内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
1.2 土地资源及植被情况
卓尼县土地总面积5 419.68 km2。其中,农作物播种面积1.11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3%;草地面积33.23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1.3%;林业用地面积18.81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4.7%。卓尼县地貌以高原丘陵为主,大部分为中低山地形,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县域内由于地形复杂、切割深,海拔较高,土壤垂直分布与水平分布特征明显。卓尼县耕作土壤有7个土属、22个土种,林地土壤有5个类型。
2 检测样本、项目与方法
2.1 布点原则及采样方法
此次绿色食品生产产地环境质量评价覆盖卓尼全县15个乡镇,包括纳浪镇、木耳镇、柳林镇、申藏镇、康多乡、喀尔钦镇、阿子滩镇、洮砚镇、刀告乡、勺哇乡、完冒镇、扎古录镇、藏巴哇镇、尼巴镇和恰盖乡;环境检测范围包括32.03万hm2草场、1.11万hm2耕地及卓尼县九甸峡库区位段809.1 km2淡水鱼养殖水域。笔者依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2021)[4]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 1054—2021)[5]相关要求,对卓尼县可发展绿色食品产地连片区域进行土壤、农田灌溉水、空气样品采集,共布设土壤检测点19个、采集土样190个(混合成大样19个),布设空气检测点4个、采集样品8个,布设农田灌溉水检测点1个、采集水样1个。
2.2 检测项目
2.2.1 土壤。土壤环境质量检测项目包括pH值、总汞、总镉、总铅、总砷、总铜及总铬7项,土壤肥力检测项目包括全氮、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及阳离子交换量5项。
2.2.2 农田灌溉水。农田灌溉水检测项目包括pH值、六价铬、粪大肠菌群、总汞、氟化物、总镉、石油类、总砷、化学需氧量及总铅共10项。
2.2.3 空气。空气环境检测项目包括总悬浮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4项。
2.3 检测方法
土壤pH值测定采用玻璃电极法,总镉、总铅测定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汞、总砷测定采用原子荧光法,总铜、总铬、速效钾测定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有机质和阳离子交换量测定采用滴定法,全氮测定采用半微量开氏法,有效磷测定采用比色法。
农田灌溉水pH值测定采用玻璃电极法,总汞、总砷测定采用原子荧光法,总镉、总铅测定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六价铬测定采用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氟化物测定采用离子色谱法,化学需氧量测定采用重铬酸钾法,石油类测定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粪大肠菌群测定采用多管发酵法。
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采用重量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测定采用分光光度法,氟化物测定采用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3 检测结果与分析
3.1 评价方法
依据污染指数评价法,以单项污染指数描述所有检测项目的污染程度,将综合污染指数作为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的评价结果。单项污染指数(Pi)按照下式计算:
Pi=Ci/Si (1)
式(1)中:Pi是检测项目i的污染指数;Ci是检测项目i的实际检测值;Si是检测项目i的评价标准值[5]。
如果单项污染指数(Pi)小于等于1,采集样品土壤、农田灌溉水和空气的所有检测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则继续评价综合污染指数(P综)。如果有一项Pi大于1,表明该产地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不适宜发展绿色食品。综合污染指数(P综)可以作为长期绿色食品生产环境变化趋势的评价指标,其等级划分标准如表1所示[5]。
3.2 土壤环境检测结果与分析
由表2可知,19个混样土壤pH值为8.11~8.80,所有样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其中P总砷检测值最高为0.87,P综≤0.67。结合表1可知,卓尼县土壤环境质量等级为1级,环境清洁。19个混样土壤肥力等级见表3。有机质肥力等级判定19个检测点均为1级;全氮肥力等级除喀尔钦镇检测点为2级、刀告乡检测点为3级外,其余17个检测点均为1级;有效磷肥力等级除申藏镇、康多镇、喀尔钦镇检测点为3级,阿子滩镇、柳林镇,完冒镇、扎古录镇检测点为2级外,其余检测点均为1级;速效钾肥力等级除申藏镇、康多镇、喀尔钦镇检测点,纳浪镇、木耳镇检测点,阿子滩镇检测点和扎古录镇检测点4个检测点为2级外,其余15个检测点均为1级;在阳离子交换量土壤肥力等级测定中,洮砚镇检测点,申藏镇、康多镇、喀尔钦镇检测点,阿子滩镇、柳林镇检测点3个检测点为1级,藏巴哇镇检测点、纳浪镇检测点、柳林镇检测点、刀告乡检测点、扎古录镇检测点为3级,其余11个检测点均为2级。
3.3 水质环境检测结果与分析
通过检测水质环境1个样品10项指标得出,农田灌溉水pH值为7.81,粪大肠菌群未检出,P总汞为0.25,P总铬为0.30,P总砷为0.07,P总铅为0.03,P六价铬为0.02,P氟化物为0.08,P化学需氧量为0.28,P石油类为0.01。以上检测项目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范围在0.01~0.30,其中P总铬最高,P综为0.40。结合表1可知,卓尼县域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等级为1级,水质清洁。
3.4 空气环境检测结果与分析
通过检测空气环境8个样品4项指标可知(详见表4),所有检测项目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各单项污染指数范围在0~0.67,P总悬浮颗粒物最高,P综≤0.25。结合表1可知,卓尼县域大气环境质量等级为1级,空气清洁。
4 总体评价
卓尼县无工业生产单位,乡村学校、医院及居民生活等产生的垃圾均定期送往远离绿色食品种植区域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无潜在污染源。区域内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能及时回收,并对尾菜、作物秸秆、田间杂草等废弃物进行菌剂沤肥、青贮饲草或直接还田,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较小。此次检测区域涉及15个乡镇,经检测得出,土壤环境质量检测项目中总汞、总镉、总铅、总砷、总铜和总铬均未超标,农用水源环境质量检测项目中pH值、总汞、总镉、总砷、总铅、六价铬、氟化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均未超标,空气环境质量检测项目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均未超标。按照《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 1054—2021)的要求,用综合污染指数对卓尼县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分析,判定该县土壤、农田灌溉水和空气所有检测指标均达到标准规定,其产地环境条件适宜发展绿色食品。
参考文献:
[1]王志国.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J].农民致富之友,2002(1):9-10.
[2]周皎,何欣芮,李瑜,等.基于土壤重金属特征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评价:以重庆(江津)现代农业园区为例[J].中国环境科学,2020(7):3070-3078.
[3]ZOU J M,LIU X X,DAI W,et al. Pollution assessment of heavy metal accumulation in the farmland soils of Beijing's suburbs[J].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 International,2018(25):27483-2749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2021[S].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 1054—2021[S].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