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及对策
作者: 张红宇[摘 要] 通过对辽宁省部分农村进行调查,发现虽然积存垃圾清运处理及村庄绿化美化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村民参与度不足、水污染治理难度大、农厕改造满意度低、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难题。为此,应构建村民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重难点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提升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关键词] 农村人居环境;环境整治;多元共治;辽宁省
[中图分类号] D422.6;X32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2)05--4
0 引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1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1]。
辽宁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2019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等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辽宁省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集中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污水排查、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活动。辽宁省农村工作会议也多次把农村垃圾处理等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在此背景下,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得到了长足进展,农民生活环境整体上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受历史遗留问题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城乡之间及省内不同农村地区间生活环境差距仍然较大,村民对人居环境改善的成果还不够满意。为此,通过对辽宁省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以发现问题,并为下一步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质量推进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出策略。
1 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
1.1 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
1.1.1 积存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已完成。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既是传统农村人居环境的一个缩影,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前,辽宁省农村普遍存在被垃圾围困的现象,积存的垃圾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而且是疾病的主要传播源,与建设美丽新乡村的愿景背道而驰。自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各地从清运积存生活垃圾入手,开展村容村貌清洁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村庄具体安排划分了垃圾收集点,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收集,初步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
1.1.2 村屯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提升。村屯绿化美化既是美丽乡村外在形象的具体体现,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自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各地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绿美村屯整治工作,基本上实现了绿化“村村通”。在北票市大三家镇和建平县三家蒙古族乡进行调研时发现,两地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之初,就结合当地常年大风、干旱、降雨量小、自然条件恶劣、农民收入水平低和经济落后等现实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了将村屯绿化美化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的方案。当地政府和村级组织通过向村民免费发放草木苗种、提供种植技术培训等方式组织村民开展绿化,鼓励村民充分利用村庄荒地宜树种树、宜花种花、宜果种果、宜菜种菜,实现环村屯及村屯内主要街道、村屯内空地、村民住宅等绿化全覆盖。这些措施的落实不仅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环境,而且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改变了村民的精神面貌。
1.1.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道路交通、水、电、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在道路交通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底,辽宁省农村公路突破11万km,行政村100%通硬化路,基本实现了村村互通、村组连通;村内道路基本上实现了户户通沙石化。目前,辽宁省乡镇快递服务覆盖率达100%,建制村实现直接通邮率全覆盖。在农村用水方面,辽宁省将农村饮水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优先解决了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等饮水安全问题,有序推进了农村供水工程改造。在用电方面,辽宁省集中开展了“低电压”综合治理,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对稳定用电的需求。此外,辽宁省创新实施了“气化乡村”试点建设,加大农村乡镇燃气管网建设力度,真正实现管道天然气从城市走进农村,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1.2 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1.2.1 村民参与度不足。调研发现,由于村镇企业较少,农村就业机会较少,调查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选择外出务工,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的主体数量不足且年龄普遍偏大。从村民参与意愿来看,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人数较少,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有待提高。部分村民缺乏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对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村民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看成是“号召式”运动,认为其就是“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过去了”;有的村民甚至认为是搞“面子”工程,实用性不大,不愿意投入资金、时间和精力。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村级组织宣传不到位、工作方式不科学及对人们的切身利益缺少关注等有关。同时,公众参与度不足增加了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在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投入的成本,阻碍了人居环境建设的整体推进和效果提升。
1.2.2 水污染治理难度大。受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的影响,辽宁省农业生产以粮食、蔬菜和果树种植为主。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农民在农作物种植中为了追求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污染问题较为严峻。在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顾家房村调研时发现,化肥的长期使用造成土壤板结,土壤肥力下降;农药残留严重污染了空气、水体和土壤,而且污染源已渗透至当地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该村地下水污染物含量远远高于正常水体。虽然2018年以来辽宁省不断加大农村水体污染治理力度,配备了一定的检测设备,也在逐步建立地下水质的监测、检测体系,但是污染容易、治理难。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整体还较低。《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分别为54.43%、45.26%,乡一级这两项指标分别为18.21%、12.27%,辽宁省农村地区则更低。由于地下水系统不是一个孤立的静态系统,周遭环境的任何污染变化都会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2],加之地下水污染固有的污染途径较为隐蔽、治理难度大等,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该镇部分村庄水污染问题不易得到彻底解决。
1.2.3 农厕改造满意度低。农厕改造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升广大农民生活品质、满足广大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直困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一大难题。2015年之前,辽宁省绝大部分农村都普遍使用独立于居室之外的旱厕,简陋、离居屋远,没有取暖设施,“脏、乱、差、少、偏”等情况较为普遍。自2019年以来,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该省各地把农厕革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辽宁省财政按照农村改厕模式及确立的相应奖补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对“厕所革命”投入大量资金;一些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也被吸引进来,保证了厕所改造资金的配套,农厕改造加速推进。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完成农厕改造50.7万座,2020年完成58.0万座。但在调研中发现,村民整体改厕意愿不强,部分村民对农厕改造的结果和质量并不满意,很多改造后的农厕成了“摆设”。探讨这一现象的成因,很多村民反映,在农厕改造之初,村委会虽提供了三格化粪池式、双瓮式、三联沼气池式、水冲式等卫生厕所模式供选择,但村民对于每种厕所模式的技术复杂程度、使用利弊等信息不清楚,也没有渠道进行深入了解,只能直观地感受到价格的高低,导致最初的选择考虑不足,带有盲目性。就具体农厕改造模式而言,改造之初水冲式卫生厕所较多,目前以三格化粪池居多。由于辽宁省自然气候条件的限制,冬季寒冷,冰冻期长,而且农村很多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改造后的粪污清掏问题、防冻和用水等技术性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另外,虽然财政依据奖补政策提供专项补助资金,但村民仍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农厕改造大多只能采用人力抽取粪污的方式,还无法实现对粪污的机械化集中处理,因而后续使用、清掏、维护等处理费用较高,对农民来说负担大于便利。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村民认为改厕缺乏实用性,对农厕改革的意愿和满意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厕改革的质量和效果。
1.2.4 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不断展开,各地加强了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加大了资金投入,村民的环保意识也有所增强,村民住宅、院落周围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的情况有了很大改变。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辽宁省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了治理。但调研发现,目前垃圾收储运处置体系还没有达到全覆盖,大部分村庄垃圾处置体系还不够完善,尚未建立垃圾清运设施常态化运行机制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垃圾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处理硬件设施水平都与城市有着很大的差距,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际走访发现,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部分村庄由于缺乏相应的长效管护机制,垃圾随意丢弃、垃圾处理设施损坏等现象仍然较为普遍。有的村庄虽然设置了垃圾收集点,但收集点选址不合理,距离村民居住区较远且面积小,为村民放置垃圾增加了不便;有的村庄垃圾箱等基本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遭到损坏,未能及时得到更换和补充。调研中还发现,大部分村庄虽然实现了垃圾定时清运,但未能实现有效的垃圾分类,可降解垃圾、厨余垃圾甚至和有毒有害垃圾混放,增加了集中、转运及后续处理的成本和难度。此外,过于简单的农村垃圾处理方式无法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治理目的。
2 提升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路径
2.1 构建村民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村民既是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者、整治工作的参与者,也是建设成果的受益者。只有充分发挥村民在人居环境建设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基层政府、村两委、村民、驻村企业等多方主体的积极性,科学发挥各方主体的重要力量,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从基层政府角度而言,作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为核心理念,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把解决农民的切实需求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首要任务。此外,基层政府必须树立科学的建设理念,掌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律,因地制宜制订人居环境整治长远规划,明确自身服务边界和范围,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摆脱“为了整治而整治”“为了上级检查而治理”“阵风式”的治理乱局。村两委要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活动,帮助村民提高环保意识,带领村民投身环境建设。村民和驻村企业要养成绿色生产、生活理念,形成健康环保的生产习惯,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责任和主人翁意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杜绝生产和使用违规化学农药等。
2.2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重难点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大工程,涉及项目众多。农民作为项目建设成果的享用者,对于建设成效的好坏最有发言权[3]。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提前做好工作,通过召开论证会、村民代表大会、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村民需求,建设村民满意的实用工程。通过分析调研发现,从村民的需求角度看,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问题先后排序为生活废弃物乱堆乱放、垃圾收运长效解决、污水处理、粪污排放、养殖场污物、基础设施简陋、秸秆焚烧和乱砍滥伐;从改造过程中村民的满意度来看,先后顺序为村容村貌整治、村庄绿化、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照明、饮用水质量、电力等的维护)、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辽宁省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但仍存在部分设备老化等问题,需要引入多方投资主体,分阶段、分重点地定期维修、维护、改善或升级换代[4]。此外,政府应加快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技术难题,加大力度集中处理水污染及厕所改造中的技术难题。同时,对各种厕所改造模式的原理、适用性及其他相关信息要及时宣传到位,减少村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真正帮助农民用上经济实用、技术可靠、维护简便的卫生厕所;大力宣传和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减少秸秆焚烧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禽畜养殖应合理布局,设计科学的粪便收集系统,寻求可循环生态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只有深入扎根基层,深入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意愿,因地制宜地根据村民的需求推进辽宁省农村人居环整治,才能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让农民感受到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好处和变化,真正吸引村民积极参与其中,进而维护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