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作者: 樊昊

摘要 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其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活跃乡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乡村民宿的发展也给乡村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因此,从乡村的角度出发,在探究乡村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乡村民宿的起源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乡村民宿发展给乡村造成的影响。研究发现:乡村民宿的发展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有利于缓解乡村民宿发展给乡村带来的消极影响,推动乡村民宿的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 民宿;乡村振兴;乡村民宿

中图分类号 F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03-0115-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3.027

The Impact of Rural Homestay Development on Rural Revitalization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rural tourism, rural homestay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enhancing the rural economy.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homestays has also brought negative impacts on the countryside that cannot be ignored. Therefore, the article further analyzes the impacts of rural homestay development on the countrysid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untryside, based on exploring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rural problems and the origin and concept definition of rural homestay. It is found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homestays fits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which is conducive to alleviating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rural homestay development on the countryside, promot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homestays, and help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Homestay;Rural revitalization;Rural homestay

自工业革命以来,在工业化、城市化及全球化的影响下,农村地区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繁荣发展,而另一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则严重衰退,甚至村庄逐渐消失。中国从古至今都是农业大国,由于一系列工业优先和城市偏向的政策,导致城乡资源分布日趋严重失衡,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农业农村资源流失、发展停滞不前,继而形成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经济分配制度,导致城乡隔离的加深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1]。农民为了实现成为城市居民的梦想,为了获得非农部门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工作条件,大量的青壮年涌入城市,农村留下老人、妇女和儿童等“三类留守群体”,导致农村“空壳化”成为中国乡村社会的普遍事实[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2》,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的城镇化率从1982年的20.9%上升到2021年的64.7%,农村人口由1982年的79 736万减少到2021年的49 835万,尽管城镇化率不断上升,农村人口不断减少,依旧还有数亿人生活在农村。由于留守群体的特殊性,生产力在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收益,且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老龄化严重,导致大量的农村土地未能有效利用。从农村的发展历史来看,相比中老年农民,年轻一代的农民的知识水平、体力、灵活性和适应性都要更胜一筹,但是大量的青壮年离开农村,使得劳动力老龄化和无人接班的问题日益严重。因此,亟须寻找一个有效切入点来改善这种状况。乡村民宿业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城市与乡村联结的有效接入点,在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剩余劳动力再利用和保护传统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研究乡村民宿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不仅能解决农村面临的如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区域环境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等实际问题,还能为乡村民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伴随乡村民宿的快速发展,针对乡村民宿的相关问题研究已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在乡村民宿的研究中,李兆华等[3]认为乡村民宿不仅能有效解决旅游旺季住宿不足的问题,还能成为吸引游客的特色旅游资源。金灵等[4]结合国外乡村民宿的发展研究,提出从制度建设、农民主体权益保护以及发展路径等方面推动我国乡村民宿的健康发展。陈燕纯等[5]采用深度访谈的方法,结合行动者网络分析框架,对深圳市官湖村民宿集群旅游空间发展的过程和空间重构效应进行了分析。孙丽丽等[6]通过研究东北农民画符号在民宿设计中的应用价值,探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宿设计中的发展途径。邓念梅等[7]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民宿旅游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桑祖南等[8]从游客感知的角度对民宿发展进行了研究。刘靖媛等[9]从共享经济的角度提出民宿未来的发展建议。在发展乡村民宿助力乡村振兴的研究中,魏燕妮[10]认为应该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安排来弥补北京乡村民宿能力、保障、制度以及分配等方面的不足。吴宜夏等[11]以百花山社民宿为例,提出通过乡村民宿与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有机融合的“民宿+”模式,推动乡村振兴。王璐等[12]将物理学中温度的概念应用到乡村民宿的研究中,探究了乡村民宿的社会“温度”与“自温”对乡村振兴“温度”的“传温”和“增温”效应。吴开松等[13]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民宿的政策数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发展程度是影响民族地区乡村民宿助力乡村振兴的主要因素。

尽管当前国内学者从多角度、多领域以及结合其他学科对乡村民宿进行了研究,但是缺少乡村民宿发展对乡村影响的研究,涉及乡村民宿发展对乡村造成消极影响的研究则更少。基于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乡村民宿的发展对乡村的影响,进一步探析发展乡村民宿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是否能缓解乡村民宿发展给乡村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乡村民宿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研究,既具有学术探讨的理论价值,也满足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实际价值。

1 乡村民宿的起源与概念

1.1 乡村民宿的起源

民宿兴起于欧洲,最早以B&B(Bed and breakfast)型的家庭旅馆出现在英国,后逐渐在美洲和亚洲等地区发展。因地区和文化差异,世界各地对民宿的名称没有形成统一,其中Homestay和Minshuku被分别用来表示美国和日本的民宿。此外,在其他地区也使用Home Stay、House Hotel、 Family Hotel、 Family Inn、 Guest House、Hostel等来表示民宿[9,14]。早期,国外乡村民宿是作为富人郊游和休闲娱乐的临时居住地,农民利用自己的闲置资源为富人提供临时休息和餐饮的场所,将其作为副业经营,为家庭增加一定的资金收入。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减轻人们的工作量和增加休闲时间的同时,也增加了城市居民所面临的生活压力,为了宣泄这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城市居民开始向往和追求乡村宁静的田园生活。我国民宿最早起源于台湾地区,20世纪80年代,台湾地区因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大量游客涌入农村地区,导致其住宿设施严重不足。为了更好地满足游客的住宿需求,村民利用自己的闲置房屋接待游客以供游客临时居住,自此民宿应运而生。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来资本和旅游观念的影响,一种以“家庭化住宿”为主的旅游住宿形式在大陆地区得到游客的青睐,由此大陆地区民宿开始发展。早期的乡村民宿形式主要有“农家乐”、家庭旅馆、民居客栈等。

1.2 乡村民宿的界定

由于学术界对乡村民宿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为了便于研究的开展,依据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发布的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对旅游民宿的定义,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m2,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同时借鉴邱玮玮等[15]对乡村民宿的概念界定,在其基础上进行扩充,将乡村民宿界定为:利用闲置的住宅、农村宅基地、集体用地等资源,在融合乡村文化、人文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村民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租赁、出让等形式,为旅游者提供多层次乡村体验,满足旅游者住宿、餐饮、休闲、度假、社会交流、精神愉悦等多元化消费需求的旅游核心吸引物。

2 发展乡村民宿对乡村的影响

乡村不仅是农民生活、生产的地方,也是城市游客休闲、旅游以及特色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地方。乡村民宿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6]。尽管乡村民宿的发展给乡村带来了诸多好处,但是乡村民宿的发展也对乡村产生了某些消极影响。

2.1 积极影响

2.1.1 有利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农村往往呈现“精英进城、老人留守、资源闲置、村庄空心化”的现状,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不足、停滞不前。乡村民宿是一种乡村住宿新业态和乡村生活新方式,发展乡村民宿能加强城市与乡村的联系,吸引城市资本、技术以及乡建人才回流,有利于加快道路、厕所、给排水、环卫、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产业深化、环境治理、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建设。并且,发展乡村民宿也为社会资本和私营部门参与乡村建设提供平台。同时,乡村民宿融合其他产业,以“民宿+”“民宿+民宿”“‘民宿+’+‘民宿+’”等形式让农产品、房屋、土地、生态、景观等乡村资源产生新的利用价值,推动乡村多元化发展,进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2.1.2 有利于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

乡村承载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通过对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挖掘和传承来体现乡村文化。乡村民宿已摆脱只提供住宿餐饮的束缚,而是把乡土风貌、特色文化与现代旅游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成为更突出文化特性的休闲度假产品。乡村民宿的建设是建立在尊重历史文化风貌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与农耕文化、传统工艺、民俗礼仪、风土人情等深度融合。民宿与乡村文化的深度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乡村传统建筑,促进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发展乡村民宿有利于深入挖掘和传承乡村文化,使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旅游资源再利用和价值再提升。发展乡村民宿不仅能对风俗文化和历史遗产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丰富乡村民宿文化内涵,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更能激发当地居民和旅游者对乡村人文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发扬。

2.1.3 有利于闲置资源的利用。

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发展如火如荼,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中最受欢迎的新业态,其逐渐发展成为乡村旅游的投资热点,且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乡村民宿是一个容易进入且包容性强的产业,能有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帮助农村因地制宜发展新经济业态,培育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当前,结合“互联网+旅游+农业”理念,融合休闲旅游、互动体验、观光游览、餐饮等一体化服务,将闲置的房屋、宅基地和农田等闲置资源,打造成为乡村民宿、餐饮场所、手工体验工作室、农业参观、农业体验等诸多业态,形成规模化、集群化的乡村民宿集群。乡村民宿集群发展模式,有效整合闲置资源,重新赋予其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同时,在经营方式上,乡村民宿又可以分为长租民宿和短租民宿,如长租主人不在期间,将长租民宿作为短租民宿进行出租,不仅长租民宿主人获得额外收益,还进一步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增加资源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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