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对策研究
作者: 刘东悦 陈俊红 张峻峰 杜洪燕
摘要 以各省市农业科研单位的育种科研人员为主要研究对象,利用625份全国农业科研人员调查问卷,借助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意愿情况。研究显示性别、受教育程度、合作单位的规模、人事制度、市场需求导向、科学声誉具有显著性;科研经费、员工激励制度、利益分配制度未呈现显著性,但在重要性排名中位列前茅。政府、科研单位、种业企业三者需联合起来通过落实管理制度、转变考评机制、制定激励方案、采用多媒体渠道来提升待遇、优化机制、加大宣传,以促进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
关键词 科研人员;现代种业;科企合作;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F3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3)06-0233-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3.06.053
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Researchers Participating in Crop Breeding Cooperation
LIU Dong-yue1,2, CHEN Jun-hong1, ZHANG Jun-feng1 et al
(1. Institute of Data Science and Agricultural Economics, Beijing Academ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Sciences /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 (North China),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Beijing 100097;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Beijing 102206)
Abstract Taking the breeding researchers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 provinces and cities as main research objects, we used 625 survey data of national agricultural researchers,and applied logistic binary choice model to analyze the willingness of researchers to involved in crop breeding cooperation. Research results showed that gender, education level, size of cooperative units, personnel system, demand-oriented and scientific reputation were significant;and the research funding, employee incentive system and benefit distribution system were not significant, but they were at the top ranking of importance. The government,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seed industry enterprises needed to unite to promote researchers to involved in crop breeding cooperation by implementing management systems, changing evaluation mechanisms, formulating incentive plans, and using multimedia channels to improve remuneration, optimize mechanisms and increase publicity.
Key words Researchers;Modern seed industry;Science-enterprise cooperation;Affecting factors
发展现代种业,关键在科技创新,核心在种业科研人才,成败在种业企业,因此发展现代种业需要推动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然而当前种业企业存在自主创新薄弱、科研机制不完善、科研人员缺乏等短板[1]。另一方面,种业科研人员高度集中于科研机构[1],科研单位在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以及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中存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2~4],导致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渠道不畅,科研人员处于“四唯”评价体系中[3],忽视了市场需求与导向[5~6],与种业企业产业化目标存在思想偏差[5],最终阻碍了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向育种企业灵活流动。政府为促进科企双方紧密结合,激励育种科研人员向种业企业流动,相继出台了促进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机制与方案。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以及2021年7月审议通过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均强化种业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动种业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要求公益性科研单位专心开展基础性公益研究,使育种企业牵头承担更多的种业科研攻关任务。国家积极提倡在科企合作基础上推动科研人员向种业企业流动,科企合作作为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种企市场主体地位的一个过渡方案同样被广泛接受。科研机构与企业作为市场地位相当的主体,双方建立种业科企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双方资源优化配置[7],建立合作共赢制度框架,更有利于推进种业科研人员有序流动,助力双方形成高层次的深度合作关系。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以打好种业翻身仗为目标,为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种业科企合作已成为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最优选择。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科企合作的各个方面均进行了相关研究,大体分为3类:①科企合作模式研究。陈俊红等[8]将科企合作模式分为科企股份合作制、科企联合体、科企共建研发平台、科企战略合作等6种模式。张健等[9-10]认为,种业科企合作模式主要集中于共同研发、利润分成以及实施品种权转让2种。赵海洋等[11]对“张杂谷”产业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收益分红和股权激励模式可促进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增加团队凝聚力。②科企合作的机制研究。蒋兴华等[12-13]认为,利益分配机制在跨组织技术创新合作中保证了农业成果的整体性和层次性,促进了各组织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更多利益。毛世平等[14]研究表明,人力资本结构的协调性、合理性以及人才激励机制对有效调动农业科研人员的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积极作用。熊桉等[15-16]提出要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制度设计形成内生激励机制,促进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罗炬等[17]强调年轻的科研人员会因科研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而难以被吸引从事种业研究工作。③科企合作的影响因素研究。赵延东等[18]从性别视角研究发现,在科企合作意愿上女性科研人员比男性科研人员参与程度低,有分析指出通过政策手段有助于推动女性科研人员发展[19]。陈柳[20]发现科研人员的声誉在不同合作模式下均会对双方合作产生显著影响。罗炬等[17]认为,种业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合作政策系统不完善,科企合作模式单一是导致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科企合作的关键因素。
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发现,科企合作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对该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种业位居农业产业链的最上游,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科企合作作为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种业企业科研实力、实现种业科研人员自我价值、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关键一步。在科研单位逐渐转型走向公益性、基础性的政策前提下,科研人员的主体行为意愿在科企合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鉴于此,笔者以此为突破口,运用Logistic模型探讨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推进我国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借鉴参考。
1 研究设计
依据上文文献梳理,参照田蓬鹏等[21]关于种业科研人员参与科研成果转化的影响因素分类,将从科研人员的个人因素、合作因素、制度因素以及社会因素4方面选取可能影响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变量,并在不同层面提出相关研究假设。
1.1 影响因素
1.1.1 个人因素的影响。
个人层面的影响因素是研究者大都涉及的变量。性别方面,科研人员在合作意愿[18,22]、科研成果产出[23]上具有显著差异,女性科研人员均低于男性;文化程度方面,受教育程度能触发科研人才创新行为,科研人员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投入在自身科研工作中的时间也在同步增加[24]。因此,基于前人的研究和个人的理论研究判断,提出该研究的第1个层面的假设,即
H1a:育种科研人员性别对其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H1b:育种科研人员受教育程度对其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1.1.2 合作因素的影响。
科企合作需要具备合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科研经费作为科企合作的资金保障,是合作双方顺利开展科研活动的重要支撑,对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种业企业投资少、技术弱、人才缺乏导致科企合作规模不大,进而影响双方合作效果[17]。因此,提出第2个层面的假设,即
H2a:科研经费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H2b:合作单位的规模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1.1.3 制度因素的影响。
制度层面的创新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育种技术的创新,影响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拓宽完善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加深人才激励措施力度是鼓舞种业科研人员参与科企合作的政策选择[14,21]。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可积极促进科研人员参与科企合作意愿。因此,提出第3个层面的假设,即
H3a:利益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H3b:人事制度的合理性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H3c:员工激励制度的合理性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1.1.4 社会因素的影响。
科研人员作为“社会人”需要被社会认可,社会资本因素对双方合作深度具有重要影响[20]。林青宁等[13]提出从源头上推动科研人员向种业企业流动,需要农业科研院所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研机制,破除单纯的“四唯”评价体系;陈柳[20]强调了科研人员的声誉对合作双方的影响。因此,提出第4个层面的假设,即
H4a:市场需求导向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H4b:提高科学声誉对科研人员合作意愿有显著影响。
1.2 数据来源
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被调查对象为各省市农业科研单位的育种科研人员。调查共发放问卷700份,回收有效问卷65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3%。运用计量经济分析软件SPSS 21.0对数据进行分析。
1.3 模型选择
Logistic模型主要应用于定性变量的回归分析,在该模型中因变量可以是二项分类变量,也可以是多分类的。在二项分类Logistic模型中因变量只能取0和1共2种值,而多分类的因变量则可以取多个值。研究的是科研人员参与种业科企合作的意愿,即科研人员是否有参与合作的意愿,结果只能有2种:“是”或“否”。因此,选择二元Logistic模型对调研所获数据进行回归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