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兼业程度下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研究——以肥西县为例
作者: 霍堃 郭春辉 张大鹏
摘要 以Logistic模型作为分析方法,以肥西县农户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根据非农业收入所占其家庭收入的比重,对处于不同兼业程度下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具有兼业程度差异的农户在做出流转决定的过程中,农户的年龄、兼业用工量比重和养老保险等3个因素起到了关键性的影响作用。对于纯农户来说,对相关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是决定他们是否希望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而是否参加过技能培训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Ⅰ 兼、Ⅱ 兼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但对于Ⅱ 兼农户,其土地流转意愿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务农经商经历的影响。通过分析关键影响因素,可以使政府在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时有的放矢,更加有序地引导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
关键词 兼业程度;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 F 30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04-0225-05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04.058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Study on Farmers’ Willingness to Transfer Land under Different Part-time Jobs—Taking Feixi County as an Example
HUO Kun, GUO Chun-hui, ZHANG Da-peng (Center for Urban Management Research, Anhui Jianzhu University,Hefei,Anhui 230601)
Abstract This paper uses Logistic model as the analysis method, and based on the data obtained from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farmers in Feixi County, and according to the proportion of non-agricultural income in their family incom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armers’ willingness of land transfer under different degree of part-time employment. The results show that,in the process of making transfer decisions, the age of farmers, the proportion of part-time employment and pension insurance play a key role in the process of making transfer decisions; for pure farmers, the understanding of relevant land transfer policies is the main factor determining whether they want to carry out land transfer, and whether they have participated in skill training is the main factor,it affects the willingness of land transfer of part-time and part-time farmers. However, for the second part-time farmers, their willingness to land transfer is also affected by their farming and business experience to a certain extent. By analyzing the key influencing factors, the government can make the policy of promoting land circulation targeted and guide the farmers’ land transfer behavior more orderly.
Key words Degree of concurrent employment;Willingness of land transfer;Influencing factors;Logistic model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BJY079);安徽建筑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2019QDR02)。
作者简介 霍堃(1994—),男,天津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
收稿日期 2021-10-11
自2004年以来,国家发布的多份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着“三农”问题作出了重要的指示,明确了“三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不断完善与发展对于农地资源配置的调整、土地的合理利用效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的生产结构的优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国家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农民可以通过转让、出租、转包、互换等形式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许多农户选择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他人经营,自己则进城务工,到第二、三产业就业。这样就出现了此类情况,即单纯选择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开始逐渐转变为了既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也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并且,除上述情况以外,还有部分村民放弃农业生产活动而将其全部精力完全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之中。
1 土地流转意愿相关研究概述
关于农民职业分化程度与其土地流转意愿之间的关系问题,国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亦随之发生变化[1]。Gertler[2]指出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民更容易创业成功。这一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3]。
由于我国对于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广大农户的兼业化程度不断增加[4]。但是兼业农户是否愿意将土地进行流转有待进一步研究。贺振华[5]对于农户兼业与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问题,秉持与其他学者相反的观点:农村的土地流转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会受到农户兼业行为的制约,并且会进一步对土地流转的市场的发展造成阻碍。但有的学者恰恰认为,在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农户兼业化会起到正向作用[7]。任天驰等[8]通过对云南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土地流转行为进行实证研究指出,仅通过宏观层面来分析农户兼业会促进或抑制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是单一片面的,需要通过对其内在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度分析。兼业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与兼业程度有关,兼业程度越高越能促进农户的土地流转,兼业程度低则会抑制农户转出土地。范乔希等[9]通过对丘陵地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劳动力、家庭人均收入、承包地面积、土地类型对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有显著影响。李明艳等[10]指出农户兼业使农户投资结构发生改变,可以通过增加雇佣劳动力和机械的投入来促进土地流转,影响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张忠明等[11]通过对浙江地区的调研,指出年龄、农户所持土地规模、产后整理服务、被雇务农收入及社会养老保险对纯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产生影响;而年龄、兼业用工量比重、社会养老保险、技术指导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等5个方面因素则对 Ⅰ 兼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作用;对于 Ⅱ 兼农户,以下8个方面——年龄、自身的婚姻状况、家庭的每年生活费用、用于农业劳作的固定资产、农产品销售服务、被雇务农收入、社会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制度的了解则对其土地流转具有显著影响。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进行了研究,但在不同兼业程度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尚不够具体深入。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对肥西县农户发放的调查问卷。肥西县属于安徽省合肥市的市辖县,处于合肥市西南部。课题组了解到近年来肥西县的土地流转规模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由于样本群体庞大,处于第二、三产业的农户数量较多,并且其兼业特征十分明显,易于课题组进行不同兼业程度的划分,有利于数据采集和研究的展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有效问卷175份,有效问卷率为97.22%。该研究以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作为分析基础,将Logistic模型作为主要分析方法,对不同兼业程度下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展开分析。
3 样本农户兼业程度与土地流转意愿概况
3.1 农户兼业类型与程度 目前,第二、三产业开始逐渐取代务农工作在农户家庭收入中的主要地位,并且成为大部分纯农民的额外收入源头。从兼业程度上看,样本量中纯农户的数量为51 户,占样本总体规模的29.14% ,其中零兼业收入家庭为21户,并通过进一步调查法发现,这 21户中的一部分家庭劳动力老龄化严重,另一部分则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务农收入以及政府低保补贴是其主要收入来源。除上述21户之外的30户家庭,其青壮年劳动力所占家庭总劳动力的比重较大,因此他们的大部分收入都是来自经济作物的种植;Ⅰ 兼农户为59户,所占比例为33.72%;Ⅱ 兼农户最多,为65户,所占比例为37.14%。可见,农村农户兼业程度呈现出增长趋势。
3.2 不同兼业程度下样本农户流转意愿
由表1可以看出,纯农户中有29户希望流入,比例为57.14%,有15户希望保持不变,比例为28.57%,有7户希望流出,比例为14.29%;Ⅰ 兼农户中有23户希望流入,比例为38.98%,有27户希望保持不变,比例为45.76%,有9户希望流出,比例为15.26%;Ⅱ 兼农户中有6户希望流入,比例为9.23%,有26户希望保持不变,比例为40.01%,有33户希望流出,比例为50.76%。在希望流入方面,纯农户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 Ⅰ 兼和 Ⅱ 兼农户;在希望保持不变方面,纯农户的比例最低,Ⅰ 兼农户比例最大;在希望流出土地意愿上,Ⅱ 兼农户比例最高,纯农户比例最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纯农户的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而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地,所以纯农户表现出较强的流入意愿;Ⅱ 兼农户将非农业收入作为重心,而把农业收入作为补充,他们对土地的需求不再强烈,在追求非农收入的同时甚至会出现耕地的抛荒,对他们而言,与其闲置土地不如将土地流转出去而获得一些补贴;Ⅰ 兼农户的收入虽然大多数来自农业,但非农收入也相当可观,所以他们对土地流转的意愿没有纯农户和 Ⅱ 兼农户那么强烈。
4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4.1 模型选择 该研究将被解释变量—不同兼业程度下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划分为愿意流转与不愿意流转两类,因此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比较合适,假设令因变量 Y=1 的概率是P,则有 Y=0 的概率为(1-P),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Pi=ea+ki=1βiXi1+ea+ki=1βixj(1)
1-Pi=1-ea+ki=1βiXi1+ea+ki=1βixj=11+ea+ki=1βiXi(2)
lnP1-P=a+ki=1βiXi(i=1,2,…,n)(3)
式中,α是常数项;Xi是自变量,表示农户转出土地的各个影响因素;k是自变量个数;βi (i=1,2,…,n)是Logistic函数回归系数,表示自变量Xi对因变量Y或Logistic(p)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