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实证检验

作者: 刘刚 朱朝晖

[摘要]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07—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多期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赋能效应。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可显著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且这一促进效应具有显著行业异质性特征,具体表现为服务业企业创新能力比工业企业更容易受到数字经济发展的正向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融资约束、人力资本结构和供应链优化是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路径。基于此,应当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数字经济赋能作用;制定差异化发展机制,精准布局行业创新升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约束,以期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数字经济;创新能力;智慧城市建设;融资约束

一、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迈入高质量增长阶段,数字经济对产业创新发展与经济社会智慧发展的推动作用越发凸显。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由2012年的11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5.5万亿元,且2021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高达39.8%1。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我国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并数年稳居世界第二,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2021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十四五”规划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将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作为未来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重点。为此,国务院于2021年12月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明,“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并提出“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的战略部署3。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并指出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4,以科技创新带动行业技术高质量前行,为企业创新指明方向。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被视作提升企业创新水平的关键。

如何依托数字经济红利,驱动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是建设现代化企业的热点话题。但现有研究普遍面临着数字化创新悖论的困惑[1-2]。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需依附于数字化发展的技术溢出与要素赋能效应[3],数字经济则是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高级经济形态。那么,数字经济发展能否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若可以,两者存在怎样的作用机理?是否会因企业属性不同而产生异质性作用?上述问题均有待解答。

本文运用多期差分模型对数字经济与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关系与作用路径进行定量评估。首先,基于多期差分模型客观性较强、稳定性较高及内生性风险较低的突出优势,精准度量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能力的赋能作用。其次,基于数字化创新悖论,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准自然冲击试验,从微观传导路径层面深入剖析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效果。最后,从融资约束效应、人力资本结构效应和供应链优化效应视角进一步探究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机制。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 文献回顾

企业创新能力包括以下三类:一是通过产品定义、产品营销及销售执行提高市场适应性的市场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与生产制造释放技术红利的技术创新能力;三是将技术、企业与市场有机集成的整合创新能力[4]。现有关于企业创新能力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侧重于演化机理与影响因素的分析[5-6]。部分学者立足数字化发展的时滞效应与波动特性,在企业创新实践研究中提出数字化悖论,并从技术跃迁与战略匹配等视角深入阐释其双刃剑效应[7-8]。

作为创新驱动型经济体系,数字经济颠覆了现有企业发展模式,其能够充分释放数字红利,促使企业创新发挥出叠加倍增效应,为实现企业创新发展、打造智能中国奠定了技术基石。在此背景下,众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及方法层面考察了数字经济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为本文研究提供了详实学理与数据支撑。一方面,部分学者从变量具化角度探寻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邱洋冬[9]基于2011—2018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发展数据,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作用,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专利申请总量与授权总量具有促进作用。胡山等[10]运用最小二乘模型对数字经济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影响效应加以分析,发现数字经济发展能够促进企业突破性创新,对于企业渐进性创新的影响作用并不显著。另一方面,部分学者从内在作用机制角度考察数字经济与企业创新能力的关系。杨大鹏等[11]基于2011—2020年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运用基准回归模型实证检验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发现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及降低企业杠杆率是数字经济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作用路径。郑雨稀等[12]对数字经济影响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发现要素密集度与行业竞争度对二者作用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由于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编制困难,大部分关于数字经济的研究多从地区层面进行考察[13-14],尚未形成统一权威性评价标准。且已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15]、宽带中国战略下[16]数字经济发展的微观传导机制。但该类研究多集中于低碳经济转型与财政等领域,有关企业创新能力的研究还有待展开深入探索。而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发展的微观传导路径,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支撑。本文以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作为准自然冲击试验,运用多期差分模型,从微观传导机制角度探析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赋能效应和作用路径。

2. 研究假设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促使各类企业在科技创新引领下逐步实现创新能力提升。一方面,基于智能终端平台的数字经济为企业匹配消费者需求提供条件。在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持下,数字经济通过智能终端平台打造产品供需双方双向交流渠道,充分挖掘消费者多样化产品需求。进一步而言,数字经济发展倒逼企业以消费者偏好与科技创新为基础,以把握多元商机、提升研发效率为核心,促进创新要素集聚,从而全面提高创新能力[17]。另一方面,以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数字经济为企业进行智慧转型提供契机。依托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数字经济以数字化智能装备为媒介,及时高效地向企业传输信息交互数据,以信息渠道效应提升企业创新经济效益,形成数字外溢红利。在此背景下,企业以国家自创区、高新区以及农高区等创新发源地为载体,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在显著优化市场信息匹配路径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促使企业创新能力随之提升[18]。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数字经济作用于不同环节会产生迥异的数字外溢红利,从而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异质性影响。首先,数字经济嵌入到企业创新资金投入环节能够将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有机融合,使得创新资金覆盖创新活动全周期,将极大丰富企业外部融资,形成融资约束效应[19]。在此背景下,企业可依托融资行为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为开展研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利于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其次,数字经济嵌入到企业创新人力投入环节能够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以用工需求为基础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形成人力资本结构效应[20]。进一步依托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弱化产业发展边界,在逐步推进产业跨界智能升级的基础上,驱动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最后,数字经济嵌入到企业创新信息交互环节能够依托数字技术解决供应链信息不透明问题,使得企业信息互联互通,通过降低供应链集中度打造开放有效供需市场,形成供应链优化效应[21]。同时,适度的供应链集中度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合理配置企业创新资源,还能够降低客户集中度,高效展开企业创新活动,从而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2:融资约束、人力资本结构和供应链优化是数字经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作用路径。

三、 研究设计

1. 准自然实验设计

现阶段,智慧城市系统平台已成为新型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驱动作用。因而,智慧城市建设可以为数字经济提供创新场景和发展条件,为准自然实验提供合适的实践策略[22]。由于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是在2012年进行全面展开,因此,本文为详细评估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拟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这一准自然实验框架下,依据中国投入产出信息表内容,选取软件匹配、技术能力与传输能力的综合指数来衡量企业数字集聚程度。在此基础上,把既属于数字集聚行业,又涵盖在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范围内的企业,统称为处理组,其他企业属于控制组。借此深度考察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程度,具体计量模型设定如下:

[enicit=β0+β1digi×aftert+controls'itγ+μcity+λcity+τt+εit]  (1)

式(1)中,[enic]表示企业创新能力;[digi]代表组别虚拟研究变量,即处理组企业赋值为1,控制组为0;[aftert]代表时间虚拟研究变量,2012年之后处理组赋值为1,控制组为0;[controls]属于控制变量;[i]和[t]分别代表表征企业和年份;[μcity]、[λcity]和[τt]分别代表行业、城市以及时间固定效应。若[β1]在研究过程中显著为正,充分说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由于2012年以来我国已经公布了3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本文采用多期差分法建立实证分析模型,通过设立处理组与控制组的样本对比机制,能够动态分析智慧城市政策实施前后同一样本间发展差距与不同样本间的发展差距。同时,多期差分法可以对智慧城市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系统评估与实证检验,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内生性问题,还可以全面、准确展示最终计算结果。据此,在组别虚拟变量中引入数字集聚程度作为替代变量,并选用多期差分法详细考察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效应,具体实证模型拓展设定如下:

[enicit=β0+β1ieteni×aftert+controls'itγ+μcity+λcity+τt+εit]  (2)

式(2)中,[ieteni]表示不同行业类型的数字集聚程度。多期差分模型最大优势在于,其在测算过程中重点对不同行业类型企业数字集聚程度展开分析,以更好反映数字集聚程度对不同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β1]表示数字经济的创新效应。

2. 数据说明

为使研究结果更加全面、准确,本文选取2007—2020年期间中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中所需要的企业层面相关数据均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相关信息数据与报告、Wind数据库与国泰安数据库。数字集聚程度相关研究数据主要来自《2012年中国投入产出表》。同时,本文对研究数据进行如下处理:首先,为缩小上市公司间的研究差异,剔除房地产类、金融类企业;其次,剔除ST类、退市以及新发IPO公司;再次,为保证研究数据的连贯性与延续性,选择五年间内部财务数据连续的企业样本;最后,鉴于部分地区上市公司数量绩效存在差异,甚至某些行业内部没有数量绩效,对此类上市公司予以剔除,最终得到4845个企业-年度观测值。

(1)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能力([enic])。学术界传统研究大多利用专利申请数量与授权数量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衡量。但受限于外部环境、投入力度与政策规划等条件制约,单一的专利申请数量与授权数量难以全面、系统地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衡量。对此,为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作用,本文系统参考于雅萍等[23]、何琼等[24]的研究结论,从企业创新投入([eii])、企业创新产出([eio])、企业创新绩效([eip])和企业创新环境([eie])四维度构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表1)。

表1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企业创新投入 企业研发金额在企业营业总收入所占比重(%) 技术转移程度(%) 企业创新产出 企业当年专利申请数的自然对数 企业创新绩效 企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企业高新技术交易额(万元) 企业资本生产率(万元/万元) 企业技术增加值在企业生产总值所占比重(%) 企业创新环境 企业R&D人员在就业人员所占比重(%) 企业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数量(件) 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人) 企业固定资产在地区固定资产总值所占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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