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能否促进产业链创新?

作者: 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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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深入应用,数字金融已成为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的重要驱动力。基于中国投入产出表测度产业链创新指数,利用面板模型与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该结论在经过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金融对中部、西部地区产业链创新的作用大于东部地区;相较于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链,数字金融对技术密集型产业链创新的促进作用较大;数字金融三个维度均能促进产业链创新,其中“使用深度”作用最大。作用机制分析发现,研发投入是数字金融影响产业链创新的重要渠道。据此,提出打造“数实融合”新格局、增强研发投入力度、扩大中西部地区数字金融普及范围的对策建议,以期充分发挥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数字金融;产业链创新;研发投入;中介效应

一、 引言

当前,国家间经济竞争已由产品竞争、企业竞争上升为产业链之间的竞争[1]。尽管我国已拥有较为健全的产业体系与供给优势,但“大而不强”“全而不精”“韧中有脆”的短板使得产业链创新发展受阻。与此同时,中美贸易“脱钩”、核心技术“卡脖子”以及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度调整,亦阻滞了我国产业链创新发展。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①。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②。值此政策旨向下,如何以产业链为依托开展创新活动,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增强产业链韧性,成为当前助力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实体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策略。

数字金融是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业态结合的新兴产物,可凭借“金融+科技”融合优势,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活动提供信贷支持[2],赋能产业链主体协同创新。也就是说,数字金融能够通过降低融资成本与服务门槛,摆脱时空约束,缓解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3]。此外,数字金融使用深度不断深入,使得资源配置与集聚形态发生改变,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营造良好氛围[4]。基于此,研究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的影响机理,不仅可从产业链自主可控角度统筹经济增长与产业链安全间的关系,还有助于揭示数字金融经济效应与产业链现代化间的具体作用逻辑。

二、 文献综述

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基于数字金融不断演变特性,国内外学者对数字金融的定义进行了大量研究。国际方面,Gomber等[5]认为数字金融是指金融业数字化。Ozili[6]将数字金融定义为通过数字支付系统提供支付、储蓄、信贷等服务与产品的金融模式。国内方面,黄益平等[7]认为,数字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将数字技术应用在支付结算、资金融通等环节的模式。郭峰等[8]指出,广义数字金融主要是指传统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业务发展模式;狭义数字金融是指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线上金融模式。综上,本研究认为数字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实现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等环节数字化运行的金融模式。

同时,学术界对数字金融的测度方式与创新效应也展开大量研究。测度方式层面,国际社会主要以金融包容联盟与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测度方式为主。金融包容联盟从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产品使用状况两个维度出发,构建包容性数字金融指标体系[9];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金融服务使用状况以及金融产品与服务三个维度,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10]。于国内而言,数字金融测度方式主要包含以下三类:第一类是传统金融调查中关于数字金融的测度,如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11]、中国农村普惠金融调查数据[12];第二类为研究机构发布的数字金融指数,主要包括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13];第三类是数字经济测度中有关数字金融的测度,如中国数字经济指数报告[14]、中国城市数字经济指数[15]。

创新层面主要从宏观视角和微观视角对数字金融展开分析。宏观视角下,周申蓓等[16]研究得出,数字金融及其分指数均能够促进区域创新,其中数字金融使用深度促进作用最大。武小菲等[17]研究指出,数字金融能够显著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其中覆盖广度的促进作用更明显。微观视角下,王霄等[18]研究发现,数字金融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水平。申明浩等[19]研究得出,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显著提升企业创新绩效。近几年,学术界已开始关注数字金融与产业链的关系。徐伟呈等[20]研究发现,数字金融能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改善企业创新融资环境,倒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主动优化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综上可知,现有文献已从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探析数字金融对创新的影响效应,为本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但关于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影响的研究较为缺乏。是以,本文拟探究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的深层作用机制,并比较数字金融影响效果的异质性。本文可能的创新性贡献如下:第一,对数字金融与产业链创新水平展开研究。从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入手,探析数字金融与产业链创新的关系,意在为发挥数字金融创新作用、实现产业链创新水平提升提供全新视角。第二,为以数字金融视角研究产业链创新提供全新思路。在作用机制方面,系统分析数字金融是否能够通过研发投入影响产业链创新;在异质性方面,分别从产业链异质性、区域异质性以及数字金融细分要素异质性方面,探讨数字金融影响产业链创新的差异化作用,旨在丰富已有研究。

三、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1. 数字金融与产业链创新

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融合的产物,数字金融可为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具体来说,一是数字金融通过信贷支持影响产业链创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活动创新时,往往需要长久而持续的信贷支持。此过程中,数字金融能够提供高效信贷资源,继而赋能产业链创新。为在市场获得一席之地,传统金融机构致力于减少银企间信贷中的风险管控成本[21],以降低企业获取信贷资源的门槛。此优势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难问题得以缓解,能够获得更为充足的资金用于开展创新活动。二是数字金融通过提供信息资源影响产业链创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数字金融,可深入剖析与挖掘信息,帮助金融机构全方位评价目标客户[22],缓解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有利于降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难度,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具有正向影响。

2. 异质性效应

就区域异质性而言,卫彦琦[23]利用省域面板数据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对不同地区产业链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来说,数字金融能够突破金融服务网点布局限制,直接触达中西部偏远地区,助力域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享受现代化数字金融服务,加速创新活动开展。而且,相较于东部地区,数字金融可为中西部地区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以缩小东、中西区域金融获得性差异。因此,数字金融对中西部地区产业链创新作用明显较大。

就产业链异质性而言,在创新驱动作用机制下,不同产业链对数字金融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其中,技术密集型产业链更容易借力数字金融开展创新活动。在数字金融赋能下,技术密集型产业链致力于深耕技术领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使得产业链各环节不断向纵深发展,进而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24]。对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链而言,在数字金融助力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将投资市场驱动质量变革转为资本赋能,实现由低端制造向中高端制造攀升,进而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链而言,数字金融可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助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最终作用于产业链创新。

就数字金融细分要素异质性而言,随着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不断扩展,大量融资平台进入资本市场,有效扩充资金供给量,缓解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约束,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25],赋能产业链创新。且随着使用深度进一步延伸,数字金融拓宽金融服务边界,使得融资双方能够通过数字金融平台实现自发匹配,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金集聚能力,最终赋能产业链创新。此外,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报告来看,2015年后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呈现小幅下降态势。这使得数字化程度在拓宽金融服务边界、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作用减弱,不利于促进产业链创新。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a:数字金融对不同地区产业链创新具有异质性;

假设2b:数字金融对不同类型产业链创新具有异质性;

假设2c:数字金融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与普惠金融数字化对产业链创新具有异质性。

3. 研发投入的传导效应

一般来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投入越多,越有助于形成技术创新成果,最终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此过程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若想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离不开长期资金支持。但由于创新活动具有周期长、资金需求大、投资不可逆等特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仅依靠内部资金难以满足持续性研发需求,亟须利用外部渠道获得资金支持。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的产物,可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渠道。具体来说,数字金融借力金融科技打破空间与时间限制,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拓宽外部融资渠道。在数字金融赋能下,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的资源整合与风险识别功能,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搭建风险管理体系,助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6],实现关键技术“从无到有”的突破,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数字金融通过增加研发投入赋能产业链创新。

四、 研究设计

1. 产业链确定

当前,关于产业链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制造业。由此,本文将视野聚焦于制造业产业链以展开进一步分析。借鉴洪俊杰等[27]的研究方法,根据《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2007)》各部门分类标准划分制造业产业链。考虑到实证所需数据主要来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口径,与《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2007)》中的分类存在差异,须对制造业产业链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对应处理,结果见表1。

2. 模型设定

结合以上理论假设,本文设定面板模型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产业链创新的影响,具体公式如下:

[lninnordit=α0+α1difit+α2Xit+φi+ϕt+εit] (1)

上述公式中,[i]和[t]分别为产业链与年份,[innordit]是第[t]年[i]产业链创新水平,[difit]为[t]年[i]产业链所属地区对应的数字金融指数;[φi]和[ϕt]表示产业链与年份固定效应,[Xit]为影响产业链创新的一系列控制变量;[εit]表示误差项;[α1]、[α2]表示待估计系数。根据理论分析可知,[α1]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对象,预测其符号为正。

为检验数字金融影响产业链创新的传导机制,即数字金融是否通过研发投入对产业链创新产生影响,本文设定中介效应模型如下所示:

[lninnordit=β0+β1difit+β2Xit+φi+ϕt+εit] (2)

[rdinvit=γ0+γ1difit+γ2Xit+φi+ϕt+εit] (3)

[lninnordit=β0+β1difit+β2rdinvit+β3Xit+φi+ϕt+εit] (4)

上述公式中,[rdinvit]表示[i]产业链[t]年的研发投入,采用研发金融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表征,其他变量符号同模型(2)。

3. 变量选择与说明

(1)解释变量:数字金融([dif])

当前,学界主要借鉴李春风等[28]研究成果,利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表征数字金融。这主要是因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是基于传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数字金融服务特点构建而成,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且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包括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与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三个大类33个指标,可全面反映数字金融发展情况。是以,本文采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衡量数字金融。

(2)被解释变量:产业链创新([innord])

最终产品视角下产业链创新测度方法忽视中间投入品产生的作用,难以真实反映经济实情。为弥补上述缺陷,本文借鉴杨晓霞等[1]的研究方法,利用投入产出模型测算产业链创新水平,具体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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