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化发展的地区差距及收敛性分析

作者: 闫超栋 李俊鹏 马静

中国信息化发展的地区差距及收敛性分析0

[摘要]基于信息化发展的新特点,文章重新构建了度量信息化发展的指标体系,并据此对2003—2020年中国信息化发展的水平状况进行了测度。在此基础上,运用Dagum基尼系数、[β]收敛检验等方法,探讨了中国信息化发展的地区差距及收敛性问题。研究表明,考察期间,中国信息化发展成效显著,全国平均水平指数由2003年的0.055上升至2020年的0.444,年均提高13.77%。从全国信息化发展的地区差距看,基尼系数由2003年的0.410下降至2020年的0.129,下降态势明显。三大地区中,东部地区差距最大、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最小。从[β]收敛检验结果看,无论是全国还是三大地区,信息化发展均既存在绝对[β]收敛也存在条件[β]收敛现象。

[关键词]信息化;地区差距;收敛检验;聚类分析

一、 引言及文献综述

21世纪以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正逐步多维化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且深远的影响,已成为决定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衡量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当前,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其内涵与外延仍在不断扩展,加之信息技术较低的应用成本和乘数式的边际效益,这为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其“后发优势”提供了可能。就中国而言,发展信息化已然成为国民经济实现“弯道超车”的可行路径。有鉴于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中央文件多次强调加强信息化建设、挖掘数字经济红利。经过接续努力,我国信息化发展已经实现了一个大的跃升,成为世界上信息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仅以数字经济为例,《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高达45.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1。然而从当前的发展形势看,由于自然禀赋和发展基础不同,我国信息化发展仍存在着区域不平衡问题。以互联网为例,2020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人均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分别为0.77个、0.56个和0.64个2。显著的地区差距势必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信息要素的空间流动,进一步阻碍中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双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因此,深入研究中国信息化发展的现状,特别是在探讨信息化发展地区差距、动态演化的基础上,识别地区间信息化发展收敛性的可能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不仅有助于增进我们对中国现阶段信息化发展的宏观认知、推动地区间的均衡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相应结论可以为我国“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

从目前的研究情况看,许多学者根据中国现实,围绕信息化的地区差距及其演化等进行了较为广泛与深入的探讨。胡晓鹏[1]构建了度量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而后从总水平和分项指标两个层面比较分析了中国区域信息化的空间差异状况。丁疆辉等[2]基于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涉农网站建设等具体指标,从宏观与中观区域视角剖析了农村信息化的时空演变特征。程慧平等[3]采用泰尔(Theil)指数法对2003—2012年中国信息化的地区差异及分布不均衡特征进行了研究。李晓钟等[4]从时间纵向和区域横向两个维度对中国农业信息化技术就绪水平的区域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王子敏等[5]对中国区域互联网发展水平进行了测度与收敛性分析。刘晓阳等[6]采用空间自相关分析、核密度估计等方法对长江经济带县域信息化水平的空间差异进行了研究。

已有研究为我们深入理解中国信息化发展的地区差距及其演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但囿于研究内容及方法,依然为本研究留下了深化的空间。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试图在以下3个方面有所贡献:一是根据网络时代下信息化发展的新特点,重新构建信息化发展水平度量指标体系,并将研究时间跨度延拓至2003—2020年,从而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演变趋势。二是对各地区信息化在“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两个维度上的综合表现进行聚类分析,有利于全面且深入地认识信息化的发展规律。三是进一步考察信息化发展随时间演进的收敛性问题,拓宽对信息化地区差距的研究视野。

二、 中国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 指标选择

网络时代下的信息技术发展十分迅速,使得信息化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为客观反映这些新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地对信息化评价度量指标予以调整和完善。现有关于信息化的测度理论为本文构建信息化水平评价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宝贵借鉴。参考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和信息化统计评价研究组[7-8]、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9]、茶洪旺等[10]、张雪玲等[11]关于信息化水平测评的研究成果,本文研究确立了信息化水平评价的两大基本要素:信息化基础与环境、信息化应用水平。在数据可得的前提下,采用陈国宏等[12]有关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甄别与筛选的方法,通过指标遴选,构建出信息化水平评价的8项具体测度指标,如表1所示。

其中,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和进行其他信息化活动的先决条件,信息化发展环境反映一个地区信息化发展活力、发展潜能和持续发展能力。在借鉴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选取“单位面积长途光缆线路长度”“每万人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每万人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反映区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选取“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反映区域信息人力资源状况和相关要素集聚程度。信息化应用水平直接反映人们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情况,表现出人们对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地区信息经济的发展状况。本文所选取的“互联网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人均快递业务量”能够反映区域信息化的一般应用情况和整体发达程度。选取“人均交通信息消费”反映区域信息消费能力和水平。

2. 样本及数据说明

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1,将信息化上升为国家战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1,赋予了信息化新的历史使命。为更加全面地了解信息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的发展演进情况,同时鉴于2003年以前部分信息化指标无省级层面数据的事实,本文选取的研究时段为2003—2020年。

本文选取我国30个省区市作为考察对象,未考虑数据缺失较多的西藏、香港、澳门和台湾。对于个别有数据缺失的变量,我们根据数据的增长率情况,采用线性插值法予以补齐,各变量最终的样本量均为540个。以上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信息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和各省区市统计年鉴。

为了使元素指标具有可比性,在选用指标时主要采用了相对指标,这样可以剔除人口、面积、规模等差异对总量指标的影响,有利于不同“体量”指标之间进行比较。其中,“单位面积长途光缆线路长度”采用分地区长途光缆长度与其行政区划面积的比值表示;“每万人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采用分地区每万人口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表示;“每万人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采用分地区每万人口的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表示;“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采用分地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数与其城镇就业人数的比值表示;“互联网普及率”采用分地区网民数量与年末常住人口数的比值表示;“移动电话普及率”采用分地区移动电话用户数与年末常住人口数的比值表示;“人均快递业务量”采用分地区全年快递量与年末常住人口数的比值表示;“人均交通信息消费”采用分地区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表示,分地区交通和通信消费价格指数调整为2003年不变价。

为消除不同量纲,本文使用极差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公式如(1)所示。

其中,[i]表示省区市,[j]表示测度指标;[Xij]和[Yij]分别表示原始的和标准化后的各测度指标值,[max (Xij)]和[min (Xij)]分别表示[Xij]在期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3. 权重确定

本文采用CRITIC法对各评价指标权重进行确定。CRITIC法是一种“基于数据的”客观赋权方法,该方法既考虑了指标变异程度(信息量)对权重的影响,又考虑了各指标之间的冲突性(独立性),是一种充分挖掘数据信息、比较客观反映指标权重的有效方法[13]。CRITIC法确定权重的基本公式是:

式(2)中,[ξi]表示第[i]个评价指标对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影响程度,[σi]表示第[i]个评价指标的标准差,[rij]表示第[i]个评价指标与第[j]个评价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ξi]值越大,说明第[i]个指标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影响程度越大,该指标的相对重要性也就越大。由此计算出的各指标权重见表1。

三、 中国信息化发展的事实描述

1. 信息化水平测度结果

采用线性加权法,经过计算,得到了我国2003—2020年各省区市的信息化水平指数(表2)。表2中数据表示的是偶数年份的信息化水平指数,其中,最后一列是考察期间信息化水平指数的平均值,体现的是整个考察期间各地区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水平。表2中数据较为清晰地展示了各省区市在2003—2020年间信息化发展所取得的成效。

2. 信息化发展的事实描述

为直观展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演进趋势,我们将测度出的信息化水平指数绘制成折线图,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信息化发展呈不断上升态势,全国平均水平指数由2003年的0.055上升至2020年的0.444,年均提高13.77%,这表明我国信息化水平在考察期间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紧密相关。工业化的发展催生了对信息技术的强大需求,也为信息化发展提供了人才、资金、技术等软硬件支持。结果同时显示,2003—2008年、2009—2012年、2013—2020年,中国信息化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0.40%、14.49%和8.63%,增长速度逐步放缓,这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化发展所经历的3个阶段基本吻合:(1)高速发展阶段(2008年之前),该阶段信息化建设蓬勃开展,移动电话、互联网等迅速普及;(2)巩固调整阶段(2009—2012年),该阶段信息化发展进入巩固调整期,发展速度减缓但依然处于较高水平;(3)提质发展阶段(2013年以来),该阶段信息化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保持较高发展速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内涵与质量提升。

从各省区市指数看,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天津、江苏、福建是中国信息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2003—2020年始终处于全国前列。其中,上海信息化水平指数最高,这与其雄厚的经济基础、高度的开放水平以及多年来在人才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环境改善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密切相关。北京信息化发展位于上海之后,主要得益于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等要素集聚以及高度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广东、浙江排名相对稳定,但2010年以后,浙江的信息化发展态势好于广东,发展成效显著。除东部地区信息化发展处于全国前列以外,西部地区的宁夏、内蒙古、陕西,东北及中部地区的吉林、山西、黑龙江、湖北也都表现不俗,处于全国中上等水平。同时,甘肃、云南、江西、贵州等省区市的平均水平指数相对靠后,上述省区市大多处于山区、偏远地区或革命老区,不仅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而且受自然、地理、交通等条件制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难度也普遍高于东部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考察各地区信息化在“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两个维度上的综合表现,本研究将考察期内各省区市信息化平均水平指数和年均增速利用Ward聚类法进行归类分析,选用平方欧式距离作为度量标准。经聚类,最终将30个省区市划归为四组,见图2。其中,第一组包括上海、北京两个直辖市,第二组包括天津、江苏、广东、浙江、辽宁、福建等6个省区市,第三组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宁夏、安徽、广西、海南、湖南、湖北、重庆、陕西等13个省区市,第四组包括内蒙古、海南、新疆、四川、青海、江西、贵州、云南、甘肃等9个省区市。同时,本研究以各省区市平均水平指数和年均增速为基准绘制散点图,对分布情况进行二次回归曲线拟合,结果见图3。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