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限度与话语建构
作者: 于江[摘要]当西方民主陷入民主衰退困境之时,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范式应运而生。本文通过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溯源,论证了当下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存在制度、效率、技术、文化四个方面的实践限度,并指出突破限度的路径在于:确立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建构的主体权威、提供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建构的重要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建构的实践场域、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构建的适用性。
[关键词]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限度话语建构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245(2022)02-0001-06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1]。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和第三个历史决议中多次提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时间,“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核心议题,学界也掀起了研究高潮。当前,无论是从丰富中国民主政治理论内涵的维度,还是从应对西方意识形态挑战的维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建构都显得急需和迫切。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溯源
(一)中西方民主思想追溯
一般认为,西方民主发源于2600多年前的古希腊雅典城邦。古希腊是奴隶制“城邦社会”,通过辩论、投票、抽签等方式参与公共事务,渐渐形成公民直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城邦政治体系。这一时期的政治权力不属于全体人民,而只属于“成年男性公民”,将妇女、外邦人、广大奴隶等人群排除在外,最终演变成贵族寡头等少数人的专制统治。直至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对中世纪封建专制的浪潮中重拾古希腊政治学说,形成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论。但资产阶级民主观本身并不科学,导致脱离社会实践与阶级斗争而空谈民主。西方统治阶级以“政治承诺”欺骗民众,在获得政治信任之后,便利用国家机器割裂人民与政权的关系,僭越人民民主,于是“主权在民”成了虚假谎言,“人民统治”演变为“统治人民”,民主具有了诸多非民主性。
中国自秦汉至清末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封建专制统治,没有国家制度层面的人民民主。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最早提出了朴素的民本思想,《管子·霸言》中所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意思是“成就霸业要以百姓为根本”。此后,历朝历代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治国理政中均有体现。尽管封建社会时期民众作为个体时缺少政治权利,但民众作为集体时则拥有一定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民本思想。“民本”纾解着民主与专制之间的张力,但民本思想终未能转化为民主思想。究其缘由,民本思想的实践不是靠制度,而是靠统治者的政治自觉,所以民本只停留在了伦理层面。
中西方民主的差异在于截然不同的政治实践和文化传统。西方民主制度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中国民主则以人民群众和基本国情为基础。民主是相对的,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评判一个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标准必须首先基于对国情有深入认知,再考察实践过程能否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能否让人民群众畅通利益表达诉求,能否让人民群众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权力体系。
(二)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相关论述
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相结合产生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马克思主义创立之前的所有政治理论皆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自从有了马克思主义,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了站在人民立场上探求民主自由道路的理论。当前,学界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皆是置于马克思主义的大框架之内,实则从理论上确立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来源于马克思主义。
1.马克思主义对西方资本主义代议制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认为资本主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之上的,这就决定了民主是为资产阶级剥削劳动人民服务的,因而民主具有了“先天”的局限性。代议制民主凝聚了人民意愿,扩大了人民选举权利,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人民权利,但代议制民主将人民的政治参与限制在竞争性选举之中。同时,又对选举资格作了严格限定。正如恩格斯所言,“通过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使选举成为资产阶级独有的财产”[3]。马克思对西方话语中的“全民民主”“主权在民”作了严厉批判,他将代议制视为“一种特殊的病症”,资本主义民主只不过是“掩民耳目”的假象。人民若想获得真实的民主权利必须废除资产阶级私有制,赢得政权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如果之后“社会主义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取得的胜利”[4]。
2.人民的政治参与必须掌握国家权力为前提。马克思主义在建构之初,就提出“在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之下,无产阶级不会有真正的自由和平等,无产阶级只有上升为国家的统治阶级,建立自己的政府,这一切才会改变”[5],并且“资本权利……如此横蛮,采用贿赂手段如此明目张胆……任何民主共和制、任何选举制度都不会改变事情的实质”[6]。列宁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俄国国情相结合,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并在治国理政中要求“让群众自下而上地直接参与全部国家生活的民主建设”[7]48。在此基础上,列宁进一步提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8],从而开辟了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之外的生动民主实践,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独立的民族国家建立民主政权产生了深远影响。
3.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制度只存在于“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程序上,“实质上民主始终是属于少数人的,仅属于有产阶级和富人的民主制度”[7]189,具体表现为“它的真专制与假民主,它的政治面具与财政骗局,它的漂亮言辞与龌龊手腕”[9],人民不可能当家作主,因而资本主义民主终将滑向“虚伪民主的治理危境”。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人民民主作了基础性制度性安排。在我国,社会主义不仅在制度上让绝大多数劳动者享有民主权利,更是通过制度安排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管理国家和各项事务中都拥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从而实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三)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
建党以来,我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将人民当家作主贯穿于党的全部发展奋斗史,以期建立一个广大劳动人民能够真正当家作主的国家。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一大纲领就提出了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的革命任务,党的二大又制定了“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最低纲领,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形成了“工农民主专政”的构想,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从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大众”,到1935年瓦窑堡会议决定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再到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提出的在根据地实行“三三制”原则,党的七大完整提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10],再到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目标,人民民主思想框架逐渐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各级政权。1954年第一部《宪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深刻反思“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反复强调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党的十六大又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基,更加凸显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思想,从“人民民主”到“没有民主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从“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高度凝练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思想的认知。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限度
(一)制度限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前提。我们对社会主义制度认识深化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不断进步的过程。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成了可有可无且无法实现的民主形式。然而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理论表述,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所对应的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可见,社会主义制度在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调适和完善的过程,以更好地适应当下中国社会,构成了人民民主的限度因素。在中国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位于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核心位置,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领导地位,而党的领导地位又贯穿于党的百年发展之中。新民主主义时期,党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确立起党的领导地位;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通过领导人民改变了旧中国贫穷落后的局面,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通过领导人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人民富裕起来,巩固了党的领导地位。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如何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这就需要党继续领导人民完成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为了完成该目标,党就要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执政党。
(二)效率限度
民主与效率在西方社会似乎成了悖论,顾此失彼成了西方民主的常态。在西方民主自由体制中,因为高度提倡社会、个人自由度和市场经济,使得政府的权威和能力被极度弱化,长期陷入“议而不决”的尴尬窘境。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政府没有威信,政府无法集中力量办大事,尤其在面临灾难的时候,无法充分进行政治动员以有效应对。2020年初开始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西方政府就无力抗疫,置人民生命健康于不顾,进而出现西方民众不断表达对社会现状的不满,实际上是对西方政治制度下治理效率的“愤恨”。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迅速回应人民群众的各种现实诉求。民主不是西方令人眼花缭乱的“光谱”,只限于选举时才拥有的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民主,民主与效率两者不可分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是为了保证民主的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而不会因为民主过程的延伸导致效率低下。但也必须客观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尚处于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阶段,诸如“官员腐败”“收入分配”“阶层分化”“贫富差距”等问题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民主效率,从而产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限度。
(三)技术限度
伴随数字技术快速迭代,“数字”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民主进程。数字技术为民主发展带来新机遇:一是数字技术的应用使民众利益表达渠道更加多样化,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二是数字技术的应用使民主实践更加便利化,提升了民主的深度;三是数字技术的应用使民主运行更加智能化,提升了民主的效率。但是,数字技术是把“双刃剑”,技术赋能民主的同时,也需充分警惕数字技术赋能的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字鸿沟导致社会公平问题。信息化时代的每一位公民都应公平享有互联网带来的数字“红利”,但城乡之间信息化水平差距显而易见。如果社会精英可以依靠技术工具实现权利目标,而弱势群体因缺少技术条件难以实现,就会产生不同地区间的隐性社会不平等风险。二是数字内卷诱发技术竞争过度。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增加数字技术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并不断应用在治国理政之中,加剧了各国间数字技术竞争。如若发达国家借助数字技术优势推动民主,那么发展中国家的数字技术劣势就导致其在推进民主方面的劣势。三是数据偏差引发民主决策失误。数据偏差产生的风险源于“人”,人的认知是有局限性的,只要是人操作着技术,就不可避免存在数据偏差。受限于技术水平、价值观念、经验阅历的影响,很难设计出一套适用不同民主镜像的数据系统,只要民主选用了技术工具,数据偏差就成了可能,民主决策的失误就会因“人”而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