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文化培育的方法与路径:基于文化形成的分析

作者: 蒋来用 白玉成

摘 要:清廉文化的形成离不开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作用,离不开个人与社会的双向互动。在强大政治推力作用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清廉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革命性和创造性成果,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对清廉文化内涵认知片面化、清廉文化创建倾向形式化、活动倾向运动化、建设缺乏广泛性等问题。从人类认知能力演进的起点着眼思考文化发展的过程,我们将清廉文化的形成分为个人直观感受催生再认知进而整合为群体共识、清廉范式经实践得到确定、文化不断传播扩散三个阶段,同时结合清廉文化建设实践,提出了将培养正确认知作为清廉文化形成的基础、将践行作为清廉文化建设的重点、将制度落实作为清廉文化建设的保障的方案来实现清廉之治的目标。

关键词:清廉文化;文化形成;认知;实践;制度

基金项目:南方科技大学课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更好发挥作用”(23YB006)。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4)011-0006-01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4.011.001

一、问题提出和文献回顾

清廉文化是在社会共同体中形成且被其成员广泛认同和普遍践行的廉洁意识、价值观念、制度规范及通过文字艺术活动等表现出来的物质形式。目前有关清廉文化建设的研究文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只是根据官方发布的文件对清廉文化作简单的字面理解,多局限于眼前的事实而缺乏历史性的深入观察,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清廉文化建设当作最近几年或者十几年才发生的事件。这种形式化、机械式的理解其实与历史事实严重不符。中国共产党是自觉以纯洁性和先进性为自身要求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廉洁政治是其努力实现的目标。清廉文化建设作为党自我淬炼从而能够完成使命和任务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措施,自党成立以来就得到了运用和实施。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旗帜鲜明地提出:“彻底断绝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的一切联系。”[1]61中国共产党坚持用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教育、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党员不贪财、不沾烟土、不嫖娼等高度自律和良好作风与国民党形成了鲜明对照,赢得了民心。清廉建设也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1952年底,黄赌毒这些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社会丑恶现象基本销声匿迹,国民党治下猖獗的腐败也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得到了有效遏制,党员干部两袖清风、大公无私、勤廉奉献,为清廉建设树立了好的榜样。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基础特别是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收入差距扩大引起心理失衡、制度不健全造成有漏洞可钻、理想信念动摇使得“免疫力”下降等多方面因素导致腐败等违反道德、违规、违纪、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增多,赌博、嫖娼卖淫、吸毒贩毒等已经消失的社会丑恶现象又开始出现。1982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1]350纪律教育作为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正式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部职能配制的方案中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2]340专门有关党纪教育的文件开始颁布。1990年中央纪委颁发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纲要(试行)》。1994年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纲要》,文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的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党的纪律及其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纪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反腐倡廉的教育;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2]342。“正反典型教育、党课、集训、报告、讲演、影视、广播、报刊、通报、展览、测试等”[2]342-343成为清廉建设的重要形式和方法,但这个时期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和干部。2004年9月20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3]2005年1月11日,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提出:“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4]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5]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用监控机制。”[6]2009年12月,中央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这是党内首次专门就廉政文化建设下发文件。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7]42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7]135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在党的文件中廉政文化建设被廉洁文化建设取代。

对前面政策变迁的历史过程和文件内容进行梳理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党纪教育、廉政文化与廉洁文化之间其实是一脉相通的关系,在内容上有很多类同之处。例如:《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采用了“‘全党全社会’‘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家庭’‘家风’”[8]等字眼,《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也存在“‘全党全社会’‘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9]等表述。概念的更替能够反映出人们思维认识和未来实践取向的变化。党的文件用“廉洁文化”取代“廉政文化”这一概念似乎释放出这样的信号,即清廉文化建设从体制内的从政人员扩大到了全社会成员,重点在体制内防治腐败取得成效后向社会所有领域防治腐败拓展。另外,官方文件用词的变化也引起了学术界研究主题和用词的变化。2024年8月16日,我们以“廉政文化”为主要主题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共检索到3 196篇文献,其中,在2009年12月以前发表的文献有1 208篇,占37.8%。2010年1月至2022年2月发表的文献有1 899篇,占59.4%。2022年3月至2024年8月16日发表的文献有89篇,占2.8%。能够看出,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廉政文化”这一概念及专门的政策出台后,出现了大量主题为“廉政文化”的文献。我们以“廉洁文化”为主要主题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共检索到文献1 777篇,其中2009年12月以前的有238篇,占13.4%。2010年1月到2022年2月的有848篇,占47.7%。2022年3月至2024年8月16日的有691篇,占38.9%。从上述数据可知,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出台之前,学者们主要围绕“廉政文化”这一主题开展研究;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出台后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出台前,以“廉政文化”“廉洁文化”为主题的文献数量都非常多;但随着《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出台,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文献仅在2年半的时间内就呈现出了井喷之势,而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文献数量则大幅减少。人们对“廉政文化”与“廉洁文化”的概念会有不同的看法,分歧主要集中在适用对象上。有的人认为廉政文化是对掌握公权力的从政人员而言的,适用对象范围较小;而廉洁文化则面向全社会所有成员,适用对象更为全面。我们认为,廉政文化和廉洁文化的核心本质都是崇尚廉洁、反对腐败。仔细对比以“廉政文化”“廉洁文化”为主题的研究文献、相关政策文件及实践做法,我们会发现虽然“廉政文化”与“廉洁文化”被理论界在形式上区别开来,但二者的内容具有高度一致性。例如:它们在精神层面都重视强化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价值理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在制度层面都注重制度的制订、修订、执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物质层面都选择了包含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内容的文化产品、活动、服务、资源等;在适用范围上都涵盖了从政的公职人员和体制外的成员——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同时还都面向全党全社会。“廉政文化”与“廉洁文化”这两种提法体现了反腐败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但二者的紧密联系客观存在,不容忽视。我们如果对它们之间的传承和联系视而不见,就容易将二者的细微差别当作研究的重点,忽视对文化产生、传播、衰弱、消失规律的研究,进而难以在未来更好地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另外,在对“廉政文化”和“廉洁文化”作出规定的文件尚未被废止的情况下,若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应该和必须使用或不使用哪个概念,二者都有其正式规范性依据和合法性。考虑到选择使用其中一个而不使用另一个都有可能造成与某个文件的要求不一致,为了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真正有效地实现崇廉拒腐的文化建设,学术研究需要新的且能将“廉政文化”与“廉洁文化”有效整合起来的范畴。就清廉文化建设而言,其目标和任务不仅是要铲除腐败、实现廉洁,还要消除赌博、嫖娼卖淫、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从而实现“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10]16的中国式现代化。党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在清廉文化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文化建设的广泛性还促使社会大众积极地参与互动、传播支持和学习响应。另外,很多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清廉文化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清廉文化”不仅涵括了“廉政文化”与“廉洁文化”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形式,覆盖面更广泛、涉猎内容更丰富,还具有社会自发的文化性质,能够避开选用“廉政文化”或“廉洁文化”带来的争议,因而可以成为纪检监察学的重要概念范畴。

谈及“清廉文化”“廉政文化”以及“廉洁文化”这些主题时,现有研究或是对过去文化建设实践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或是就现实问题对未来文化建设提出设想和建议,但对这些设想和建议的可行性、有效性的学理论证并不充分有力。文化是人们在生产劳动和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历史现象。社会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与自然界一样具有规律性[11]。发现和掌握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目标。任何文化作为人类活动的产物,其形成都具有特定的规律,只有找出文化形成的规律才有可能运用这一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建设。目前,“清廉文化的形成”已开始引起学界注意。有的学者提出文化是一个被社会成员自觉接受、认同并内化为自身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的社会化的过程,认为廉洁文化的形成需要具有生成和培育机制,需要有廉洁文化的传播载体和形式[12]。有的学者借助反腐需求、廉洁文化、廉政制度之间形成的闭环链条探讨了廉洁文化的形成机理,认为反腐需求催生廉政制度、廉政制度促成廉洁行为、廉洁行为培育廉洁心理,当廉洁心理逐步在社会大众中持续强化并稳定发挥作用时,就形成了廉洁文化[13]。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廉洁文化和腐败文化是两个对立的存在,因而从研究腐败文化的形成来寻找廉洁文化的培育机制,但他们对于腐败文化的形成又有不同的观点。例如,有的人认为腐败文化形成的起点是个体价值观与行为方式的蜕变,但少量的个体腐败不会形成风气或文化。腐败文化的形成是腐败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伴随着腐败人群的扩大而逐步、持续扩展其影响力的结果[14]。有的人认为腐败文化的形成分为腐败传染蔓延普遍化和严重腐败现象由行为上升到观念两个步骤,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腐败行为比较严重且持续了一定的时间,就会大概率形成腐败文化[15]。有的人则认为腐败文化因素根源于以人情往来为表征的社会生活方式,通过社会主体在公共部域的行为与权力链接,发展成为主体腐败的高危行为[16]。这些研究对探讨“清廉文化的形成”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清廉文化究竟如何形成?其形成过程中有哪些规律性特征?腐败文化与清廉文化是否如硬币正反两面一样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腐败文化被遏制或消除后清廉文化是否就会形成?本文拟从现有文化“为何是这样”出发,思考其“应该是哪样”“怎么成那样”,通过在“应然”与“实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找出问题的原因从而提出培育清廉文化的方法与路径,让清廉文化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过程中发挥以文化人、启智润心的功效。

二、清廉文化形成的理论分析

文化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纵观世界其他国家及民族文化发展的进程,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沉淀与积累并不稀奇。文化亦非凭空而来,脱离特定时期特定人群特定需求的文化建设就如同空中楼阁。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当我们回望某一文化形成的路径时,一开始更多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熟悉感——认为文化似乎是理所当然地存在于我们周围,因为自我们认识这个世界伊始就受到了某种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事实上,这种先于具体个人存在的连续性氛围以及“自寻烦恼”式的畏难认知往往阻碍了大众进一步对文化形成进行深入思考。美林·唐纳德提出了一种协同演化观,认为我们人类的认知能力与我们已经发展起来的文化是以相互补充和支持的方式向前演化的[17]45。对清廉文化的考察,可从人类认知能力演进的起点着眼,通过深入探求不同时期人群需求背后的心理转变、认知变动与实践变化,思考与之相应的文化发展不同阶段,进而寻得其形成路径。基于此,我们将清廉文化的形成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其具体路径可以表述为:个人直观感受催生再认知进而整合为群体共识→清廉范式经实践得到确定→文化不断传播扩散。

(一)个人直观感受催生再认知进而整合为群体共识

人们在对实在可见的事情的认知过程中,很容易在宏观上形成某种直观感受。这种感受并不是系统化的深度理解,甚至都称不上是一种客观化的描述。在缺少一种统一范式涵括的情形下,人们对同一事情自然会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产生独属于自己的认知类型、发展出为自己所用的认知能力。在初级阶段这种自由无序的情形是十分正常的,每个人都凭借自己的直观感受形成某种极具个性化的印象和认知,尽管原始材料在积累过程一定存在许多零散的来源,但是分散式、不成系统的点状累积并不足以形成文化,还需要得到群体共识的肯定。在早期社会中,由于社会生产力落后,个人生存面临诸多危险和挑战,在面对共同困境时人与人之间容易产生抱团心理,尽管这种心理并不能完全反映某人此时内心的真实想法,但仍为彼此间形成亲近关系创造了绝佳机会。在亲近关系存在的场合,人们更愿意展示出自己善的一面而不是暴露自己内心原始的恶,无论其是真心诚意或是出于虚伪隐瞒的目的,这种展示善的一面的倾向至少体现出其内心情感受到某种规制。当人们占有财富时,基于占有所产生的微妙心理便直接促成了这种直观感受——我是这些财富的占有者,我想拥有这些财富。但每个人都是社会人,生活在社会评价和舆论影响的环境之中,因而都相当在乎其他社会成员的评价。为了得到认同、肯定与赞扬,从而获得生理、心理所需要的物质和情感利益,几乎所有人都不愿意展现并设法掩盖自己贪婪、自私等丑恶的一面,且更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品德高尚的一面。这种想法和行为背后其实是行为主体通过斟酌其直观感受后形成的再认知——当一个人客观上展示出自己的清廉倾向时,一方面,其会更容易与他人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以便更好地应对日后的风险挑战;另一方面,由于自己克服了内心的私欲,相较于他人便处于一个较高道德地位,这种较高道德地位无形中会使自己在社会群体中处于一种相对优势的状态。米德将自我分解为“主我”和“客我”,“主我”是作为意愿与行为的主体,“客我”是作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之代表[18]。“主我”产生直观感受,“客我”输出再认知。个人直观感受催生再认知的过程也掺杂了复杂的个人心理——羞耻感与难堪感。羞耻感是一种对社会境况下降的恐惧,抑或如一般所说,是对他人优越的恐惧[19]527。难堪的感觉是一种不快的情绪抑或恐惧,一旦他人就要突破或正在突破由超我所代表的社会禁律的量级,它们就会出现[19]531-532。羞耻感和难堪感体现了“主我”与“客我”交互过程中个人形成的自我约束的内在边界,正是这种内在边界使得个人直观感受催生再认知的过程有了心理层面上的正当性,这种正当性便为清廉文化的开始形成提供了一个契机。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