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巨婴”现象生成的社会因素及治理研究

作者: 卜建华 陈铭浩

摘 要:青年“巨婴”现象是现实社会迫切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巨婴”现象频繁发生,其折射的却是现代社会环境下青年群体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家庭教育的缺失、过度突出竞争的教育与社会氛围、缺乏法制意识的社会文化息息相关。克服部分青年的“巨婴”现象,引导青年塑造新人生,必须立足于青年群体的成长发展规律,建构德育与劳动教育全过程相互衔接、全域功能互补的教育空间,可从青年教育入手,倡导合作学习,强化奋斗精神的价值引领作用,加强德育和劳动教育,塑造新时代家庭养育文化;推进法治教育深度融入,进而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造就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关键词:青年;“巨婴”现象;社会因素;治理策略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网络极端民族主义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机制研究”(21BZZJ01)。

[中图分类号] D64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3)007-0124-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3.007.009

近年来,“巨婴”这个话题频频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海归啃老”“老佛爷慈禧”“郭文思口罩命案”等热点事件频发,令人深思与热议。巨婴的内涵原来是指生理特征巨大超出正常生理现象的婴儿,现在特指生理年龄成长后,心智年龄停止发育、人格缺失,比喻心理年龄滞留在“幼儿”水平的成年人。“巨婴”意味着部分青年身心发展的严重呆滞与躲避,产生了与党和政府、社会的期待目标、与正常年龄特征不一致的心智状态,本质上是这部分青年在成长中没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也是家庭精细化教养与社会发展预期的冲突与呈现,也是家庭精细化教养异化在当今社会中的突出表现。《人民日报》这样对“巨婴”人格进行描述:“巨婴”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精致利己主义或者极端个人主义倾向严重,心智与生理年龄处于脱节,缺乏规则法制意识、底线意识与独立自主意识,在面临一些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时难以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产生失控行为,给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带来令人痛心的灾难性后果[1]。

青年“巨婴”现象逐渐演变成为令人担忧的一个社会症候,尤其重要的是,当前这一群体及其规模增长并未引起各界的足够重视,对这一群体的专门研究分析也比较缺乏。本文尝试对这一群体的数据规模和增长趋势进行评估研究,全面审视青年“巨婴”现象的样态类型呈现和生成机理,对当前青年“巨婴”现象的社会心态问题进行深思,探讨“巨婴”现象生成的社会因素与生成机制,并归纳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学界研究进展

当前,学界关于青年“巨婴”问题的研究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学界关于青年“巨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巨婴”生成的样态体现、现实表征、主要类型、生成原因、社会症候和社会公众对青年“巨婴”现象的态度等方面,针对研究对象青年“巨婴”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已经有初步的积累,为研究青年“巨婴”现象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撑。

(一)关于青年“巨婴”理论内涵与类型特征的反思

青年“巨婴”实质上中国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症候,也是由心理压力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日益凸显的国民心理素养问题,逐渐在社会空间聚集,进而成为一种社会症候。纵观国内外研究,青年“巨婴”现象已经不是一个新的命题。现有的文献逐步开展关于“巨婴”现象的理论内涵、类型特征的研究,但缺乏对青年“巨婴”现象的较为细致的跟踪研究。从社会心理学的维度,对青年“巨婴”的心理症候、社会认知、情感态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就“巨婴”现象的理论内涵而言,代表性的观点有:武志红认为“大多数成年人,心理水平是婴儿”,即“心理停滞在婴儿水平的成年人”[2];令小雄等认为“巨婴”在心智成长向度上发生心理和社会行为能力的错位[3];陈明霞认为“巨婴”是一些社会个体成长步伐的滞后与躲避,部分社会个体的心智状态与党和国家期待、社会预期脱节,“巨婴”现象的显著特征为“去成人化”“全能自恋”“偏执分裂”[4];何芳认为,青年“巨婴”心理现象主要分为:惯于依赖别人的“巨婴”、自私自利的“巨婴”、任意肆意的“巨婴”[5]。青年“巨婴”理论内涵与类型特征的研究需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理论话语,更需要拓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问题综合分析的维度,对青年“巨婴”现象的研究也应该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变迁而与时俱进,突破仅仅从心理学、社会学的维度去审视“巨婴”现象理论内涵的研究范式,将研究置于整个社会变迁与多元文化传播场域中全面审视。

(二)关于青年“巨婴”现象的生成因素

当代青年虽然处在最好的人生机遇期,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急剧转型带来的社会压力、多元文化的传播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青年“巨婴”的生成。何芳认为,社会中“巨婴”心态的出现,不仅仅发生在社会的部分个体中,同时也可以视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症候,其生成与溺爱、包办代替的精细化家庭教育方式、片面追求分数、忽视全面发展的教育与社会氛围,以及缺乏道德底线和法律法制意识的社会文化密切相关[5];陈明霞认为,“巨婴”现象是青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异化和偏离,既有青年个体自我回避、自我封闭的因素,更与他们成长过程中的生活环境与社会文化氛围息息相关[4]。青年“巨婴”在不同社会阶段的产生因素都有其特殊的外在因素和呈现方式,也有更为具体复杂的内驱因素和异化的社会、家庭、教育关联,生成因素的单向性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青年“巨婴”研究的窄化和僵化,映射出研究者与研究问题的时空距离与心理距离,以及研究者个人的社会经验与价值取向,这是值得学界所审视与思考的。

(三)关于青年“巨婴”现象的治理路径研究

学界对如何克服青年“巨婴”现象的治理路径展现了多样性的成果,学者着眼于青年“巨婴”现象形成的根源在于成长过程中的“片面性”,提出了不同的治理路径。陈明霞提出,要遵循青年社会化的发展规律,合理定位不同社会个体成长发展过程中的教育价值和砥砺,以聚沙成塔般的努力帮助青年社会个体实现全面发展[4];胡梅姝认为,要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唤醒和培育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在成长过程中砥砺和完善青年个体的自我价值与自我觉醒[6]。可见,已有的研究视角以及富有学理性的代表性结论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理论价值和研究论点。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维度审视,青年“巨婴”现象的生成、存在,还反映了当前社会意识层面的意义表征,也显示出我国社会的快速变迁和社会转型导致国民心理健康面临严峻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体意识的自我沉睡和自我价值的缺失是青年“巨婴”现象生成的个体性原因,青年“巨婴”现象是青年个体在社会变迁过程中多元群体资格建构、解构、异化、脱节的外化呈现,是部分青年个体社会认知和价值建构与社会所期望价值观脱节的动态过程。因此,从微观层面审视青年“巨婴”的社会学现象,旨在发现和揭示宏观层面青年群体的心理素养发展趋势,更加有利于从本质上把握青年群体实现全面发展的本质性规律,为我们审视和研判社会快速变迁和深度转型过程对国民心理健康带来的严峻挑战,提供了崭新的逻辑生长点和问题替代视角。

二、青年“巨婴”现象的演变轨迹:从“尼特族”到“啃老族”的演绎

“巨婴”现象实质上是一种现代社会病,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存在,在当今现代工业社会尤为明显,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代呈现出不同的文化符号,但其精神实质与思想内涵是相通的。青年“巨婴”现象实际上和“啃老族”“妈宝男”等社会现象类似,只是“巨婴”现象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在中国现实社会生活中比较突出。“巨婴”一词的应用已经逐渐泛化:“巨婴”的内涵极为丰富,实际上是“啃老族”“妈宝男”现象从单元家庭到现实社会中的外溢,“啃老族”“妈宝男”等类似现象只是仅仅局限于家庭内部,虽然对社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但没有导致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巨婴”现象实际上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享乐文化催生下的生物孽障,也是本土溺爱文化与西方文化不断融合的产物。

(一)“啃老族”现象:“尼特族”在全球化时代的文化符号传播与“中国化”

“啃老族”在某种程度上是本土文化与西方外来文化交融生成的复合妊娠体。自媒体时代,“啃老族”作为一种全球化现象正在蔓延扩大:应该踏入社会就业的一大批年轻人,具有高水平的教育素质、工作能力和社会存在能力,却依旧仰仗父辈提供经济上的资助,甚至部分人长期赋闲在家,无意就业或者外出参加劳动,对未来人生规划缺乏准确定位,惧怕社会竞争与社会挫折,只得继续依赖父辈生存;另一部分青年群体,虽然有劳动收入,面对高额的社会生活成本,入不敷出,无法维持社会生活需要,在住房、育儿、医疗等方面仍然需要父辈家庭的资助。已经成年的子女在物质上、精神上仍不能够独立,仍然依赖父母或者家庭,这种社会现象统称为“啃老”,这类族群被称为“啃老族”。

“啃老族”在西方社会被称之为“尼特族”,在其他国家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社会现象。“NEET”(NotinEducation,Employment,or Trainig,“NEET”是其缩略词)当前是一个全球化的社会症候,最早可以起源为法国的“袋鼠族”,“袋鼠”的比喻形象地强调了该群体到了独立自主的年纪,却仍赖在父母襁褓里寻求庇护的生活状态。随着全球化与中国打开国门,西方国家“啃老”文化也波及中国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宅”文化等西方文化的推波助澜,加剧了“尼特族”现象在中国社会的滋生蔓延,其内容和外延逐渐拓展,并在中国现实的国度里,使得这个问题更加突出,成为引起公众舆论关注的社会焦点,但其负面影响仅仅局限在家庭内部,“啃老族”从深层次心理维度来讲,是一种逃避困难与社会责任的心理与行为。

(二)“妈宝男”现象:“啃老族”在自媒体时代的文化变迁与时代症候

近年来,“妈宝男”作为一个网络用语,和“乖乖女”一样,在自媒体空间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热议。“妈宝男”,或是被网民称为 “mama’s boy”,是指社会个体应该独立自主、适应社会发展的年龄段,面临个体发展选择与社会抉择时,缺乏精神独立与自我选择能力,仍对母亲全面依赖与情感衔接的儿子。“妈宝男”在急剧社会转型中,在社会竞争过度、社会内卷严重的现代社会,也被认为是部分特定社会个体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异化而持有的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也可以称为“妈宝男综合症”(“Mama’s Boy”Syndrome)。在精神心理学上,通常把“妈宝男”类似的这种心理症候也叫作“彼得·潘综合症”(Peter Pan Syndrome)。“彼得·潘综合症”在医学领域中被视作缺乏社会心理与社会预期、并且与正常年龄不一致的成熟延缓状态,主要症候为自我陶醉、依赖性强、自信心缺失、“装嫩”等心智未成熟行为特征,就像是“一个还未成熟、未能适应社会期许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妈宝男”从本质上体现了个体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的主体性、独立性、自主性的缺失,这种现象可以追溯到其青少年时期可能存在的精细化、保姆式的家庭教育模式,诸如此类的溺爱型教育方式使其逐渐缺乏成年人应具备的独立自主性。“妈宝男”作为一个社会文化符号,其本质不仅是青少年时期的自主性缺失,实际上还蕴含着社会挫折、社会压力、社会焦虑等多种问题。从某个维度分析,“妈宝男”是“啃老族”在现代社会的拓展和延伸,预示着“妈宝男”不仅经济上依赖父辈,精神上也缺乏独立性人格,养成了顺从父辈的服从性格。实际上,“妈宝男”在某些方面也具备青年“巨婴”的特征,但其危害仅仅局限在家庭,没有导致社会公共安全事件。

(三)“巨婴”现象:“啃老族”与“妈宝男”的复合型“妊娠体”与外溢

“啃老族”“妈宝男”“乖乖女”等现象,在中国古代社会,现代网络社会,西方国家,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难题,成为一种社会病或者社会症候。“啃老族”在当前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现实社会问题,只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众舆论对这一问题的认知只是简单地停留在“啃老族”“妈宝男”现象是道德范畴和个体层面的问题,社会舆论谴责“啃老族”现象加重了父母或者家庭的经济负担,颠覆了中国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给家庭和谐带来诸多难题。还没有深刻认识到“啃老族”给社会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癌变效应,“啃老族”蕴含的社会戾气冲破家庭的篱笆外溢,延伸到现实社会生活中,导致社会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从而发展成为被社会公众所谴责的“巨婴”现象。

“巨婴”现象最初只是部分地区和部分特殊群体出现的个别社会现象。改革开放初期,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过于注重经济利益的获得,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部分文化水平较低的青少年无所事事,不读书不就业,在社会上滋事斗殴或者赌博吸毒,成为当地社会治安管理的毒瘤。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巨婴”现象已经跨越了局部地区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自媒体对这一群体的报道评述,从而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关注。一开始,社会公众对“巨婴”这一问题的认识,仍停留在道德范畴和个体层面,社会舆论谴责“巨婴”现象侵犯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给社会发展带来部分困境。社会舆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巨婴”现象对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危害,特别是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发生,导致许多无辜群众失去生命,社会公众才认识到“巨婴”现象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巨婴”现象不仅仅会吞噬父母,它也在吞噬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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