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铁笼”的诘问:多重叙事中的经济与社会

作者: 卞开星

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为中国的现代性注入了蓬勃的力量。马克斯·韦伯作为西方研究现代性的重要学者,对其思想的研究、学术互鉴,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图景和历史性超越。“铁笼”隐喻反映了韦伯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普遍化的科层制/官僚制所带来的个体自由摧毁的沉重忧虑。然而,通过对韦伯思想的溯源,回到其著作的多重叙事中,可以发现这一“铁笼”是韦伯自身思想的窠臼,而非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当韦伯多重叙事方式编织的铁笼被必然呈现出来时,韦伯的现代西方逻辑立场与彻底祛魅的偏执误解使之囿于其中,并拒绝任何非现代性、非西方的和解,从而排除了在铁笼外部寻求答案的可能性,去韦伯化的现代性研究也得以可能。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铁笼;祛魅;现代性;数字资本主义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数据要素确权的法律供给研究”(22SKGH025)。

[中图分类号] D912.29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3)010-0139-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3.010.010

马克斯·韦伯的思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奠定了中西比较的研究范式,无论是法学、政治学抑或社会学。然而韦伯对现代社会的诸多论断至今依然散发着生命力与解释力,即使有学者认为自己摆脱了韦伯研究结论的影响,亦重新掉入其概念与逻辑的陷阱之中。近年来,学界的研究路径已逐渐从运用与理解韦伯思想资源转向反思与回应韦伯之惑。

在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的不同思潮的冲击下,在面对技术、数据所带来的铁笼现象而提出的诸如“监控资本主义(surveillance capitalism)”[1]“数据资本主义(data capitalism)”[2]586“信息资本主义(informational capitalism)”[3]“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4]等不同的研究中,我们有必要在逻辑转换、理想化类型的预设抑或在历史与非历史勾连的分析中重新“理解”与“解释”韦伯,认识其笔下那个由理性所塑造的现代性铁笼,以便更好地回应当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论断,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打破了西方学术界对“现代性”“现代化”的话语霸权,开辟了发展中国家追寻现代化的新道路,缔造了人类文明现代性的新标识。如何去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话语架构,如何阐释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超越,如何实现东西方现代化发展“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和谐局面,要求我们必须努力找寻一个连接东西方文明的沟通“媒介”,实现中国与西方学术话语的交流互鉴,加快构建中国式现代化话语和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5]。韦伯基于资本主义文明的学术话语为我们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审视西方式现代化及其文明成果,提供了一个融通中西的可贵视角和可靠的学术“媒介”。重访韦伯的经典著作,梳理文献背后的叙事逻辑与思想脉络,探析其关于现代性的理论、历史及文化逻辑,从“铁笼”的隐喻中剖析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死穴”,明证西方中心主义的现实悖论,从而更好地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图景和历史性超越。

一、韦伯的多重叙事话语

韦伯对于法律形式理性与实质非理性的划分伴随着禁欲主义的“天职观念”转化为“纯粹的经济冲动”而使经济活动不再与最高的价值与精神发生关联,而物质化的资本主义在现代机器的支撑下已获得独立前行的动力而无须宗教伦理的慰藉与辩护之时,在韦伯看来,一件“随时可以卸下的薄斗篷”,却命运注定的“使得这斗篷变成了钢铁般的牢笼”——铁笼的隐喻是韦伯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普遍化的科层制/官僚制(bureaucracy)所带来的个体自由摧毁的沉重忧虑,亦是对从“宗教—神本位”的理性主义走出的现代人而终将被科层制所奴役的无奈。铁笼隐喻背后透露着韦伯的矛盾——人因为理性打破宗教的迷思,得以“祛魅”,却又陷入由理性所精心设计的科层制中;我们想逃离冰冷的铁笼与制度,却又满足于现代性所带来的“安全感”,因为唯有铁笼才能确保我们的社会能够高效运作。

在韦伯的论述中,并未试图找到打开铁笼的钥匙,尽管其关于“奇里斯玛”的周期性出场[6]460-468,490-491意在缓和官僚制的僵硬异化,但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马基雅维里关于政治权力洞见的重述——况且,这样的周期性出场与其对情感的贬抑态度[7]60-65,355-366,与其类型化概念研究基础上的世界历史理性化的叙述逻辑是相悖的;而韦伯那些关于议会民主对官僚制的对抗论述[6]782-812在强大的资本主义辗进中却又总显得无足轻重。韦伯的出发点是个人主义的,其提出的现代“铁笼”问题——无论是对于个人主义还是社群主义而言——却是普遍性的,然而不同之处在于,韦伯所极力褒扬的体现个体精神的西方科层制与资本主义却最终成了个人主义的铁笼,社会成了“没有精神的专家、没有情感的享乐者”——这里的吊诡与韦伯在禁欲主义中为资本主义发展找到精神原动力何其相似。即,其所欲褒扬的对象却成了自身的铁笼。

事实上,这样的叙事方式在韦伯的行文中随处可见。这种多重叙事的方式有着怎样的背景源流、逻辑转换抑或非历史勾连,其对韦伯式的铁笼成形又预设了怎样的条件,或者更进一步说,这个铁笼本身——至少就韦伯的叙事路径而言——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想象的,值得我们反思。

二、一个实用的黑格尔主义者

韦伯所处的时代深受新康德主义的影响,其思想中既带有康德的影子,又形成了自身特有

的黑格尔式的叙述风格。

(一)拒绝康德式的知识与道德二分法

康德哲学对于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知识与道德之间的绝对区分,在黑格尔与韦伯那里皆是不可接受的,而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所借鉴的“主观合目的性”对知识与道德的弥合以及对人类历史发展轨迹的想象在黑格尔与韦伯看来亦是远远不够的。在黑格尔那里,其通过精神(Geistes)实象来描述个体意识到达绝对知识的“客观合目的性”的历史进程来实现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对韦伯而言,其对于德国古典哲学的唯意志论传统较黑格尔来说是一个更好的继承者[6]460-468,490-491,同时韦伯核心思想之一的“支配社会学”的“支配”概念易融于康德式的绝对命令,其关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区分、主观的权利与客观法的论述,更可以看到康德的影响。事实上,韦伯并不把科学与宗教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而是将其视为在理智和情感不同领域中分别起作用的两种事物;为了弥合科学理性与宗教理想二者间的紧张与冲突,便需要人能够按照责任伦理行动,韦伯所提出的“责任伦理”概念便是承袭于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立场[8]。

然而,康德笔下知识与道德的分野及其形而上的伦理观与韦伯的论述是相抵牾的——在韦伯看来,知识与道德都将纳入他的“社会”中加以考量,韦伯的知识学概念是更加庞大的,因为只有这样的考量,才能将道德与宗教本身纳入祛魅的进程,而新教伦理中的诸多伦理观念才能与现实的经济发生知识性关联——“宗教与价值观联系起来”,而后“价值观又与经济行为联系起来”[9]120-121,以实现韦伯对“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的考察;在某种程度上,韦伯汲取并体验了19世纪理性主义的传统与19世纪末理性主义危机的新精神,认可康德对于理性的区分,认可新康德主义事实命题与规范性命题的区分,但这种区分必须在知识能够理解的范畴内,而非分隔在两个不同的领域。这也是韦伯贬抑情感的根本原因,情感只会打乱整个社会理性化的知识性建构——因而在韦伯那里,根本的理性只有一种,其是科学的、知识性的,而理性的功能却可以有诸多划分。

(二)黑格尔式的叙述风格

虽然韦伯是个国家主义者与民族主义者,但韦伯绝不是简单地沿着黑格尔的路径在前行。韦伯同样是反黑格尔的,与康德那里无法进行知识理解与祛魅的“实践理性”的批判逻辑一样,黑格尔那种非实体的“精神”(Geistes)可以在历史中“现形”而真实存在的观点与韦伯的祛魅思想(拒斥一切巫术性的救赎[10]82)是格格不入的,而黑格尔集体主义或历史哲学下的个人命运与社会认知更是与韦伯的个人主义出发点以及为自由而“选择”的目的相去甚远,或者说具有根深蒂固的决裂。

尽管这样的反对在韦伯的祛魅思想中贯彻始终,但是韦伯实际的叙事方式引人误解或者自相矛盾的。无论是在关于“天启法—传统法—推定法—制定法(形式理性法)”西方历史的演进勾勒中,还是在政治支配形式“传统型支配—奇里斯玛支配—合法性支配”的历史/非历史铺陈中,韦伯运用的都是一种实用主义的黑格尔式[11]的叙事方式,区别之处在于韦伯的历史叙事中摆脱了“精神”这一对象。法律的演进勾勒是为了符合韦伯所欲彰显的路径,而非法律史传统自身所揭示的规律,唯有这样的推演路径,才能证明资本主义社会诞生了(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即一种形式理性的法律[12]73-77;政治支配形式的叙述铺陈体现了韦伯非历史线性发展的思想,所描述的对象既未以“纯粹”的形式真正出现过[7]242,也非既定存在的发展顺序。但是韦伯在论述时暗含着先后之别——即在社会理性化发展的趋势下,势必会带来由传统权威、魅力权威转向法定权威支配的发展①。

费尔巴哈曾批判黑格尔以“神学的方法否定神学”,这一批判似乎也适用于韦伯。也许正如邓肯·肯尼迪(Duncan Kennedy)所言,韦伯仅想“完成一个以1900年欧洲大陆状况为终点的特殊的历史叙事进程”[13]1046,这与黑格尔对那个时代“历史终结”的欢欣鼓舞同出一辙——尽管我们今天有诸多的粉饰性解释。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韦伯与马克思的“异同”

如果说韦伯采取的是一种实用主义的黑格尔式的叙事方式,那么韦伯与马克思则在研究主题方面有着相似性,但在具体的叙事倾向与叙事结论上又存有明显的不同。

(一)两种不同的叙事倾向

“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与韦伯共同研究的主题,二者的区别在于马克思是一种“实践—政治”的叙事倾向,韦伯则是“理论—历史”的叙事倾向[14]5;马克思消极地看待资本主义,而韦伯看似中性地对待资本主义时,却采取了一种双重立场的价值评判——资本主义本身就是在“理性化的生活方式”的道路上发展而来,是一种普遍的同时又不可避免的“理性化过程”[13]12。因而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论证在韦伯看来是过于简单化的,其指责马克思将社会发展的所有原因都归结于经济原因,甚至将马克思的理论批判为幼稚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韦伯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判断与指责,既有其对于马克思的误解——韦伯生前并未看到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重要论述(主要是通过桑巴特和考茨基的著作获得),也源自对马克思主义的偏见。

与马克思将宗教视为“鸦片”并对宗教进行彻底清算不同,韦伯新教与资本主义的研究中关于宗教改革对历史发展影响的论证是截然不同的路径——韦伯希望我们能够摆脱从经济变革推演出宗教改革这一观点,并试图回答宗教改革在历史发展中是否促进以及多大程度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扩展这一命题。虽然韦伯并未用新的“理论”取代他所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15]170,却证明了新教所代表的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蕴含的经济伦理具有“选择性的亲和”,二者建立在普遍的“精神”之上并历史性地结合,共同推动了西方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与韦伯对于那个时代的理解完全不一样,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所处阶段的不同① ,马克思生活在19世纪早期的“德国”(松散的邦国体制),见证的是工业主义所带来的“异化”,而韦伯则主要生活在19世纪晚期的“德国”(俾斯麦主导下的强权国家),目睹了空想主义的失败,韦伯在一种精神持续紧张与矛盾中进行他的思考,并积极投身于社会运动中。对于马克思而言,整个欧洲便是被资本主义所腐蚀的社会,机器大工业、劳动分工与私有财产导致了现代人的异化,唯有通过阶级革命实现历史的推进从而消除异化;而对韦伯而言,对于这个社会的“可能性”忧虑无法掩盖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合理性”②与“合法性”的肯定以及对科层制主导时代的满意——而这也正是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批判韦伯留恋于他的阶级且享受权力利益的垄断的原因,个人主义在这个历史理解模式中被彰显了,至于一个未知时代的可能性束缚,韦伯对此并没有过多纠缠抑或囿于时代的局限而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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