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销犯罪研究的可视化回顾与理论反思

作者: 印波 唐淑臣

我国传销犯罪研究的可视化回顾与理论反思0

摘 要:通过分析我国传销犯罪的研究变迁,揭示该领域研究前沿和发展趋势,为进一步研判传销犯罪的发展规律、完善法律规制措施、打击传销诈骗犯罪、保护商业模式创新和企业产权提供决策参考。以CSSCI与北大核心中收录的“传销”相关的主题论文为数据来源,通过文献计量工具对传销犯罪研究进行可视化回顾。结果显示,该领域研究的相关理论历经了“传销行为进入法律视野”“传销行为的刑事规制”“新型传销的查处与规制”三个时期,目前在研究方法、程序及证据理论、实体刑事规制等方面依旧薄弱,应当兼顾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立足国情的同时广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实现应用与理论研究的并重。

关键词:传销;组织、领导传销罪;商业模式;文献计量分析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21&ZD209);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支持项目“当前社会治理体系下平台责任研究”。

[中图分类号] D914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1-0055-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1.005

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一词最早产生于“二战”后的美国,直译为“多层次传销”,指单一商事主体通过发展两个层次及以上的直销商,并由直销商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模式。直销商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建立销售网络,并根据销售网的销售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即所谓的拉人计酬。这种拉人头的模式以金字塔销售(pyramid selling)模式为主,也演化出诸如连锁信(chain letter)、无限连锁 (infinite chain)、滚雪球销售 (snow fall)等方式[1]。其中“金字塔销售”为各国立法所明令禁止,其本质是经营者以敛财作为目的实施的行骗活动,在招收人员形成几何级数的同时收取高额入门费用,而销售产品只是拉人头的借口。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打击传销的力度的增强,传销犯罪开始进入法学(含犯罪学、公安学等)研究的视野。近十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传销犯罪的形式愈发多样化,研究范式也日趋多元化。

学问者,前人经验之所积,及时总结和回顾文献是正确判断研究方向和避免研究偏题的前提。本文借助陈超美博士研发的CiteSpace可视化工具对近些年传销犯罪研究成果进行可视化回顾,辩证看待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反思传销活动的理论进展,深化学界对传销犯罪的整体理解,以期形成专业化的学科研究领域,建立统一的话语体系,进一步拓宽对于涉商业模式类诈骗犯罪的研究思路。本文选取了1990年至2020年期间发表并收录于“北大核心”“CSSCI来源期刊”这两个数据库中传销犯罪的相关文献为研究对象进行可视化回顾。通过使用CiteSpace中共词分析、聚类分析、共现、Timezone等显示方法[2],对传销犯罪相关论文的内容进行归纳分析。在分析时为了突出传销犯罪研究的重点问题,也使用了中国知网数据库内收录的其他有关传销犯罪的论文作为对照。概括而言,本文以知识图谱与表格的形式对传销犯罪的研究历程进行可视化回顾,针对不同时期的研究核心、动态轨迹与重点导向,概括传销犯罪研究的发展历程,挖掘研究主题变化过程之内在逻辑,探寻研究发展的作用因素,以期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参考价值。

一、传销犯罪的文献分析

利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传销犯罪的文献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研究者形成关于传销犯罪研究的一般印象,有利于对传销犯罪作历史的动态把握。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数据源准确与合理的程度决定可视化回顾的信度。传销犯罪目前的学术热门研究主题涉及如何认定传销行为、传销犯罪的法律规制、传销犯罪的侦查办理等板块,围绕这些主题又分别涉及“法学研究”“犯罪研究”与“侦查研究”等研究方向。由此,本文所分析的数据基础来自中国知网收录的“北大核心”“CSSCI来源期刊”,初步检索方式为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输入“主题=传销;传销犯罪;传销侦查”“期刊来源=北大核心、CCSCI期刊、时间范围=1990.1.1—2020.12.31”“文献分类目录=社会科学Ⅰ辑”“文献类型:中文”等。经过对初步检索的数据进行多次筛选与预处理,排除其中的新闻稿、征稿启事等与传销犯罪关联度不大的文献后,最终选择导入input文件中供CiteSpace分析的文献总量为320篇。此外,为了确保320篇文献可以大致覆盖传销犯罪的整体研究历程,作者又借助知网的“主题检索”“关键词检索”功能对上述论文逐一进行复核,保证文献数据总量不变。

(二)现有研究的文献计量学特征

1.论文的时序分析

某一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关注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反映在发表论文数量以及其在不同时间段呈现出的变化上。我国有关传销犯罪研究的核心期刊各年度发文量整体时间分布如图1所示。1990年雅芳公司进入中国后,学术界并没有第一时间对“传销”进行深入讨论。早期的概述型文章多归属于经济管理学科,一般仅对国外的制度作科普性介绍[3]。也有个别学者已经意识到传销行为需要法律规制[4],提出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践,对传销进行立法,规范传销活动,保护传销公司及参加者的合法利益。1995年武汉大学张茂于《法学》撰文,第一次从法教义学角度剖析传销模式,提出加强对多层次传销的法律管制,使之走上法治轨道[5];随后在近30年的时间内关于传销研究的论文数量呈波浪式变化,于1997年(《传销管理办法》发布)、2005年(直销立法)、2010年(传销入刑)、2017年(网络传销)分别达到峰值。由此可见,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学者对传销的关注度起伏较大,研究贴合国家立法、规章、司法解释出台,具有明显的对策法学特点。

作为对比,我们选取了1990—2020年全部的传销相关研究,得到图2传销相关文献发表年度分布,可以看出2014年以来传销相关研究文献并不在少数,一度超过之前年度的文献数量,但核心期刊文献的数量与整体趋势不甚匹配,尽管以刊评文会有一定程度的偏颇,但是可以看出关于传销的“精品”研究无法满足现实需求。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膨胀,传销形式也不断更新换代,网络传销事件接连发生,相关研究日益增多,但总体水平仍然有待提高。

2.研究的学科和机构分析

多层次、多角度、跨学科是传销犯罪相较其他一般犯罪的显著特点,传销作为商业模式的本质属性也吸引了刑事法学、经济法学、犯罪学、侦查学、金融学等不同领域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鉴于对传销犯罪研究的重点、范式和价值向度因学科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本文对现有论文按照法学、公安学、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分类进行整理和归纳。从运行机理而言,“传销”首先应当是一种商业模式,然而,在我国的市场运营中却存在严重异化的现象。人们往往想到的不是其经济价值,而是其具有的合法性问题。因此,我国传销研究首先集中在法学研究领域,包括行政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法学关注规范研究,主要围绕行政规范、刑事立法与司法以及行刑衔接等问题展开研究,但经济法学文章数量明显偏少。其次是在包括犯罪学、侦查学在内的公安学研究领域,犯罪学着眼于研究犯罪现象、原因和防控对策,尤其是关注传销犯罪被害人的问题;侦查学则是以打击传销来展开,围绕传销犯罪的侦查措施、侦查机制以及侦查难点等问题,提出策略性方案。最后才是围绕经济学相关领域所做的研究,鉴于传销与直销的标准在实践中较为清晰,文章多从商业经济角度区分传销与直销的界定标准。

从发文量来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系研究传销的主要学术单位,具有显著的警、法集群特点。将数据导入CiteSpace进行分析得到作者合作网络图谱(图3),在该图谱中有335个节点,97条连线,网络整体密度为0.001 7。335个节点代表参与发表传销研究核心期刊文献的作者共计335人次,统计时包括第二、第三等全部作者在内。从图3显示的连接节点上看,目前国内研究传销的学者较为分散,作者与研究机构之间未能形成较为稳定、优势互补的合作群体,没有明显的团队出现。可见我国传销研究的统一网络还没有形成,比如在传销领域鲜有侦查学与法学交叉研究的文献,法学领域内部跨学科研究的文献也属于凤毛麟角。传销作为跨学科的集合问题,有必要建立沟通交流的团队机制。

3.研究的关键词和聚类分析

关键词作为在论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核心词汇,一般是文章的浓缩和提炼。一个领域的研究热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高频出现的文献关键词得以充分体现。本文借助CiteSpace软件,以关键词共现技术为基础构建了传销犯罪研究的关键词共现图谱,考虑时间跨度较长,关键词共现图谱以两年为一个时间切片,为了凸显传销犯罪研究的高频关键词,通过频次限制下的阈值对图像内节点个数进行了限制,阈值数为6,对页面所示节点进行了聚类调整,最终显示效果如下(图4)。

节点显示数量是按照关键词频次大小来调节控制的,可以观测到图谱以“传销”“传销活动”“直销”“非法经营罪”“非法传销”等关键词为中心节点,两组数据体现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程度的吻合性。从各中心节点圆圈的大小和颜色深浅程度可以看出传销犯罪的重点依旧是围绕“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罪”“变相传销”等关键词。为了更好地表达关键词的中心性与频次,借助CiteSpace的网络表格显示方式对高频关键词进行了整理,按照频次对1990—2020年传销犯罪研究热点关键词进行排序(表1)。中心节点的中介中心度代表的是关键词通过连接线对周围节点起到了的连接作用,中心度越高则说明连接作用越强,即该关键词是连接周围关键词的重要术语。

由表1可知,近年来传销犯罪研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为“传销”“非法经营罪”“直销立法”“网络传销”“传销犯罪”,这一组关键词体现出两个特点:其一,高频关键词的出现年份在表1中均列在2005年及以前,总体而言较为久远;其二,从中介中心度来看,高频关键词明显高于其后关键词,是传销犯罪的核心词汇。比如以“非法经营罪”为核心的罪名聚类区域,出现频次较高的还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等相关罪名,说明“非法经营罪”词的高中介中心度,不仅出现频率高,且对其后关键词的研究起到关键的媒介与引证作用。这也说明了理论界对于传销犯罪究竟属于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营性犯罪,还是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诈骗性犯罪,尚存争议。

二、传销犯罪研究的历史回顾

为了进一步展现时间轴与关键词的对应关系,利用Timezone视图对上述图4、表1进行转换,显示效果如下(图5)。Timezone视图表达了关于传销研究的主要关键词频率在不同年份的更迭情况以及各个关键词之间的连接状况,而关键词所在节点表明其出现的时间与频率。

由图5可知,21世纪以前,以传销、传销活动与非法传销为代表的关键词出现时连线脉络复杂、发展较为成熟。在第一个十年内,该类高频关键词对其后关键词的影响极为强烈。相对而言,其后出现的关键词发展呈现逐步递进的形态,变化程度较小,发展相对平稳。通过表1、图4与图5不难发现,传销犯罪作为新兴主题时呈现语句知识井喷式,其话语体系却一直没有成熟稳定,有关传销的研究还道阻且长。在图5中可以看出,从2005—2008年前后传销犯罪的刑法规制呈爆发式出现,到2010年以后研究热点逐步下降。但作为最早出现于2003年的关键词“网络传销”,其研究热度却一直持续至今。根据表1、图4与图5的热点聚类与时间透视,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关于传销的研究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因此通过关键词共现结果将近二十年来传销研究历程分为三大时期,并在每阶段根据被引核心文献介绍该段时段传销犯罪的政策背景、研究重点及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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