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机制析论
作者: 文彬屹摘 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机制研究是事关我国当前意识形态稳步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厘清意识形态与阶级意识、意识形态与制度、意识形态与文化的关系,明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确立的以“人民立场”为核心的发展方向、以“制度保障”为重点的发展方式以及以“文化建设”为内容的发展方法,从而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后的更好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意识形态;阶级意识;制度;文化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2-0067-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2.005
“意识形态是政党的精神旗帜,是凝聚力量、整合人心的思想武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建立与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支撑。”[1]简言之,“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从诞生至今,都始终是各个历史时期人们所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它不仅是世界历史舞台上的决定性力量之一,也是决定世界历史进程的主导性力量之一。在党的百年华诞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刻背景下,进一步开展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学理性研究,厘清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机制,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向前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时代更好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阶级意识,以“人民立场”为方向,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断发展
“意识形态的存在本体是不同的民族、阶级、阶层等社会集团以及他们背后的利益, 其核心是利益问题。”[2]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用以对抗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自诞生起就肩负着其“消灭剥削”的阶级使命,阶级意识是它的核心要义。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中国最大的国情,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根本原则,所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础上不断沿着“人民立场”前进。
(一)阶级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要义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框架中,社会分工的产生导致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相分离,让生产剩余成为可能,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创造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从而造就了个体同集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阶级则在这种利益冲突中以冠有“具有相同利益群体”的身份诞生。关于意识形态,马克思认为其是适合一定经济基础并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他认为意识形态是阶级社会的特定产物,是伴随着阶级的诞生而出现的。同时,马克思在“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3]这段话中清晰地表达了他对意识形态与统治阶级之间内在联系的深刻认识。除此之外,他还从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指出:“一切先前的所有制形式都使人类较大部分,奴隶,注定成为纯粹的劳动工具。历史的发展、政治的发展、艺术、科学等等是在这些人之上的上层社会内实现的。但是,只有资本才掌握历史的进步来为财富服务。”[4]意识形态只被统治阶级所拥有,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被统治阶级不占有物质或精神的生产资料,且始终处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教化之下,所以他们无法参与到各种意识形式的生产中,只能形成自己的观念或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而这些观念或思想体系不过是民间意识而已,并不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综合来看,马克思对意识形态(剥削的、资产阶级的)是持否定态度的。
那么,马克思主义所要表达的又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呢?“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294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社会分工和私有制导致了人的异化,资本主义以“剥削”为实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激发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而唯有在共产主义这个没有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每个人才能实现真正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还曾强调,共产主义所要废除的不是一般的所有制而是具有资产阶级剥削性质的所有制,从而共产党人可以以消灭剥削作为自己的理论。如此,抛开阶级之间的对立来看,“消灭私有制”只是表象,而“消灭阶级”才是马克思主义所要表达的核心观点。如此看来,“意识形态实质上是一种理论化的阶级意识。当人类走向共产主义社会,随着阶级逐步被消灭, 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必然逐步弱化乃至消解”[6]。
不同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与掩蔽性,作为真正革命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从不避讳自己“消灭私有制、消除剥削”的阶级目标,毫不掩饰自己“为实现所有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阶级立场。也正是因为马克思将“消灭阶级”这个阶级意识作为其观察意识形态运动的基点、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批判的原点,才逐步实现了社会主义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意识”是其意识形态的核心要义,是指引马克思主义能始终沿着正确路线行进的明灯。
(二)“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
“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隐藏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觉地——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那么问题涉及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7]区别于唯心主义从抽象的人性和主客观精神出发,也不同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对于人是“自然人”的定义,马克思主义通过立足于“现实的人”或“社会化的人类”来解释人类历史,最终确立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为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发展前进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没有人民群众,就不会有现如今人类发展所获得的一切成果。区别于世俗价值认同中“人民”与“人类”的等同,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人民立场”作为其意识形态的一般反映,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无产阶级“这个阶级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8],在我国,这个“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便是广大人民群众,而作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坚决继承了其对“人民”的价值解释,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价值遵循。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不仅是艰苦创业的百年奋斗史,也是其始终高举“人民”之旗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1922年,在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人民”的概念借以指代“中国所有被压迫的人民群众”而被首次提出。同时,大会宣言还呼吁:中国人民“一齐来和集在中国共产党旗帜之下的工人和贫农共同奋斗呀”[9]。如此看来,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为人民谋解放”视为自己的政治责任。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从民族大局观出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积极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也正是得益于对群众路线的掌握,将“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才最终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迈过了艰难的革命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这样一个艰难时期,国家亟须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面对国家贫穷落后的面貌,毛泽东同志就曾深情说道:“我们相信,只要依靠人民,世界上就没有攻不破的‘法宝’。”[10]1978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听取吉林省委常委汇报工作时就曾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必须要体现在生产力发展的速度上,要体现在社会发展的正确政治领导的成果中,而归根结底是要使人民在物质文化生活上得到改善。同时,他从人民立场出发,提出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对党和政府在改革开放及各项工作中的成效进行评判,其中就以“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最为重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在“中国梦”的指引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人民立场”的阐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并强调,要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从领导人民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到带领人民开启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从动员人民迈向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到现如今携手人民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新时代,不论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何种历史时期,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从来都围绕着“人民”来进行,“人民”是目的,也是方法,一切都能回归到“人民”中寻找答案。
“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5]411“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本质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争取最大的利益诉求,使财富的创造与财富的占有都回归到人民群众中去,使历史的创造与人类价值的实现都统一到人民群众中去,使幸福环境的创造同幸福生活的享有都团结到人民群众中去。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史记录了其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历史过程,简言之,“为人民服务”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中“人民”这个概念的最鲜明体现和最好继承,它如一面坚定屹立的旗帜指引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断发展向前。
二、正确理解政治上层建筑在意识形态发展中的作用,以制度保障为方式,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断发展
制度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意识形态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作为意识形态价值旨趣的正向表达,同样对意识形态有着限定作用。厘清制度在意识形态发展中的作用,能有效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发展中的制度效能,从而更好以制度之力促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发展。
(一)政治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一样对意识形态同样有促进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脱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其生产和发展都无法以依靠自身为条件来进行,它在具有能动反作用的同时还始终受制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多方制约。这一观点明确了意识形态的发展不能只局限于其内涵的提升,社会结构中其他要素的推动也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得益于同思想上层建筑同属上层建筑空间,政治上层建筑对意识形态发展产生的影响是直观且显著的。因此,把握好政治上层建筑在意识形态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对于更好推进意识形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政治上层建筑是意识形态产生的来源之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式所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并将意识形态中所包含的意识形式根据其和经济基础关系的远近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政治思想、经济思想和法律思想所构成的对经济基础进行最直接反映的意识形式,同时它们之间也以最密切的关系相互发生影响。第二层次是由社会思想、艺术、教育、伦理这四种较第一层次而言离经济基础稍远的意识形式构成。第三层次则是由哲学和宗教这两种最远离经济基础的意识形式所构成。关于意识形态的生成逻辑,马克思曾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2]其中“之”既指代“社会意识形式”,同时也指代“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恩格斯也曾指出,国家的产生预示着以政治和法律为表现形式的意识形态的形成。因此可以认为,意识形态的产生不仅来源于社会经济关系,也来源于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而通过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以及维护经济关系的相关法的思想来批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方式来看,其研究方法背后所隐藏的逻辑便是运用了意识形态第一层次这个基础部分同经济基础之间关系反映的最直接结果。
其次,政治上层建筑是意识形态对外表达其阶级诉求的外壳。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意识形态是一个否定性的概念,原因不仅在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是以揭露并批判资产阶级的剥削为起点,还在于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各种传统的意识形态的分析得出了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习惯用神秘、扭曲的方式去反映现实世界,是较现实而言的虚假存在。如封建统治阶级中,以“君权神授”来为统治者的权力披上合理的外衣;资产阶级统治中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来为其资本的肆虐开疆拓土。总之,意识形态在诉说它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时,又要通过某种说辞来掩饰这种根本利益,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向其他问题上。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阶级冲突致使意识形态成为特殊利益与普遍形式的矛盾结合体,并要求它以一种普遍性的形式存在,同时又能很好地表达出其所代表的特殊利益,国家便是为实现如此需求而产生的。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认为一切具有阶级利益代表性的规章都借以国家而成为具有普遍性的政治表现形式,也就是说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因为国家这个由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催生的虚幻利益共同体的产生被披上了公共性外衣,而这些政治上层建筑又恰如其分地通过普遍性形式来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所代表的特殊利益服务,正是在此意义上,恩格斯指出“国家作为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出现在我们面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