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现实意义与实践思考

作者: 邱庆峰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高校在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中,肩负着特殊重要的责任与使命,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落实到管党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深化高校领域腐败治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高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论意蕴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也是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具体实践的深刻总结,具有深厚的理论意蕴。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经典理论溯源。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对反腐败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和专门论述,但他们在科学社会主义创立和发展、无产阶级政党创建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中,揭示了腐败产生的根源,并据此提出了铲除滋生腐败根源的理论设想。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腐败现象是私有制的伴生物,“最初由公有财产变成铸造文明世代基石的私有财产就是腐败分子攫取的第一批赃物”[1]。只有用暴力消灭私有制才能消灭腐败产生的根源,“如果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基础的经济条件还没有消失,那么就必须用暴力来消灭或改造这种经济条件,并且必须用暴力来加速这一改造的过程”[2]。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为保持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发展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列宁就防治腐败进行了有益有效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在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建立人民监督、监督机构专责监督、舆论监督的多维监督体系,同时强化反腐败法治建设与刑罚的震慑作用。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腐”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毛泽东创造性地把党的建设作为“一件伟大工程”,在延安开展了意义深远的整风运动,提出了“进京赶考”和“让人民监督政府”等重要论断,领导全党适时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果断处决了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其反腐思想是教育、惩治、监督三者的有机统一。邓小平注重从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两个方面入手,解决党风不正以及由此形成的贪污腐败现象,强调反腐败要制度化,“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传统文化渊源。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积累了丰富的廉政思想和治理腐败经验,将教育引导、法规政策、法律制裁列为治理腐败必不可少的三种途径。单靠严酷刑罚惩治腐败,或者只靠教育引导治理腐败都不可能。用政令或刑罚治理腐败,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标办法,能起到震慑作用但不治本;通过道德教化、礼治规范,能够激发自身防腐拒变的自觉,从思想根源上解决腐败问题。《礼记·乐记》中说:“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4]从中可见,治理国家礼、乐、政、刑缺一不可:“礼”是各种仪式礼节的规定,“乐”是通过音乐、舞蹈进行教育,“礼”和“乐”是从内在心性上引导人们自觉提升自我、完善自我,体现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中的“不想腐”环节;“政”是政策法令,用来统一人的行为,“刑”是刑罚,是用来防止邪恶行为,“政”和“刑”体现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中的“不敢腐、不能腐”环节。《唐律疏议》指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5],主张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礼法由互补发展为统一的体用关系,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礼法一体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提出与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足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所作出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开创了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体现了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整体思维。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是在总结提炼反腐败实践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并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已开始深入思考“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初步形成了从三方面惩治腐败的理论。2004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栏目发表的《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中强调,要制约权力和惩治权力滥用,并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高度凝练为“通过严格制度让其‘不能为’”,“通过强化警示使其‘不敢为’”,“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力’促其‘不想为’”[6]。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三不腐”,“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7]。这是“三不腐”的最初表达。2014年,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不易腐”改为“不想腐”;同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8]写入中央文件,至此“三不腐”的表述就固定下来。此后,党中央进一步从顶层设计思考谋划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举措、长久之策,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方略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进一步丰富了这一理论的科学内涵。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9]。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伟大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的生动体现和科学运用。实践证明,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有效推进反腐败治理的科学方法,能够有效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有助于我们党实现从内到外的深度重塑,有助于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现实意义

高校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交汇点,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职责使命。新形势下,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将“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于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和各方面,对高校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0]。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在“全面”。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将“严”的要求全面贯彻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六个方面,反腐败斗争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高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立足高校腐败空间小的实际情况,探索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其核心就是探索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这是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保障。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立德树人是高校的立身之本。大学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高校有责任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设良好的环境、树立正确的导向。高等教育处于整个学校教育链条上的顶端,对于社会良好风尚的养成具有风向标作用,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不仅有助于学生廉洁行为意识的养成,更会带动整个社会崇廉尚洁。相反,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不但会严重冲击学生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养成,更会严重削弱高校的公信力,破坏高校教师的形象,甚至会在全社会诱发“道德滑坡论”的消极悲观论调。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提升大学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大学治理现代化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落脚点和着力点,现代化的大学治理关键就是推进办学治校的法治化,法治的前提是规则之治。提升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先行提升高校内部规范的法治化水平。对“权力”的制约程度与“权利”的保障程度,是衡量大学内部规范现代化与法治化水平的基本指标;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是大学现代化治理的理想状态。以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构建“惩、治、防”腐败问题的制度体系,有利于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是对高校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制约,是对师生员工“权利”的底线保障,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规训。

三、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优势与困境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在“不敢腐”的机制优化创新研究,“不能腐”的制度建设研究,“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引导,以及廉洁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先天优势。但也要清醒认识到,高校纪检监察体制空间的局限性、主观上思想认识不够等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限制了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效能与水平。

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优势。一是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智力支撑。高校是智力高度集中、创新思维集聚的地方,在提出创新思维理念、构建高效制度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为“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和“不能腐”的刚性约束制度创新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各级纪委监委同高校共建反腐倡廉制度研究机构,将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办案的实践优势与高校归纳提升、深化拓展的理论优势相结合,有利于提升反腐败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二是为廉洁文化传承创新搭建平台。高校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传承廉洁文化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文体活动等形式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通过设立专项研究课题、举办学术会议、征集论文等形式开展廉洁文化研究,推动廉洁文化融入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学习,能够让制度敬畏、规则意识融入师生员工的精神世界,使其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面临的困境。一是现有纪检监察体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持续深化改革,但高校空间小、密封性强,教职工工作稳定、流动性差,师生关系、师徒关系和学术团体、科研团队等组织和非组织因素,造成了比社会其他行业更为明显的“熟人社会”现象,高校现行纪检监察体制仍然无法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二是主观认识不到位。高校领导干部虽然对反腐败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但是普遍认为高校权力寻租空间小,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多,查处和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总体数量偏少,涉案金额也相对较小;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积极性不高,甚至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纪委工作存在抵触心理,思想上出现严重偏差,把纪委当成一个“找茬”部门。三是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一体推进“三不腐”,根本在于“不想腐”,而思想教育引导是推进“不想腐”的重要手段。分析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背后原因不难发现,宣传教育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廉政宣传教育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久而久之,师生员工容易把廉政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看成“走形式、走过场”,很难激发“不想腐”的自觉性。四是制度建设滞后。制度建设是管长远、强基固本的,但在具有实际工作中,部分高校制度建设存在滞后现象,缺乏长远制度建设规划,个别高校甚至存在制度设计脱离学校实际发展情况,出现无制可依、有制难依等极端现象。

四、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践路径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有效途径和机制,提升腐败治理效能,有效铲除高校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以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高校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但距离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必须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适应高校党建工作和领导干部管理的体制,完善上级纪委、同级党委“双重”领导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强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上级纪委监委职能部门、高校党委、地方纪委的工作协同,推动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把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加强对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健全高校专责监督工作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厘清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身份”问题。健全完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晋升渠道,探索具有高校特色的监察官准入晋升机制,制度化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