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基层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作者: 王海璇 洪向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新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1]积极应对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面临的各种挑战,需要进一步释放干部治理现代化的潜力。提升基层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基层干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体角色
基层是党执政兴国的重心,基层干部是落实党的主张、执行党的意志、增强政治认同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主体。在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基层干部身处改革第一线,最了解百姓所思所盼,直接面对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是为民造福、协调复杂关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
基层干部是为民造福的奉献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2]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改革成效需要由实践检验、让基层评判、让群众打分。立足本体论的视角,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也最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是否从人民利益出发实施改革举措,能否调动人民群众推进改革的创造性、积极性,是否紧紧依靠人民将改革推向前进,成为衡量基层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重要标准。同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3]242为基层干部提供了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载体,强化了共同体的空间属性和社会属性。
基层干部是复杂关系的协调者。全面深化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牵扯的利益较多,面临的挑战巨大。面对全局与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与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等一系列重大关系,各级党员干部既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又要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应对之策。面对基层矛盾多、利益复杂等现实问题,基层干部要经得起大事、急事、难事、烦事的考验,不断提升协调处理各种复杂关系的能力。
基层干部是伟大事业的开拓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将全面深化改革贯穿其中,以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增强中国式现代化活力,更好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深入了解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在客观分析上级决策部署精神的基础上,敢于破除各种条条框框限制,创造性运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推进各项改革。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基层干部
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更高目标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系统阐释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对基层干部的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决定》深刻指出:“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1]这一论断丰富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意蕴,就是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首先,“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是为了增强思想认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党和人民共同的事业,与党和国家发展以及人民利益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基层干部要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认同,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改革更好地解放思想、激发生产活力,以更完善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其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为了增强政治认同。《决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原则,指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1]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伟大改革实践中,以科学判断力、历史把握力、文明洞见力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尤其是基层干部要时刻谨记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有立场的,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根本性问题上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最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为了增强行动自觉。改革绝不是仅停留在思想认识层面,而是要将共同认识转化为共同行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改革开放的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展现出独有的政治气魄和历史担当,赋予了中国式现代化主体力量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引领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行动。基层干部的责任重大、使命艰巨,要不断提升与推进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能力,更好地将改革任务分解量化,扛起时代重任。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5]。改革越深入,就越需要协同推进。《决定》所强调的“进一步”和“全面”,指明了改革依靠“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6]94。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客观规律的深刻把握,所突出的正是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1]首先,解决中国式现代化所面临的矛盾需要系统性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不断变化的社会变革,这一特征决定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分阶段、分步骤系统化完善的。这就要求基层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真正把情况摸清,由点到面、由下到上地依次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及其派生出来的现实矛盾,从而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系统推进奠定根基。其次,解决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结构性矛盾需要整体性改革。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和我国社会结构的不断演化,不同利益主体围绕利益得失的矛盾也会随之发生变化。面对社会制度规范整合、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基层干部要统筹兼顾,从全局和整体出发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最后,解决中国式现代化深层次的矛盾需要增强改革的协同性。在改革的具体实践中,各项改革措施通常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局部改革措施超前或滞后便会打破系统内部的原有稳定性,进而影响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进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侧重于维护不同层次、不同系统之间的稳定与平衡,基层干部必须从改革的协同性入手,深入了解各层次、各系统的矛盾要素变化,及时调整推进改革的力度和节奏,使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7]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夺取新的伟大胜利。《决定》高度肯定了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经验和伟大成就,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中,基层干部需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些伟大历史成就,贡献更多的基层力量和基层智慧。一方面,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6]9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这一改革总目标进行了进一步确认。无论是完善各级制度纵向衔接的制度体系,还是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都要继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为了让各项改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1]等问题,注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督促基层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成效。另一方面,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自身先进性引领社会进步,党的自我革命必须更加深入自觉。通过政治引领、组织支撑、群众之力,确保现代化建设平稳推进。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央机关—地方党委—基层党组织”三级纵向领导架构,培育了一批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重要原因。《决定》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1]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创新各级党组织设置,鼓励基层干部更深入、更广泛、更具创造性地参与到现代化建设中去;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培养基层干部在实践中自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政治自觉,坚决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三、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基层干部
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应然路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原则主线、战略任务等,并对改革面临的瓶颈性难题提出施治举措。这也意味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某一领域的改革,而是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干部要培养政治思维、提升实干能力、训练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推进现代化建设能力。
以正确的改革方向和方法论原则为引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6]5基层干部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统一决策部署,又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细化、落实党的改革蓝图。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决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对改革发展的全面领导。党的各级组织要认真履行“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主要职责。基层干部要牢牢把握基层党组织的定位和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把“两个确立”原则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让党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落实。二是坚定道路自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攻关克难。基层干部坚定道路自信,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路径,摆脱对西方式现代化的路径依赖,对“改革什么、何时改革、改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不忘初心使命。改革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和必须坚持的正确方法论原则。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广泛、更高层次的需求。发展和保障民生是一个连续过程,必须采取更具针对性、效果最为明显、覆盖面积更广的改革举措以适应新的发展变化。基层干部同人民群众生活联系最为密切,要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从根本上回答好改革“为了谁”的问题。
争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干家”。强大的政治执行力是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成功的秘诀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的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也是基层干部抓改革、促落实的重要遵循。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蓄势赋能。马克思指出,正确行动前所必备的工作是要有科学的纲领,但“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8]针对党员干部实干的方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钉子”钉实,以认真务实的态度把各项惠民工作办实、把暖民心的工作办细、把顺民意的工作办好。要把“钉子”订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搞“花架子”,要真正深入基层,将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现实问题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表及里、稳扎稳打地推进改革。“钉子”还要钉细,基层干部要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从长远、宏观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摸清看透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问题,解决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二是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基层治理现代化。一段时期以来,基层负担过重、督查考核泛化、治理规则过密等问题成为困扰基层干部的现实问题,严重制约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为进一步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定》专门将“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放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章节加以强调,避免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陷入“以形式主义解决形式主义”的思维误区。要编制“减负清单”和“落实程序”,压缩权责模糊的空间地带,赋予基层干部相应职权,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制度保证。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法依纪对基层干部在改革攻坚中的“探索之误”给予宽容,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