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监督“四督联动”的新探索

作者: 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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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举行《关于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协议》签署仪式。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深化“四督联动”,推进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行业部门、社会监督等贯通协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人大财经委于2023年先后与审计、纪委监委机关和行业部门、社会等建立了省级层面的监督贯通协调(同)机制,完成了“四督联动"机制省级层面“建模”。到2024年底,省内11个设区市人大已全部建立“四督联动"机制,为基层人大“四督联动”全覆盖“筑基”。

着力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案由:2024年新修订的监督法将第三章修改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标志着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改革举措上升到法律层面,我省各级人大联合审计、财政部门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对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采取“部门自查+人大监督"模式,并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加强监督,促进了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杭州市人大与审计监督联动,共同面向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将代表关心关注的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等事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中。在审议本级决算草案与预算执行情况时,同步审议审计部门提交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杭州市审计局全程介入配合审查部门预算,进一步扩大审计成果运用。温州市人大增强与审计监督合力,全过程参与审计“立项、审计、整改”,联合审计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相关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嘉兴市联合审计和财政部门开展科技、文化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查和绩效评价,并单独将两项资金的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常委会供审议参考。联合审计委员会、纪委监委、组织部、督查室等8个部门,对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开展“书面督查 + 实地核查”。金华市人大将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以整改交办函和问题清单转送函分别共享至市府办和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强化监督成果共享,督促整改落实。丽水市人大持续探索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重点单位整体支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 1+1+1 ”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建立联动评价工作机制和指标评价体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合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

案由: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涉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为推动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我省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各地也对照规划要求积极落实,以标准化、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科学评价、精准监督。

绍兴市人大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纳入人大审计协同监督议题,审计报告中专题反映、单列揭示,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议题提供审计专业支撑。湖州市人大联动行业部门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财政部门健全机制,加强行业管理。联合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查出了涉及水利、卫健部门的8个具体问题,并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台州市人大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中,要求审计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将监督成果与审计部门共享,形成同题共答、成果共享的良性循环。

用力聚焦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案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新时期人大监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金华市人大要求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做好事前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报告、事中配合审议、事后加强审计整改监督;融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聚焦国资国企管理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开展“人大 + 审计"协同式监督,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从制度层面防范债务风险。

全力助推经济运行监督

案由: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人大财经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 8+4 "经济政策监测监督中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有效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湖州市人大在开展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监督中,联动发改委对中介服务开展监督,联动财政部门对涉企政策执行开展监督,联动审计部门对涉企资金和涉企问题开展监督。嘉兴市人大联合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组建专题调研小组,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回头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初步审查,委托网信部门收集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来舆论情况,跟踪群众关心热点,掌握项目施工情况,进一步提升全生命周期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实效。金华市人大与发改、经信、商务、统计、金华地调队等对口联系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持续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微调研”,有效提升经济运行情况监督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破解制约提质效

全省人大财经系统在运用“四督联动"开展监督、提升监督实效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在实践中,仍然受到体制机制惯性、实现路径障碍和动力机制缺失等深层次制约,需要系统性破解。

体制机制障碍。相关监督体系的衔接规则、具体程序、权责边界有待细化明确,联动监督主体的职能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整合,联动监督的成本需要降低,效能有待提升。为此建议,加快研究出台人大财经监督“四督联动”的具体操作细则,编制《“四督联动”工作规程模板》,制定“联合督查操作指南"等专项指引。

技术操作掣肘。人大监督依赖的公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完整性和时效性较差。人大财经委工作人员结构偏重法律背景,面对金融、科技等专业化领域,缺乏深度审查能力。为此建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经济运行数据按月对称、国有资产管理数据按季更新、政府债务数据年度交互等标准。搭建“智慧监督"平台,运用大模型技术和智能预警等功能提升监督专业性。开设人大干部实训课程,建立人大干部到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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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机制缺乏。部门提供数据“选择性配合”,对联动监督成效缺乏交互式量化评价和激励,参与联动部门积极性不高。社会监督收集的意见建议质量参差不齐,甄别成本偏高,匿名举报反馈机制不健全,缺少指导监督实践的可行性建议。为此建议,实施“主题式"联合监督,深化细化“嵌入式”监督协作,促进经验交流。将联动监督配合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健全成果运用链条,推行“监督白皮书”制度,每年发布联动监督典型案例。

总之,要以人大监督为法治支点和枢纽,通过开展法制化、机制化、智慧化的联动监督,将分散的监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目标协同一信息贯通一手段互补一责任闭环"的监督生态系统,最终实现“监督一个点、规范一条线、治理整个面"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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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大关键 创新赋能“四督联动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紧扣“四督联动”全覆盖工作要求,聚焦制度、创新、联动三大关键点精准施策,积极探索联动监督新路径,全方位提升“四督联动”能力水平,为地方发展注入监督新动能。

以制度为纲,筑牢监督根基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以“六化两提升”为抓手,推进制度迭代。2022年起,在衢州市县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促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等联动监督制度,明确协同流程与规范,推动人大与检察、审计等监督深度融合。这不仅保障了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还助力财政平稳运行,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高效转化督办。

以创新为翼,激发监督效能

坚持在“人大+审计”监督实践中,创新“计划事前联动、审前联合研讨、现场跟踪督办、清单销号管理”等做法,推动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实质性运行,相关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2024年以来,在山塘水库整治及灌溉设施提升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改建项目等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中,创新“人大代表+市民观察团”监督模式,有效放大“人大+社会”监督积极效应。

以联动为桥,凝聚监督合力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持续丰富拓展“人大 + 检察”监督实效,结合“检察开放日”,开展“检察官+人大代表”会商开展案件梳理等活动,精准发现环境资源违法线索,成功办理当地最大“电鱼”案,并推动综合治理。同时,成立全省首个生态一体化办案中心,出台执法司法一体化机制,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壁垒,相关成果获省检察院报道。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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