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地方立法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
作者: 范思翔2015年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浙江省各设区的市持续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立法体制机制。2015年3月至2025年3月底,除省本级立法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70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改革发展事业取得新成效。
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串起一批高能级科创平台,“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是在这里常听到的话,法治是“阳光雨露”的重要方面之一。
为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打造科创高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应运而生,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不仅总结了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实践经验,还在体制机制、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创新,为大走廊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指引。”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介绍。
立法是保障,更是赋能。从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到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从数字贸易促进条例到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近年来,杭州紧跟经济和产业发展步代,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嘉兴市科创金融促进条例》《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浙江省各设区的市聚焦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立法,在之江大地凝聚澎湃活力。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
桑基鱼塘系统,是湖州先民千百年来的智慧结晶,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如何将这一“生态名片”在现代社会传承发展好?在当地人大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制定出台,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立法保护桑基鱼塘系统,是弘扬生态文化、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体现。”湖州市南浔区人大代表、荻港渔庄总经理倪威说,立法过程中让人感受最深的是,不仅立法的建议来自老百姓的呼声,而且一些条款比如加强保护资金支持、丰富传承活动等也充分听取了桑基鱼塘相关从业者、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一批立足实际、彰显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将制度设计落实为可行举措,坚定守护绿水青山,让人“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
在浙江,各设区的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立法,除制定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法规外,还制定了《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金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等法规,共同筑牢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基础。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从初级技工一路成长为测试工程师的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郭从理介绍:“去年台州支持我们工人提高待遇的法规施行,让这些做法有了法律保障,自己对工作和生活更有信心。”
这部法规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台州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将技术工人提高收入的改革经验成果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
同时,《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等小切口、创制性立法,与省内其他各设区的市实践探索形成的共同富裕立法制度成果,共同为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了法治力量。
浙江省各设区的市始终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供给,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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