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法规“体检”,护航善治
作者: 徐平 杨柳
2023年以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职责、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充实队伍力量,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体要求,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新局面,进一步擦亮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嘉兴品牌”。
“有件必备”,备案工作全面覆盖
报备是备案审查的基础和本源,规范报备是体现备案审查工作严肃性的应有之义和现实之需。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后,对符合报送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接收、登记,对部分规范性文件存在备案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通过提醒、退回报备机关等方式,规范报备工作。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途径加强对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检索比对,督促制定机关履行报备职责。
2023年,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决议决定2件、地方性法规2件,收到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1件,包括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6件,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7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8件。
“有备必审”,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审查是备案审查的核心和关键,科学审查是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和关键之要。
突出重点审查。召开重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论证会,邀请高校学者、地方立法专家、律师、人大代表等就事关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涉及重要法律法规修改、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等重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论证,有效提升审查质量。2023年,对《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助力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全方位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意见》等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审查。
深化联合审查。注重内部沟通,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委员会“统”的职能与有关专(工)委“专”的优势,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主动审查,做到主动审查全覆盖;注重横向沟通,对存在的问题,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以及制定机关等开展座谈研讨,确保文件审查精准全面。
注重专项审查。紧扣三个“一号工程”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审查,对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涉及营商环境的4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共审查纠正涉嫌增设行政审批、违法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3件。
“有错必纠”,精准纠错一抓到底
纠错是备案审查的目的和保障,精准纠错是备案审查工作强制力的集中体现和根本之策。
2023年,法制工作委员会落实“有错必纠”,对文件中增加相关市场主体义务、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有轨电车管理等不适当问题予以纠正。
“群众反映集中的、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是我们审查的重点对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杨柳说。例如,在审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时,发现文件中规定“运输固废的非机动车,须得到镇(街道)管理部门认可后方承担运输任务”的条款内容违背了有关上位法精神,属于增设非机动车运输固体废物的前置条件,增加相关市场主体的义务。同时,镇(街道)管理部门一般不具备事先认可的专业能力和主体资格。为此,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予以研究并及时作出修改。2023年12月1日,市政府公告废止了该意见。
又如,在审查《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有轨电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时,发现有轨电车通行的有关规定影响了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对此,法制工作委员会积极发挥备案审查“‘长了牙’还有‘咬合力’”的作用,推动不适当问题有效解决。2023年12月1日,市政府重新发文对有关错误条款进行了修改。
守正创新,备案审查提质增效
制度和能力是备案审查的支撑和动力,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是备案审查工作必由之路和治本之道。
2023年5月11日,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暨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工作部署推进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海龙强调,全市上下要加快建立健全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夯实法治嘉兴建设基础。各县(市、区)人大第一时间做出部署,对存在不适当问题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依法与制定机关沟通纠正。2023年,镇(街道)共梳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5件,指导纠正2件,清理34件。
嘉善县作为备案审查常态化运行试点单位,召集各专(工)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全面梳理亟需出台的制度文件目录,加强顶层设计,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关键环节、紧要细节进行梳理明确,形成“两区别四规范”的基本制度架构。平湖市新仓镇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出台《新仓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标准》《新仓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补充细则》等文件,统筹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目前,共清理出存量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提出审查意见26处,镇政府将发文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
2023年以来,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调研、沟通请示等方式,积极推动“一委两院”在备案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去年,首次接收“两院”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8件,实现“两院”备案“零”的突破,有力促进法院、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向常态化、规范化。
“嘉兴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提升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和质量,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范本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