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综合一体化”提升执法质效

作者: 张康喆 吴帅帅

浙江“大综合一体化”提升执法质效0

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的尤女士,经营着一家餐饮店。按惯例,店铺营业期间经常会接受市场监管、卫生、消防等多个部门上门检查,次数较多。不过,最近的检查形式令她颇感意外:原来各部门“今天你来、明天他来”的现象不见了,而是改为由干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店面进行现场“综合体检”。

对尤女士来说,从面对“多个部门分头查”变成“一支队伍综合查”,接受检查的体验“又快又好”。对执法部门来说,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意味着职权重塑和流程再造。

2022年起,浙江省坚持“整体政府”的改革理念,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多跨协同,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精简多个条线行政执法队伍,将多个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目前,浙江省统一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1355项,覆盖62.5%执法领域;全省市县执法队伍精简了50%以上。

因地制宜增强执法效能

颜文斌是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段塘中队副队长。改革前,他在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市容市貌等方面执法事项。改革后,他所在的中队需要面对整个段塘街道,执法领域大幅扩展。

“综合执法部门需要承担起更多职责与使命,作为一线执法队员,我们的思维变化是‘从条到块’的。”颜文斌说,段塘街道地处宁波的城乡接合部,人员流动性大、建筑工地多,不少新的处罚事项从其他执法部门移交过来,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

比如,工地上吊篮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危险性,需要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向住建部门报备。一旦出现违规,就需要综合执法部门开展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其中涉及很多专业名词、技术标准,我们必须先弄懂才能做好执法工作。”颜文斌说,他拿出了很多精力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做到依法依规执法。

面对综合执法给基层带来的新挑战,怎样能让一线执法人员更好提升执法效能?浙江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特色探索。

针对不同特点的案件,采取不同处理方式,让执法人员合理分配精力。比如,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执法局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按照繁案与简案分类处理。

根据执法队员的不同特点,浙江以实现有效治理为导向,调整设置一线执法队伍。在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执法队伍被划分为巡查中队和办案中队,根据队员的工作履历、性格特点、年龄经验等分配入队。

在浙江,一些市县根据不同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划分不同执法片组,有侧重地投放执法力量。

比如,在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镇域被划分为农旅片区、集镇片区、范泾片区(农业生态区)和万洋工业片区。“考虑到每个区域的执法需要,各片区侧重配备了专业执法队员。集镇片区村庄聚集,主要配备综合行政、市场监管的执法力量;万洋工业片区内企业较多,应急管理需求高,就集中配备这方面的执法人员。”干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黄健介绍。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需要遵循的‘硬杠杠’,但也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强调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储厚冰说。

科学“配好”执法权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难点之一,是科学配置部门间、县乡间的执法监管资源,在打破条条、条块行政壁垒的同时加强执法协同。

浙江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组建了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承担全省行政执法的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2021年7月,浙江省政府要求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牌子。如今在浙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已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全覆盖。

“省市县(区)三级机构各司其职:省级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监督指导;市级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县(区)主要负责日常执法检查、一般案件查处。各级机构上下贯通、指挥有力,确保基层‘接稳’执法事项。”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蔡宁教授说。

每周三下午,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都会召开一场特殊的“烧烤会”,对日常执法中的问题像“烧烤翻面”一样反复研究。会议由义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组织,参与人员包括义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各执法中队负责人和法制员、信访和劳资工作负责人等,大家共同复盘每周工作,部署下周任务,研究疑难问题,交流执法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会议组织者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由义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任。通过镇领导担任综合执法队队长,各方治理力量更好统筹融合,一线执法任务落地效果更佳。

浙江多地乡镇均采取这样的配置,增强乡镇“块统”功能。

在淳安县,22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统筹渔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12个部门和村社网格等力量延伸执法“触角”;金华市婺城区建立起由乡镇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常务副乡镇长(常务副主任)兼任常务副队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的负责人兼任专职副队长的执法组织架构,确保党委、政府能够指挥调度下沉执法力量,管得住、用得好。

“乡镇治理是国家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配’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能够提高乡镇一级的资源、平台、队伍统筹协同能力,更好促进执法质效提升。”蔡宁说。

多方治理力量“干在一起”

走进嘉善县干窑镇的万洋工业片区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一台写有“民声一键通”的机器屏幕上展示着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派出所民警等的姓名和照片,点击屏幕即可“一键联系”对应的人员。

联动工作站里,还有多名驻点部门联络员入驻。其中,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办的工作人员作为常驻部门队伍,定期集中办公;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服务办、生态环境所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部门力量,不定期按需驻点。

“日常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适应乡土熟人社会的特征,与公安、村社网格等多方治理力量‘干在一起’,可以灵活有效地将发现的问题、矛盾化解在一线。”黄健说。

浙江多地借助数字化执法平台建设,在线上流转需要处理的执法事项,让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协同执法,不必再“一事一议”地逐个跨部门通知。

比如,干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和镇社会治理办合署办公。该镇设有48个网格,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上传至镇信息指挥中心平台,由指挥中心即时协调、分流,统一发配任务,避免推诿扯皮。

“以前处理跨区域渣土偷倒案件时,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派出所抵达现场的时间不一,看完情况只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向各自条线部门汇报。现在,大家接到平台通知后都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生态环境所对土样取样检测,国土资源管理所评定倾倒土地的性质,综合执法现场查看并固定证据,然后各部门共同形成反馈意见,经快速讨论做出处理意见。”黄健说,这种机制省去了中间繁琐的协调过程,避免了因执法时间过久导致证据湮灭的被动局面,能更好保证执法质量。

在绍兴市柯桥区、宁波市宁海县,当地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均与社会治理中心有机融合,通过治理功能“一站集成”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紧扣地方实际需求,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浙江让综合行政执法融入了基层治理‘一盘棋’。”蔡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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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集士港镇:助力打造“大综合一体化” 改革乡镇样板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大以监督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4年2月6日,集士港镇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

组建“一支队伍”,促进监督专业化。选取20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组成执法监督专业队伍,同时吸纳部分法庭和检察室、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智囊团”,以“1+X”的工作力量为开展主题接待、视察调研等活动提供有力支撑。结合代表联络站接待计划,实行执法监督专业队伍成员联络站轮值机制,做好行政执法领域来电来访及相关意见建议的汇总和转办,并跟踪督促落实。

完善“一项制度”,促进监督规范化。制定出台《集士港镇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站工作方案》,形成“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交办监督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的行政执法监督“全链条”工作闭环,先后围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企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开展监督7次,推动集士港镇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一个平台”,促进监督数智化。打造以代表联络站为窗口、人大代表为主体的行政执法监督应用场景,创新建立集士港镇“1+3+X”人大智慧监督“行政执法一件事”平台,构建起更便捷的代表联系链、更顺畅的民意反馈链和处置链,有效打通了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用活“一种模式”,促进监督高效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三有”工作模式,即每周有1次代表随队执法活动,每月有1次联席会议,每年有1次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评议,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常态、长效、规范开展。

(来源:海曙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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