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名片 创造新经验

作者: 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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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兼程七十载。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届接着一届干,在历史的年轮里留下了铿锵有力的履职足迹。我们精选了其中一些特色工作和创新品牌,呈现人大制度在浙江实践的精彩画卷,汲取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前行动力,以期打造更多浙江人大工作金名片、新名片。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三溯”研究

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的宝贵财富,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体系化推进溯源、溯史、溯理研究,紧扣“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20周年重要节点,系统梳理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论述,形成文稿汇编9本,梳理人大工作重要批示32件。开展“八八战略”实施情况人大评估,完成10万余字人大知识模块库。2018年以来,共开展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调研89项,每年与省委党校、省社科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举办专题研讨会,与省社科联合作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21项。组建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更好发挥智库“外脑”作用。每年开展人大工作研究会“四个一”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有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表扬或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有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工作研究》和《中国人大》《学习时报》等刊发。

“1+N”省域法规体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1+N”省域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形成了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为引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方面法规共同推进的共富法规体系。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形成了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体,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系列法规为具体内容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形成了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为基础,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电子商务条例、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决定等专门法规为主干,以及在大部分新制定或修改的法规中专章专条作出数字化改革相关规定为补充的数字浙江法规体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框架,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以及湿地、森林、海洋、矿产等方面单项法规为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审议+量化评价”监督机制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2021年以来,每年3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交依法履职情况书面报告,选择3至4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体会议上作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信访局提供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复议、信访反映的依法行政问题等报告,为审议提供参考。2022年和2024年分别对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对照中央和我省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突出“立法、依法决策、执法、司法、普法”五大维度,设定涵盖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开发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从宏观到微观、常态到动态的精准监督,构建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监测—分析—评价—预警—反馈”全链条工作体系。

党内监督主导的“四督联动”机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论述,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2023年,出台了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业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贯通协调的文件,建立了“四督联动”机制,积极推动监督内容贯通、监督方式对接、监督资源整合、监督成果共享。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明确了信息互通、措施配合、问题移送、成果共享等4个方面12条举措,具有全国首创意义;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明确了在监督计划制定、会议审议、问题整改等环节加强协同的7个方面19条举措;人大监督与行业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明确了监督计划衔接、监督方法互鉴、监督成果共享等方面12条举措;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贯通协同,明确了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广泛调动公众积极性、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等12条举措。目前,全省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正在全面建立并加快实施“四督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合力,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落地见效,2023年,在以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把报告内容拓展为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把监督对象拓展为包括“一府两院”在内所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部门,构建涵盖六大领域,以及重大问题处置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由7个方面40多项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数智应用平台。现已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2批16家试点单位,争取到2026年底实现报告制度省市县乡全覆盖,促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提供制度保障。

“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

创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双岗建功”主题活动(突出代表本职岗位和履职岗位),为全省中心工作汇聚智慧力量。近10年来,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共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助力‘十四五’开新局”、“六访六促”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助推三个“一号工程”等代表主题活动22个。2023年,总结历年工作经验,推行代表主题活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建议清单、成果清单“四张清单”工作机制,构建主题活动组织工作和代表履职两个闭环。同步开发建设主题活动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省共制定工作清单1.5万项,五级代表3.7万人次参与;通过调研视察,提出各方面问题清单1.2万个;各级人大引导代表积极履职,形成闭会期间建议清单8300多个;通过完善法规制度、提交研究报告、形成实践案例和督促闭会建议办理等,交出成果清单7000多个,推动解决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被纳入全省主题教育典型案例,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拓展完善“联商督促智”五大功能,迭代升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两年多来,全省1507家代表联络站强化“联”,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做到“联进民心”;强化“商”,推动国家机关围绕群众切身利益进站会商,努力做到“商出民智”;强化“督”,通过监督,回应群众呼声,努力做到“督顺民意”;强化“促”,促进中心工作和基层治理,努力做到“促合民力”;强化“智”,运用数字化应用系统高效研判社情民意,努力做到“智汇民情”。体系化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现有2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2个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240个设区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共有399件地方性法规、1691项监督事项进站征求意见,开展民主恳谈、“代表有约”等8.6万场次,收集民情民意168万条,引导代表提出闭会期间建议7063个。基层单元建设获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获2022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金奖。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建立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并全面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2008年,宁海县力洋镇、大佳何镇人大先行探索,首次在镇人代会上票决民生实事项目。2017年以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地方性法规,率先在全国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市县乡三级人大全覆盖,总结形成“三阶段六环节”工作法,通过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构建做实讨论决定、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的闭环链条,极大激发了人大代表的主体意识和履职活力。据统计,自票决制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省已票决(票荐)产生7万多件民生实事项目,推动“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两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推动票决制工作走出浙江、走向全国。

“四建设两提高”代表工作体系

2024年5月,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提出加强“两码”“双联”“团组”“站点”四项建设,实现作用发挥、服务水平“两个提高”,作为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建“两码”就是建立代表码和活动码,促进设计标准化、使用普及化、平台贯通化、运行实效化;建“双联”就是建立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着力延伸联系广度、拓宽联系深度、增强联系效度、提升联系温度;建“团组”就是组建好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团和闭会期间的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依法行使职权,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建“站点”就是建立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到“建”有架构、“管”有章法、“用”有功效、“融”有路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构建系统专业的学习培训体系、周密精细的服务管理体系、科学完备的评价激励体系和协同智治的数字赋能体系;不断提高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水平,高站位促进基层治理、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高效能办好民生实事、高标准推进“双岗建功”。通过“四建设两提高”,推动代表工作系统性重塑、整体性跃升。

基层人大工作“四主八好”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出台《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修改《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特别是2023年召开了全省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基层人大工作“四主八好”规范化建设目标。指导各地把牢基层人大工作主责主业、夯实法定会议主渠道、发挥代表(议事员)主体作用、巩固代表联络站主阵地,在“把好向、选好人、开好会、守好法、定好规、议好事、建好站、筑好基”上下功夫。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在规范开好人代会、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发挥居民议事组织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涌现了“代表督事”“代表有约”“五马议事坊”“民情直通车”等一大批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品牌。

“五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阵地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挖掘毛泽东同志在杭州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一重大红色资源,在起草地旧址上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2016年12月4日开放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打造固定和移动两个阵地,搭建宣誓和宣讲两个平台,与时俱进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受到国内外主流媒体广泛关注,成为世界了解中国宪法精神的重要窗口。截至目前,累计接待观众超231万人次,网上活动参与人数达2248万人次,境外观众人数1万余人次,境外观众的国别数超过了100个;开展宪法宣誓活动2939批次,参与人数达9.9万人次。该陈列馆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等,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政治“三力”工作“三力”建设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2023年初,作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出台省人大机关关于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两个意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结合主题教育和纪念“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活动,出台《关于提升内力 汇聚外力 形成合力 切实提升机关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每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不断探索以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方法。出台“三支队伍建设”配套方案,创新推出“人大干部论坛”“人大讲堂”“五四人大青年论坛”等载体。深化与党校、高校、社科联、立法研究院等协同配合,整体推进人大智库建设,联合开展专题研究和课题攻关。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密切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深化重点工作互动联动。“三力”建设开展以来,省人大机关已完成各项任务110余项,出台配套规章制度20余个,组织专项活动70多场,不断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创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3年,出台《关于建立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决定》,对公民旁听的资格、流程及服务保障作了明确规定,以法规形式确立了公民旁听的制度规范。2023年8月,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公民旁听组织方式,组织在校学生、相关团体、社区群众等现场旁听,同时组织公民进代表联络站(点)视频旁听,拓展公民旁听渠道,扩大公民旁听范围,使民主更直观、工作更透明、参与更有效。截至目前,已组织公民现场旁听100余场,旁听人数近1000人次。如今,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已成为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有效民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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