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历史哲学视域中文明新形态的可能性及其根本意义
作者: 李育书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历史目标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发展和向前推进的,其发展的过程正是世界精神实现的过程,一个国家的最高使命在于使得自己的特殊原则上升为普遍原则从而成为世界历史的一个环节。依此理解,文明新形态首先要摆脱特殊性,提出普遍性的方案;其次要超越现有文明,提出新的替代性方案。在此意义上,要建构文明新形态,它既不能简单回到传统,也不能照搬模仿;而是在达到现有文明高度的基础上实现突破与创造,提出新的原则并代表历史发展的更高阶段,最终获得世界历史意义。
文明新形态;世界历史意义;普遍性;替代性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人类文明新形态成了理论界学术界学习研究的热点话题,但这种热议往往忽视了该问题的历史维度。实际上,德国哲学家黑格尔200年前在法哲学、历史哲学讲座中已对文明的形态做出了区分,并提出了文明形态演进的历史依据。黑格尔的观点深刻影响了马克思,并对今天文明新形态的探讨提供了重要启发。基于此,本文将主要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为依据,探讨文明新形态的可能性并说明其在世界历史中所具有的根本意义,为当下的文明新形态理论的学习研究提供他山之鉴。
一、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思想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与其法哲学紧密相联的,在其法哲学设定中,国与国作为个体彼此处于争斗之中,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摇摆不定的,既没有具有执行力的裁判官来裁判这种关系,也不存在调节国家关系的道德原则,此时,评判国家关系和衡量国家地位的唯一的、最高的裁判官便是普遍的绝对精神,即世界历史,这就引入了历史哲学。
黑格尔认为,在世界历史面前,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本身代表了世界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此时惟有让自己的特殊性在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获得普遍性,成为世界精神的一个部分,这才是决定一个民族能够超出其他民族获得世界历史地位的事件。在黑格尔看来,世界历史不是无意识、无理性事件的陈列,而是体现了理性内在要求的发展过程,甚至各个民族精神只是理性用来实现自身的必要环节。在世界精神的展开中,国家、民族都按照其特殊的原则兴起兴盛,在发展自身的同时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最终在历史发展中获得自己的地位。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那些卓越的民族可以代表一个阶段的世界精神,“这个民族在世界历史的这个时期就是统治的民族;它在历史中创造了新纪元,但只能是一次的”[1]。因此,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成为世界历史的一个环节,把自身的原则上升为世界精神的一个部分,这才是对这个民族之崇高历史地位的最高肯定。
按照黑格尔的划分,世界历史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它们分别由东方王国、希腊、罗马和日耳曼创造或代表。东方王国是人类文明的“幼年阶段”,也是每个国家都会经历的出发点,“这第一个王国是从家长制的自然整体中产生的、内部还没有分裂的、实体性的世界观”[2]。在东方王国中,个别人格沉没于整体性之中,毫无权利,个性也无从彰显;同时,因为个体的自由被淹没,东方王国也是死气沉沉的,在文明初期就奠定了基本样态,在之后上千年的时间里毫无发展与变化,它的安静与无生气最终导致了东方的衰败与沉陷。
希腊文明因此取代东方文明并代表了人类文明的“青年时期”,“因为这里渐有个性的形成”[3],只不过这种个体性发展还不充分,它主要体现于艺术之中。这种个体性使得希腊发展朝气蓬勃,但也与希腊的伦理生活发生了冲突,最终带来了希腊社会的解体,希腊的精神整体也分解为一批特殊的民族精神。
罗马文明是人类的“壮年阶段”,罗马带来了普遍的自由,当然它只是形式上的普遍,罗马人并未真正获得政治的自由,他们只能在私法领域扩张自己的欲望,这使得罗马公民成了堕落的群体,他们无所事事、冷酷贪婪、醉心于各种享受,就如孟德斯鸠评价罗马人那样,“自从他们失去大权并且不再从事征战的那个时候起,他们就变成了天下一切民族中最可恶的一个民族”[4]。罗马精神的腐败最终带来了罗马的衰亡,“造成普遍灾祸和伦理生活的毁灭”[5]。
罗马的衰败让人们开始转向内在的生活,他们“离开了无上帝的世界,在自身中追求一种和谐”[6],但最终完成这种调和的是日耳曼民族。在黑格尔看来,自从中世纪以来,欧洲社会就面临着两个王国的对立,前者是尘世的王国,后者是以教会为代表的彼岸世界即“精神的王国”。在漫长的中世纪,这两个王国经常处于对立和斗争之中,在斗争中,精神王国降为平庸的尘世,而世俗王国也探索出自己的理性形式。最终在日耳曼这里,“‘精神’存在于‘世俗的事物’之中,并且使后者发展为一种独立的、有机的存在。国家所占的地位不再低于教会,而且不再附属于教会了。后者不拥有任何特权,精神的东西对于国家也不再陌生了”[7]。由此,日耳曼民族实现了二者的调和,使得国家不再是精神的对立之物而具有了精神属性,自由也找到了自身的“真理”。黑格尔因此高度肯定了日耳曼的历史地位,并把它看作是历史的终点、人类文明的“老年状态”。
黑格尔把日耳曼看作是世界历史的终点,这一思想遭受了很多批评,批评者认为黑格尔是在为普鲁士王国的政治现实辩护,充分说明了他作为普鲁士“官方哲学家”的身份。实际上,这一批评过于表面,我们要看到黑格尔这一主张所表达的基本逻辑,很明显,黑格尔的深刻之处恰恰在于看到杂乱无章的历史背后所体现的精神的发展,他从精神发展环节的角度对不同的国家与民族做出肯定,把不同文明形态看作有内在逻辑的世界历史呈现过程更具有了不起的深意,而这个深意正是进一步评价历史目标的重要依据。
二、文明形态演进的历史依据
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文明形态而言,其根本使命不在于表达特殊性,而在于使得自身的特殊性原则发展为普遍性原则,并由自身来代表某一阶段的世界精神。正如黑格尔指出的,“各种具体理念,即各种民族精神,在绝对的普遍性这一具体理念中,即在世界精神中,具有它们的真理和规定;它们侍立在世界精神王座的周围,作为它的现实化的执行者、和它的庄严的见证和饰物而出现”[8]。而对于世界历史来说,它有没有具体的目标呢?在黑格尔看来,不同民族精神只是世界精神之发展不同阶段的体现,不同国家所设定的历史目标只是理性精神发展的一个环节,世界精神自身需要通过不同阶段的民族精神达到自我实现。因此,就认识整个世界历史的发展和文明形态的演进而言,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具有了鲜明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们今日讨论文明形态演进的重要依据。
首先,历史的目标不是静态和给定的。在这一点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不同于康德的历史哲学,康德的历史哲学以目的王国、永久和平为目标,主张人类不断地“朝着世界的美好前进”[9];而黑格尔没有明确描绘历史的静态的终点,他所描绘的更多是理性的实现、世界精神的发展,历史的最终目标是世界精神的实现,至于世界精神所实现的具体的样态,黑格尔也未多加描述,至多描述了历史终点阶段的文明形态的原则。因而,我们可以说,黑格尔只是原则性地说明了历史目标在于世界精神的实现之中,但这个目标既不是具体和详细的,也不是静止不变的,如果我们像期待康德历史哲学一般来期待黑格尔描述一个具体的状态,那是会多少有点失望的,因为黑格尔确实没有描绘出具体的“彼岸”理想,但这并不意味着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失去了规范性的意义,其规范性、指引性的意义主要体现为自由与理性的实现。
其次,历史发展体现为不同文明的依次交替与世界历史的整体演进。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不存在绝对静态的目标,而是把目标付诸历史的发展之中,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不同的文明形态,它们各自代表一种原则,各自在历史上产生深远影响。在黑格尔的划分中,东方、希腊、罗马和日耳曼的文明分别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幼年、青年、壮年、老年阶段,在精神的发展过程中的老年并不像自然界那样意味着衰老,反而是“充满的成熟和力量”[10]。由此可见,历史发展是一个文明代替另一个文明从而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它既非循环往复,也非停滞不前。黑格尔认为,历史发展体现为在既有原则的基础上会萌发出更高的原则,这个更高原则会成为下一个阶段的代表,它们依次交替构成了世界历史发展的过程,“在它一部分保全、一部分变化的原则里,乃是一个更新的、事实上又是更高的形态的发源地和诞生地”[11],发展的依据就在于更高的原则取代上一个原则,并形成一个新的文明形态。
最后,文明形态之“新”的依据在于它契合了世界历史的发展,体现了自由与理性的实现,这实际上也意味着,要对文明之“新”作出评判,须跳出该文明以获得更高的视角。就如维柯(Giambattista Vico)曾指出的那样,人类文明有共同的基础,“起源于互不相识的各民族之间的一致的观念,必有一个共同的真理基础”[12]。我们需要确立这个共同的基础并在共同的基础上对单个文明做出评价,在黑格尔这里,评价的标准是世界精神。黑格尔认为世界精神最终具有高于一切的权利,它才具有评判的资格,“从这种辩证法产生出普遍精神,即世界精神,它既不受限制,同时又创造着自己;正是这种精神,在作为世界法庭的世界历史中,对这些有限精神行使着它的权利,它的高于一切的权利”[13]。历史发展过程中虽然表现为不同文明先后相续,但它们都表达了共同的内容,从而才成为世界历史的一个阶段。在黑格尔这里,历史发展过程始终受到理性的制约,始终要把作为特殊性的原则上升为普遍的原则,这个过程正是自由不断发展,从一个人的自由到少数人的自由再到多数人的自由最后到自由获得现实性的过程,就如黑格尔指出的,“‘世界历史’不过是‘自由的概念’的发展”[14]。在这个过程中,历史发展的指向也一直是自由与理性的实现,这一标准是超越于具体文明之上的世界历史提供的普遍标准,以一个文明自身为标准是无法证明自身之“新”的,它需要跳出现有文明,在文明比较与世界历史发展中证明自身的“新”。
就此而言,黑格尔虽然没有设定具体的、静态的历史目标,但实际上,黑格尔还是在历史发展中设定了目标,那就是自由和理性的实现,这是历史的真正的目标,也是判定文明为“新”的标准所在,一个文明只有表达出自由和理性的内在要求,才有资格被称为“新”的文明形态。世界历史以此为原则不断进行自我实现,不断向前推进,自由与理性一直支配着这个过程。在此意义上,历史的目标既是确定的,更具有评价性意义,历史的确可能没有静止不变的终点,但对于历史是否在向前推进、文明新形态是否成立等问题上是有明确评价标准的,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更深刻意义正在于它提供了历史评判的标准。
三、黑格尔历史哲学对马克思历史学说的影响及其理论地位
在哲学史上,黑格尔关于历史目标思想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既影响了马克思对历史之静态目标的批判,也影响了马克思的历史目标思想,并通过马克思主义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在批判历史的静态目标方面,马克思高度肯定黑格尔的重要原因正在于对历史发展“过程”的强调,马克思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15],虽然这一用语最初的语境在于讨论劳动问题,但他由此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功绩在于“过程”。马克思称赞黑格尔“同以往的哲学相反,他能把哲学的各个环节加以总括”[16],马克思站在黑格尔的基础上,认为历史的目标不是被凭空设想出来的,更不是一个与社会生活无关的彼岸的目标,当前的政治与历史理论是抽象和静止的,它以“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17]为前提进行理论的抽象,完全忽视了真实的历史过程。因此,马克思总体接受了黑格尔对静态目标的批判态度,否定了抽象政治目标的独立地位,选择从实际社会经济生活来考察上述观念,这是黑格尔对马克思的重要影响之一。
黑格尔根据自由的实现程度来区分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这一思想也影响了马克思。马克思把社会历史划分为人类依次经历的三大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8]很明显,马克思区分这三个阶段的重要依据是自由的实现程度,第一阶段人的自由依赖于物,自由受到极大限制,第二阶段扩展了人的自由,第三阶段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产生了广泛的解释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丰富了历史目标理论的类型。当然,马克思并不同意黑格尔把历史发展的逻辑建立在理性发展基础之上,认为黑格尔陷入了“逻辑神秘主义”,在根本上属于“脱离现实精神和现实自然界的抽象形式、思维形式、逻辑范畴”[19]。马克思更加注重从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去揭示历史发展的动力与目标,“用生产力为基础的社会结构的演进史来代替黑格尔的精神结构的演进史”[20]。尽管如此,马克思依然坚持认为历史发展是一个过程,必定是一种形态取代另一种形态,不断扩展人的自由,最终通向历史的最高阶段,这在根本上体现了黑格尔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