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英雄

作者: 【英】希区柯克 著 伍思扬 伍海清 译

迷失的英雄0

埃尔 · 布莱克当警察,已有相当长时间了。对于这个身份,他时刻不忘。每天二十四小时,他总是全天候的工作状态。

今天休息,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按说,这是他的放松时刻了,可潜意识里还在工作着。这不,他在屏幕上居然把那个人给认出来了。

因为忙于工作,他错过了太多橄榄球比赛。错过这一次,他也不会觉得太意外。也是赶巧了,职业橄榄球决赛日他正好休息。他高兴坏了,觉得自己运气简直不能更好了。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好事还在后头呢。

比赛激烈不已,精彩纷呈,让布莱克看得津津有味。比分交替上升,此刻,又打成了平局。电视镜头推向观众席,解说员随即道:“现场观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就在这时,布莱克看见了,看见他了。

布莱克长得很高大,身材魁梧,高中时打过橄榄球。他很想上大学,却没能如愿。作为橄榄球运动员,那时的奖学金还很少。他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接受大学教育,然后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然而,事情的发展未能如他希望的那样。最后,他成了一名警察。

当然,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

一开始,他在交通科工作。在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窃汽车名单,尤其是关键信息——汽车型号和车牌号。这成了一种习惯。他不过是新手,可发现的失窃汽车比谁都多。

他记忆力惊人,名字、号码和面孔,几乎过目不忘。他现在还能记得约会的第一个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他服兵役时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逮捕的第一个嫌疑人的面容。

离开交通科后,他经常去警察局图像部,查看通缉犯的照片。每年都会发现几个通缉犯——在街头,在人群中,在游艺室,在电梯里,以及买热狗时,他从没走眼过。

这一次,他也很自信。

一直以来,布莱克总是一脸苍白。他生活简单,从未结过婚。他那传奇的记忆能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毫无例外地赢得了同事的尊敬。岁月在流逝,他的职位在逐步上升。就其学历和能力而言,如今的职务怕是天花板了。

布莱克站了起来。他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那人身旁的出口,也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个区域了。是的,那是FF区。如果届时比赛尚未结束,从出口进去再左拐,就会找到坐在那里的他。

比赛就要结束了。布莱克把鞋穿上,一边把枪套挂到肩膀上,一边若有所思。要是比赛按时结束,他就赶不到体育馆了。只有再次发生平局,出现加时赛,他才有可能赶到现场。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个辖区的警察,告诉他们有个通缉犯在体育馆,让他们封锁体育馆,把他找出来。这时的他,抿紧了嘴唇。

布莱克了解那个人,了解他的全部历史。此前,他只从一张远距离的照片上看过他一眼。这一次,他愿意冒险,把赌注押在加时赛上。这个人属于他布莱克,不属于警察局。从来单枪匹马的布莱克,这回也不例外。

如果比赛按时结束,那个人走了——他不自觉地耸了耸肩。无论如何,他都要冒险一回。再说了,只要人在城里,他就会接着寻找的。

想到这里,他走出两居室的公寓,电视机也没关。下了楼,他一头钻进了汽车,随即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实况转播。然后,他紧着把车倒回车道,向橄榄球体育馆疾驰而去。

全速前进,他极尽一切可能在超车,想要在比赛结束前赶到。城市的交通线路,他了如指掌,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仍在进行。接近尾声了,仍是平局。观众的叫喊声非常大,布莱克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也在欢呼。也许他感到不安,已经离开赛场了?不会。他会随着人群散开,不会独自先行离开的。他应该是一个狂热的橄榄球迷。

红灯亮起,布莱克不得不停车。

他听到了观众的吼叫,还有解说员兴奋的声音。平局打破了,有球队领先一分了。但不是布莱克喜欢的球队。他气得直咬牙,在心里喊道:“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平了它!来个加时赛!”

红灯一变,他就驾车飞驰而去,耳旁尽是现场观众的欢呼和尖叫。喜爱的球队再次发起了进攻,他默默祈祷他们能扳回一分。但进攻失败了,布莱克忍不住骂了一声。离比赛结束,只有一分钟了。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消失,他喜爱的球队又发起了一轮进攻,让他紧张得不行,双手握紧了方向盘。他应该做的是给体育馆所在的辖区警察打电话,而非这样的亲自前往。差点就闯红灯了。突然,进攻得分了!平局!就在这时,比赛结束的哨声响了。

紧张驾驶中的布莱克不自觉地将身体往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是他布莱克的囊中之物了。只不过看过一眼照片,但刚才他的脸才被摄像机镜头扫过,布莱克就断定自己要手到擒来。

舒了一口气,他接着朝体育馆驶去。不过,现在不用着急了,有的是时间。加时赛开始前,他就能够赶到那里。

他开始考虑的是,到达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那个人。一个半月以来,整个东海岸都在搜寻他,唯一依据就是那张模糊的照片。难怪他能这么大胆自信,居然跑来看橄榄球决赛了。

头次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时,布莱克就断定,警局图像部并无他的照片记录。他是那种最难捕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坐过牢,没被拍过照,没有指纹记录。他要么运气非常好,要么是精心筹划,做下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大买卖。

对那起绑架行动,布莱克不得不佩服。

被绑架的人很富有,并不想跟警察合作。他不想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深入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那些事也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绑架进行得非常顺利,赎金也很快谈妥了。甚至在赎金支付前,受害人就被释放了,地点是在一个偏远的森林里。赎金一到手,绑架者就溜之大吉了。警察唯一得到的就是,望远镜照相机在支付赎金那一刻拍到的模糊照片。绑架行动干净利落,这是布莱克见到的最出色的一次,让他叹服不已。六个星期过去了,警察束手无策,连他的影子也没摸到一个。当然,绑架者绝对想不到布莱克会有那么出色的记忆力。

把车停在体育馆停车场,布莱克下了车,朝出口走去。他手持证件一挥,就走了进去,径直来到FF区观众席边的过道。这时的他已经气喘吁吁,观众的狂呼震耳欲聋。加时赛开始了,大家非常激动,全都站了起来。

布莱克随着几个小贩,走出了过道。他向左一拐,上了两级台阶。站在那里朝赛场望去,座无虚席。他只好紧挨着最近的一排座位站着,尽量混在人群中。这时,一个运动员正带球奔跑,跑着,跑着,就被绊倒了。

布莱克转过头来,去寻找那个人。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看到他本人时还是感到震惊。扫了那人一眼,布莱克的眼睛又回到赛场上。只需一眼,就足以使他记住所有细节。

那个人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他身材苗条结实,一张脸很平常,没什么特别之处,不容易引发注意。这对罪犯而言,就非常有利了。只见他穿着一件蓝大衣——很普通的那种,里面是蓝西装;手上戴着一副皮手套——显得很兴奋。看上去,他应该是橄榄球运动员。

比赛还在进行,用的是突然死亡法。此刻,布莱克兴趣全无,希望比赛马上结束。他现在在意的是一场比橄榄球更让人兴奋的比赛。与此同时,他也惊讶地发现了自己的异常镇静且信心十足,确信胜利在望了。他从未有过如此感觉,现在突然涌现了——他知道。

一方的进攻奇迹般地成功了,比赛结束了。观众又喊又叫,在往赛场扔东西。从眼角余光中,布莱克看到,那个人正要朝出口去了。

他下了台阶,抢在那人前面走向出口。随着首批观众走出去,布莱克没回头。他知道,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出口。迅速进到自己的车里,他才转过头来紧盯着人群,寻找那个人。

只见他正快步走向停车场。布莱克转过身来,发动了汽车。这个时候,最容易出差错,人多车挤。他上了一辆小卡车,朝出口车道驶去,就在布莱克前面。也真是幸运了,居然没有其他车行驶在他们两车之间。今天运气不错,他看上去镇定而自信,觉得平生第一回,居然如此顺风顺水。

他这人生一路走来,总是诸多不顺。一直精修橄榄球运动,可高中毕业后就止步了,前功尽弃。进了警察局,只得从头干起,慢慢学习 ,慢慢向上爬。竭尽了所有心力,却没能爬到顶峰。年龄不饶人,他知道职业生涯已经到头了。再过三个月,他就要退休了。

跟着小卡车,一起穿过大街小巷。前车开得很稳。跟布莱克一样,他也是独往独来。他们来个单挑的话,结局会怎样?

在一个安静、朴素的住宅小区,那人把车停了下来。他很聪明,显然不想和犯罪团伙有任何联系。这就是他从来没被拍照、绑架那么成功的原因。赎金到手后,他并不试图改变什么,而是继续过着平静的生活。

小卡车最终停在一栋不很大的公寓楼前。布莱克紧跟着停了,下了车,朝他走去,同时打量着公寓门牌号,好像在找某个号码。只见他非常仔细地锁好汽车,查看车窗是否关好了。当他走上人行道时,布莱克正好跟他面对面。

“别动!”布莱克突然把他推到汽车边,“你被捕了。”

他想挣脱开去,但布莱克一只手用手枪顶着他的肋骨,另一只手抓着他的手臂。“不许动!”他说,“一动就毙了你。”

他脸色惨白。

布莱克迅速向四周扫了一眼,没人注意他们。“快进大楼!”布莱克说。

他们快步走进走廊,布莱克的大手紧紧抓着他的手臂。“你住哪一层?”

“五层。”他回答说。

他们走进电梯,布莱克按了五层的按钮。门慢慢关上,电梯吱吱地开始上升。把他挤在电梯墙上,布莱克的手伸进他的西装里,掏出来一把手枪,看了看,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

他靠着电梯墙。在安静的电梯里,他们的呼吸听起来很响。“你是警察?”他问道。

“对,”布莱克说,“我是警察。”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上过道。

“哪个门?”

“七号。“

沿着铺着地毯的过道,他们走了过去。楼上有说话声,过道里却空无一人。来到七号门前,他们停下了脚步。

“里面有人吗?”布莱克问。

他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要是有人,你就死定了!”布莱克说,“记住这句话——现在,我再问你一遍!”

“我一个人住,”他说,“屋里没人。”

“开门。”

他缓缓伸手到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门。他们走了进去。

他试图用门撞击布莱克,却被一拳打倒在地。他翻了个身,呻吟着,然后坐了起来。“你想干什么?”他问。

布莱克不理他。“把大衣脱掉!”

他挣扎着脱掉了大衣。布莱克一脚把大衣踢到了一边,探过身去,把他拎起来,猛地摇了几下,然后掏出手铐,把他铐上了。

随即,他退后几步,直直地盯着他的脸。“钱在哪儿?”布莱克问。

“瞧!”他提高了声音说,“你的举止可不像警察。你是——”

“我是警察。”布莱克平静地说,“是个干了三十年的警察。但是,我不想把你带到局里去。”

那人吃了一惊,布莱克自己也是一惊。从电视屏幕上看到他那一刻起,这想法就一直在布莱克的内心深处涌动,现在终于脱口而出了。

布莱克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仔细品味自己刚刚说过的话。他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有生以来,他都在寻找发财的机会。起初,他以为能在橄榄球中能找到;后来,他以为能在警察这一行当里找到。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念头和欲望逐渐湮没在日常生活中,湮没在一个好警察的骄傲中,湮没在他出色的记忆中。同时,这念头还一直隐藏在他的内心深处。

人这一生中,不知哪一天就会做出让自己惊讶的事情来。原本以为过去的野心已然消失殆尽,就像当年想做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一样,虽然未能如愿,但总是喜欢看橄榄球比赛,也喜欢阅读有关运动员巨额薪水的报道——那些巨额抢劫案让他连续几个星期都激动不已,就像其他人为女人激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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