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制度影响及建构策略

作者: 李燕燕 刘志山

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制度影响及建构策略0

摘要:城市制度是新移民融入城市必须面对的客观环境,也是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不可回避的因素。经过调查发现,制度体系、制度体验、制度成效及制度对新移民权益保障程度等因素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城市制度的作用机制表明,加强城市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建设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意识、保障制度执行资源、遵循制度执行机制以提升制度效力,完善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文化参与引导机制、文化创造促进机制以保障新移民文化权益等,是推进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城市制度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城市新移民是改革开放后伴随城市化发展所形成的特殊群体,是指为了生存和发展自主进入城市,并在城市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以及长期定居意愿的群体。“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更加注重自身的生活质量(特别是精神文化生活)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希望融入到城市中去。”[1]而融入城市的关键在于文化认同的建构,也就是城市新移民对城市文化产生认可、接纳与归属。只有建构起文化认同,城市新移民才可能实现其价值观念、行为规则和生活方式的彻底转变,真正融入城市中。文化认同是个体从一种文化场域进入另一种文化场域,通过逐渐改变自身原有的文化特征,消除与流入地文化场域的差异,从而实现一致和同一的过程。[2]可是,文化认同不会伴随物理空间迁移的完成而自动生成,其建构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城市制度是新移民融入城市必须面对的客观环境,也是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不可回避的因素。作为城市文化的固化状态和外化表现,城市制度自然要反映城市社会最基本也最权威的文化共识,这种共识是城市制度希望通过规约使城市群体建构文化认同的基本条件。城市制度所表达的愿望与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实际建构是否一致呢?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城市制度会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如何影响。

现有研究关注到了这一问题,并主要聚焦于二元体制所造成的“制度性障碍”。刘本锋认为,我国长期实施的户籍制度在农民工和城市文化之间形成了一道无形的鸿沟,使得农民工被排斥或自我疏离于城市主流文化之外,成为城市的“边缘人”[3]。杨菊华进一步指出,户籍制度是一系列排斥制度和政策的根源,它通过直接或附着在其他制度上间接造成本地人与外来人之间文化认同割裂的“二元社区”[4]。姜莉分析认为,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文化认同形成的主要压力因素之一[5]。这些研究反映出的制度性障碍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共鸣,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去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城市制度对城市新移民大致经历了从不接纳到有控制的接纳和带公开歧视的接纳,再到相对宽松的放开[6],最后走向社会融合的演变历程。城市制度的变化,深刻地影响了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建构。虽然这种影响没有彻底摆脱二元社会格局,但已突破结构性制约,不再局限于二元分割下的制度性障碍,而是呈现出制度因素的全面作用。

为了更好地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建构,必须全面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2021年6~10月深圳大学移民文化研究所“当代城市新移民的文化认同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以北京、上海、深圳的城市新移民为调查对象,调查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现状以及制度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和社会因素等对其产生的影响。共发放18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774份,有效率为98.6%),立足城市制度现状,深入考察其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并提出有效推进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的制度策略。

为进一步解析制度因素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本文将以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为因变量,以制度因素包含的各核心研究项即制度体系、制度体验、制度成效和权益保障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为保证研究结果呈现出自变量对因变量“稳健”且“纯粹”的影响状态,特将性别、婚姻、户籍、职业等定类变量进行虚拟哑变量处理后,与保留的年龄、学历、家乡、移居时间等连续变量一起放入第一层,而后依次在前一个模型的基础上放入制度因素的各核心研究项,建构模型2、模型3、模型4、模型5,以便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考察制度因素各核心研究项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

二、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制度影响

笔者调查发现,当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制度体系、制度体验、制度成效和权益保障等制度因素对其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是其重要的解释变量。

(一)制度体系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

在模型1中,R2值为0.135,意味着模型1中控制变量可以解释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13.5%的变化原因。在此基础上加入制度体系后,F值变化呈现出显著性(P<0.05),R2值由0.135上升到0.303,这表明制度体系对模型2具有解释意义,能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产生16.8%的解释力度。综合制度体系的回归系数值、t值和P值来看,制度体系会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

首先,城市制度体系是否完备影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城市制度完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城市制度体系全方位覆盖城市社会;二是城市各制度彼此呼应、有机运转,形成推进城市发展的良性系统。对城市新移民而言,前者可以让其文化认同走出自发状态,使其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的制度环境中切实感受到城市制度所蕴含的文化共识,增加其对城市文化的认知和体会。后者可以让其文化认同走向自觉状态,使其在相互嵌套、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良性制度系统中真正地发现城市制度所展示的文化魅力,产生城市制度所推崇的文化认同需求,自觉地去建构对城市文化的认同。完备的城市制度体系对于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这两层影响是紧密相连的,前一层影响为后一层影响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而后一层影响则是前一层影响的延续和升级。

其次,城市制度体系是否科学影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制度在本质上是为人设计、为人服务的。所以,城市制度体系能否遵循制度的本质要求,呈现出为人们解决现实问题的特质,就涉及一个是否科学的问题。如果城市制度体系是科学的,符合城市新移民的需求,反映城市新移民的利益,解决城市新移民的问题,那么它不仅会排除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的现实障碍,也会增强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的意愿和信心。反过来,如果城市制度体系不具有科学性,不能关切城市新移民的需求、利益,那么城市制度体系就会削弱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的积极性,甚至让城市新移民从文化认同走向文化排斥,引发文化冲突,这会让城市新移民的城市融入之路变得异常艰难。

第三,城市制度体系是否成熟影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制度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制度已经成熟。成熟的制度,表明其具有稳定的制度结构、系统,能有效解决社会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引起大的起伏和波动,同时还能根据现实需要及其自身发展逻辑自觉调整或修正。[7]只有制度体系走向成熟,才能释放出制度的最大潜能,为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创造一个稳定且自信的制度环境,引导和保障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度稳定提升。否则,就会让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陷入一种不稳定且极其被动的制度环境,这显然不利于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建构。

(二)制度体验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

通过表1,可以看到模型2在加入制度体验后,F值变化呈现出显著性(P<0.05),R2值由0.303上升到0.329,这意味着制度体验对模型3具有解释意义,能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产生2.6%的解释力度。虽然这个解释力度没有制度体系大,但从制度体验的回归系数值、t值和P值来看,制度体验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依然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制度体验是人们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直接经历和真实体会。它通常比一般的制度认知要更加强烈、更为鲜活,同时也更具影响力。因为制度体验不仅作为一种个体的真实经历,可以直接触发人对制度的感觉机制,同时也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历程体会,能够深刻洞察人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反映出人对制度的理性认识。在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过程中,制度体验正是通过感觉机制和理性认识两个层面发挥作用的。

首先,制度体验从感觉机制层面影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在制度体验中,城市新移民会因城市制度实施而触发内在的感觉系统,对城市制度产生一定的积极感受或消极感受。前者表现为城市新移民对城市制度的肯定、满意、信任、赞许、敬畏等,它们经过感觉机制的运作可以转化为内在推力,促使城市新移民自觉自愿地接受城市制度的约束,接受城市制度传递的文化信息,这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其文化认同的建构。后者表现为城市新移民对城市制度的否定、不满、质疑、谴责、蔑视等,这些情绪经过感觉机制的运作可以转化为内在阻力,打击城市新移民与城市制度互动的积极性,使其被动接受或拒绝接受城市制度及其所蕴含的文化信息,给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建构造成困扰。由此可以看到,制度体验获得的感受越是积极,越有助于推动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反之则会阻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

其次,制度体验从理性认识层面影响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在制度体验中,城市新移民会加工和思考因制度实施产生的各种感觉信息,从而对城市制度形成理性认识。从表现形式来看,理性认识分为本质性认识和推论性认识。前者表现为城市新移民对城市制度本质特征的根本性认识,通过这种认识,城市新移民可以清楚地知道城市制度具有或者不具有某些属性,以及这些属性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作用与意义,由此为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提供制度依据。后者表现为城市新移民对城市制度的拓展性认识,通过这种认识,城市新移民可以推断出城市制度的发展趋势。决策者也可以从城市制度本身的发展趋势预测出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走向,由此为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提供方向指导。在制度体验中,本质性认识和推论性认识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事实上,本质性认识是推论性认识的依据,而推论性认识是本质性认识的拓展,二者在相互关联中共同作用于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当城市新移民在制度体验中所获得的本质性认识越深入,推论性认识就越丰富,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也就越大。

(三)制度成效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影响

通过表1可以看到,模型3在加入制度成效后,F值变化呈现出显著性(P<0.05),R2值由0.329上升到0.416,这意味着制度成效对模型4具有解释意义,能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产生8.7%的解释力度。从制度成效的回归系数值、t值和P值来看,制度成效会对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价值。制度的真正价值不仅在于其理论性和体系性,更重要的在于其现实性,它必须通过制度实施的实际社会效果来显现。如果离开现实性来谈制度,即使理论再完美、体系再完备,也只是空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8]流于形式的城市制度,自然无法赢得城市新移民信任,也难以给予城市新移民期待,那么其所蕴含的文化信息也就不可能获得认同。所以,制度成效是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的重要依据。

首先,制度成效给予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可信的依据。一种制度的可信度只有经过实践检验才能确定。按价值大小,制度成效可分为超预期成效、预期成效和未达预期成效三个级别。对于城市新移民而言,超预期成效意味着城市制度具有非常好的社会效果,能让城市新移民自觉信任并接受其所传递的文化信息,积极建构其文化认同;达到预期成效意味着城市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能让城市新移民愿意接受其所传递的文化信息,较为积极地建构其文化认同;未达预期成效意味着城市制度未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很难让城市新移民接受其所传递的文化信息,在一定意义上给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建构带来困扰。因此,城市制度的成效越好,给予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可信度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其次,制度成效给予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可期待的依据。制度成效不仅可以反映出制度自身的效果,也可以反映出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此推断未来发展中制度及其蕴含的信息是否可期待以及期待值如何。当城市制度达到预期成效或者超预期成效,说明城市政府具有良好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在未来可以不断推进城市制度发展,增加对城市新移民的关注,因此城市制度及其所蕴含的文化认同信息会给予城市新移民较高的期待值;当城市制度未达预期成效,说明城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佳,那么其所制定、执行、维护的城市制度多有不足,这就导致其给予城市新移民较低乃至负向的期待值。由此看来,城市制度的成效越好,给予城市新移民文化认同的期待值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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