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独特民主观的三重辩证关系
作者: 亓光摘要: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蕴含着三重特色鲜明的辩证关系。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关键作用,而作为“民主理念—民主制度—民主实现方式”结晶的独特民主观呈现出了典型的辩证关系,体现在整体观念、多元要素、动态发展、人民主体和协调均衡等主要方面。为了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独特民主观的三重辩证关系,即民主理念、制度、实现方式等三者的“统一性”关系,必须深刻阐明民主理念是魂脉和根脉的有机统一,民主制度是母体和构件的辩证统一,民主实现方式是主体和价值的协同统一。只有科学认识和处理上述统一性关系,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独特民主观的整体性。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独特民主观;系统思维;全过程人民民主;统一性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4)05-0024-09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1]6。因此,在进一步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来谋划推进改革,加强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2]204。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改革提供动力,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凸显人民主体地位,协调各方利益,促进举措配套,形成合力,赋予改革以强大生命力和群众基础。
一般而言,“系统思维也是一套概念框架或话语体系,可以运用它来整理我们的思想,这是各种思维方式的共性”[3]201。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呈现出了明显的系统思维方式,其内部要素相互联系和作用,与中国式现代化同存共进。必须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中的三个基础性“统一性”关系,即民主理念的魂脉和根脉有机统一、民主制度的“母体”和构件辩证统一、民主实现方式的主体和价值协同统一。
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独特民主观是民主理念的魂脉和根脉的有机统一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4]37,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这深刻揭示了其独特民主观的核心特征。要理解这一核心特征,应总体把握其独特的民主理念,实现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魂脉”与中国传统文化“根脉”中民本理念和朴素民主观念的有机统一。
(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独特民主观全面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思想精华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主存在不同的本质特征与实现形式。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才能真正秉持并践行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科学的民主理念,并在具体的民主建设实践中发扬光大。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科学体系中,有三个基础性理念支撑着“马克思主义民主原理”的基本规定性。其一,强调人民是国家主人,民主即多数人的统治,这为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筑牢了根本。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尊重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意愿和需求为政策制定及发展的依据。其二,民主属历史范畴,与社会经济基础紧密相连。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民主观依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发展阶段而成,持续适配生产力发展需求,促进民主制度优化与实践创新。其三,突出无产阶级政党在实现民主中的领导作用。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积极发展人民民主,通过党的引领保障民主的正确方向与有效达成。这三个理念相互关联,共同为中国的民主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当然,“当代世界的现实政治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实践,对经典作家关于民主的理论提出了不少新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也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5]45。
《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1]6。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更好彰显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魂脉”,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人民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观念和朴素“民主”观念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和传统政治制度相联系,是中国政治文化发展进步的产物,必然与其思想演变和观念积累相联系。毛泽东指出:“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6]533-534毋庸置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民本理念和朴素的“民主”观念。具体而言,一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强调民众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民主观中得到了传承和发展,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二是“和而不同”的多元性理念,蕴含了丰富的协商文化,并创造性地体现在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实践中,有力支撑了广泛的民主协商和科学的民主决策。三是“天下为公”的政治思想,代表了中国人对理想政治状态的追求,这直接呈现在共同富裕、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求索中。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民本理念”可以进一步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凸显改革对民生的关切,让成果惠及人民;“天下为公”则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的社会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我国古代“重舆论思想”则为健全监督制度体制提供丰富启示,以“舆情”监督的新理念拓宽民众参与渠道,体现人民意志。
(三)“魂脉”与“根脉”有机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独特民主观的内蕴外化之中
民主观是民主政治的思想凝练和观点表达,是民主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持续存在的“最抽象物”。现实的斗争活动、绵延的思想文化和差异的历史传统,对民主观的生成和表现产生十分显著的作用。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在历史上存在的阶级的、具体的民主,则总是具有可以为后人继承、借鉴的一般的普遍的因素。在人类历史上,民主是不断发展和演变的。随着这种发展和演变,人类社会自身的组织管理变得越来越有效,越来越文明。”[7]5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中,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持续为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朴素“民主”观念注入科学内涵和方法指导,在“内蕴”中使其在现代社会中焕发生机。由于马克思主义具有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等特征,才使其成为指导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关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科学定位,必须完整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上,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毫不动摇秉持这一本质和核心,才能为传统民本理念和朴素“民主”观念赋予更鲜活的时代内涵和坚定的人民立场。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理念和朴素“民主”观念为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中国的落地生根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在“外化”中使其更易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与接纳。显然,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既植根于坚定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又是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与文化自信的着力点。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政治智慧,是我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生成、巩固、发展独特民主观的最优且最具现实感的路径与手段。要使民众在情感和认知上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促进其在中国的本土化和具体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提供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总之,在新征程上,独特民主观将民主理念的“魂脉”与“根脉”有机统一,具体体现在“以制度为主线”的改革全景中。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指导巩固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民主制度框架,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本理念和朴素“民主”观念,通过“两创”为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提供历史涵养与文化滋养,以“基本因素—时代要义—创新命题”的方式,使其持久且自信地发展。
二、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独特民主观是民主制度的“母体”和“构件”的辩证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化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8]1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体现了民主制度“母体”和“构件”的辩证统一,这是对民主本质的重大创新。从中国式现代化视角看,中国形成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一“母体”。同时,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为民主制度提供了“新要素”等“构件”为民主制度的完善注入动力。事实证明,“国家形态上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最根本的,……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原则、民主观念、民主作风和民主方法等,对于民主制度的运行和实现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7]38。在新征程上,民主制度的各方面兼具“母体”的普遍性和“构件”的特殊性等,两者相互配合,让民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一)“母体”为“构件”提供了基础制度框架和基本制度保障
列宁指出:“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9]168在社会主义中国,作为“母体”的民主制度体系为“构件”作用的发挥提供框架和规则,其确立了民主运行的框架和原则,为“构件”因素推动民主制度发展奠定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4]37,其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这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了国家权力的归属和运行方式。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由此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在基本政治制度层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为社会各方力量提供了参与政治的制度化渠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能够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社会进步凝聚共识和智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则为不同地区和基层单位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充分考虑了各民族的特点和需求,激发了民族地区的经济活力和文化创造力;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不断赋予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权利,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社区和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因此,作为“母体”的民主制度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独特民主观的根基,是“共同性与特色性相统一”的决定性因素。《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1]28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通过明确权力等方式,为丰富的“构件”因素提供稳定框架和规则,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民主制度发展完善。具体而言,在经济建设上,保障资源配置和竞争,支撑“两个毫不动摇”,促经济繁荣;在社会发展中,提供治理参与途径,如健全基层民主,听取民意,推动社会进步。在科技创新中,维护自由交流,推进体制改革,激发活力与效能;在文化繁荣方面,保障多样性,促进交流创新,完善机制,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活力。
(二)“构件”为“母体”注入改革活力和完善动力
历史证明,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每解决一个问题就把民主建设向前推进一步,不断推动民主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8]51。在民主制度上,“构件”因素持续为“母体”的民主制度注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构件”与民主制度“母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首先,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民主制度发展的坚实基础。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特别重视包容性,为民主制度的运行提供稳固物质保障,并促使其更重视公平与效率。在这里,市场经济要求民主制度保障公民平等权利和机会,确保市场规则公正,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规制监管。与此相对应,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民主制度的完善提供物质资源支持。政府可用此改善民主参与条件,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教育水平,提高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增强民主制度活力和有效性。此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重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民主制度发展带来新机遇。科技创新为民主参与开辟更多渠道,民主制度则需要充分适应科技创新,完善相关制度政策,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