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演进脉络与内在逻辑

作者: 彭一鸣

[摘要]新中国成立之初,为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经济发展落后样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同中国经济发展的具体实际和时代大势有机结合,成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理论为指导,毛泽东领导全体中国人民经过艰辛探索实践,在中华大地上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经济体制机制三大领域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新中国进步兴旺的根本经济制度基础。之后,在社会主义经济大规模建设发展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敏锐把握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时代大势,通过调整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别是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大规模建设发展这段历史时期,毛泽东领导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壮阔历史进程,绘就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这一重要历史阶段经济发展亮丽的新历史图景。

[关键词]毛泽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历史演进脉络;历史内在逻辑

[中图分类号]F09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4)01—0105—06

[作者简介]彭一鸣,男,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实习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新中国经济史。

引言

1850年,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指出,“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他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1]。毛泽东同志就是中华民族在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伟大历史人物,他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付出艰辛努力,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持续推动新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幸福安康,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作出了光耀千秋的历史贡献,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习近平同志在《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创建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2]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发展历史有力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人民性,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3],这一“理想境界”便是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到达这一理想境界”归根要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提供经济上的内驱力。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新中国的农民、手工业主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主积极响应社会主义改造的号召,转变为自食其力、勤劳努力致富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与此同时,公有制经济逐步在中华大地上发展起来,成为新中国经济的主要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奠定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社会主义经济的大规模建设和改革在此基础上展开。新中国成立初国内“一穷二白”的落后状态迫切要求国家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和经济体制机制作出社会主义层面的全方位建构,以促进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高质量完成并顺利开启社会主义经济的大规模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初这一重要历史发展阶段,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探索实践秉持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价值意蕴,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探索实践重点聚焦于社会主义集体生产制度的探索实践、社会主义全民按劳分配的探索实践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机制的探索实践三个领域。这三大领域的探索实践有机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历史演进脉络,同时也是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领导构建中国自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的重大历史发展标识,是毛泽东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历史贡献。任何一种领域的历史演进发展都有其“历史灵性”,这种表现为在历史的发展中所展现的传承、延续、革新以及超越的精神[4]的所谓“历史灵性”,正是历史进步的内在否定性的生动诠释,亦是历史普遍性与历史特殊性[5]的有机统一体,共同构筑起“历史进步文明大厦”的“地基”。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历史演进脉络的深入透视,可以清晰窥见该伟大历史进程背后蕴藏的深刻历史内在逻辑,能够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提供重要借鉴。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集体生产制度的探索和实践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支柱,更是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集中体现。集体生产制度主要表现为公有制经济,其在城市体现为国有经济,在农村体现为集体经济。国家通过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生产资料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飞跃;国家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改造,将私营经济转变为国营经济,实现了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飞跃。致力于改善新中国落后生产力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工业化运动——“一五计划”需要通过“三大改造”建立起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先进生产关系。“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我国的确立,这一重要经济任务的完成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快速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辟了前进道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借鉴苏联发展经验,在城市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力量,在农村采取公社组织形式发展农业。在工业方面,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权集中在政府手中,高度计划性集中性使得政府和国企具有全面、绝对的垄断经济权力,为实现经济规模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确立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逐步变成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逐步退出我国历史舞台。国家通过两次立法将单一公有制确立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在195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将生产资料公有制确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在1975年通过修改宪法再一次被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将完善了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形态——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写入宪法。可以看到,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落后的新中国成立之初,生产资料公有制以自身“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强大制度效能最大限度凝聚民心、民力,极大地激活了中国的社会生产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国有经济、国民产业体系等快速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升。但长期生产经营权的高度集中削弱了广大劳动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禁锢了社会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深入开展,农业合作化程度不断提高。公社包揽统购统销的本意是利用人民公社促进农业增产,但当时在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状态下一味追求农业产值的高指标,违背了农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农民生活水平的边际效能和幸福感下降,甚至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经济困难。

1956—1966年间我国意识到单一所有制结构的缺陷,着手采取措施进行调整。陈云同志指出,“一化三改”后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工商业经营方面主要体现为: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6]陈云同志的报告一定程度上触及了单一公有制产生的问题,被党的八大采用,一定历史时期内优化了所有制结构,促进了生产力的健康发展。此外,毛泽东同志在八大后也说我国经济发展“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7]但这些正确意见受经济领域“左”的思潮影响遭到废弃,导致我国对所有制多种结构和形式的探索实践也处于停滞,经济发展出现滑坡。

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集体生产制度探索实践的历史演进脉络可以发现:在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这一历史阶段,中华大地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居于生产资料所有制领域主导地位的始终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对社会主义经济的高水平有序运行发挥着“定海神针”的支柱作用,是毛泽东同志对推动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重大历史贡献。一句话,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集体生产制度的探索实践成果奠定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全民按劳分配的探索实践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受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结构制约,需要通过按劳分配提升社会生产力,进而实现向按需分配质的规定性的根本转变。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我国的确立,决定了我国公民不能按照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参与分配,只能遵循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通过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取相关工资等收入。此外,在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劳动未成为人生活的第一需要,还只是人谋生的手段,人们长时间固定在比较稳定的劳作岗位上,人的劳动存在后天和先天,智力和体力的差别,需要劳动者的工资等收入体现劳动差异,所以只有按劳分配能公平稳定地保障劳动者的物质利益。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后按照马克思主义设想的社会主义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实践,但这种方案只是宏观层面上的方法论指导,还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分配实践。

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即将完成之际,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国务院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关于工资改革方案实施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并确立了依据技术、职务、行业、区域等要素发放工资的全国分配标准。同年9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要求全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男女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这些文件的出台以及全中国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推行,标志着我国成功实现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理同新中国具体经济发展实际的有机结合,激活了全体中国人民投身于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内在主体性。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按市场价值规律进行的社会主义分配不仅难以满足我国民众的分配需求,还容易导致较大的贫富差距乃至产生两极分化。而由社会主义国家掌握分配主动权进行的全民分配,则有效缓和了分配不均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经济风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向前发展。分配权由国家掌管,逐步形成了平均主义式的全民按劳分配,其主要以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为原则,以定额定量的票据进行物资和财富分配,维持经济社会健康运转。当时国家以实现绝对公平为分配取向,民众的收入差距整体上均维持在相差不大的区间内,是新中国探索实践分配公平正义路径的一次伟大尝试。毛泽东意识到平均主义分配对生产的消极影响,对分配进行了一定调整,指出:“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反过头了,会发生个人主义。过分悬殊也是不对的。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8]但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在具体的分配实践中未能坚持下去,最终导致平均主义式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占据上风。

平均主义式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确保了经济社会领域的稀缺财富、资源能够维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加速了人的再生产,为人力资本的高效转化准备了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其在当时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公平,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全体劳动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加快了物质财富的积累。但因平均主义分配违背了价值规律,加上未充分考虑到对经济效率进行提高,导致商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国家依靠布票、粮票等各种票据进行定额分配,弱化了市场在社会主义分配中的主导作用,甚至一段历史时期内一度取消商品经济和市场,劳动者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挫伤。

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全民按劳分配探索实践的历史演进脉络可以发现:在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这一历史阶段,中华大地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居于分配制度领域主导地位的始终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内在驱动力,是毛泽东同志对推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段时期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贡献。一句话,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全民按劳分配的探索实践成果形塑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内在动能。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机制的探索实践

马克思曾经指出:“设想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9]这是马克思关于计划经济的基本设想,即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者共享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市场交换丧失存在价值,社会普遍实行按劳分配。这时,“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所占份额的尺度。”换言之,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时间成为计划经济分配的核心指标,依据劳动时间长短直接获取劳动报酬。随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又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10]即在公有制社会,价值和交换价值失去存在的必要,个人劳动直接转化成社会劳动,不用再经过商品、货币、价值和市场等一系列中介来实现,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也将失去对经济的支配作用。恩格斯也持有类似观点,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1]恩格斯认为建构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着物对人的奴役,生产者的劳动被异化,要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就要消除商品生产产生的异化劳动。概括来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市场经济的弊端加剧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取代私有制的公有制及立于其上的计划经济将消灭经济领域的剥削和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确保社会化大生产有序进行,实现人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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