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体系研究

作者: 刘小康 杨震 宁小童 郭亚萍

[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既是新时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最新成果,也是形铸民族合力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具有丰富的时代意蕴和理论内涵,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各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命运共同体格局,集中展现了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共同书写历史、共同创造文化、共同培育精神的历史实然,鲜明昭示了中华民族从自觉走向自强的现实应然。

[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4)02—0107—10

我国作为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是我们的一大特色和鲜明优势。当前,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错综复杂环境所带来的双重叠加影响,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和反渗透的较量成为看不见的战场,国家安全所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增密,如何整合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形成民族复兴合力具有极端重要性。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世纪之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原创性论断应运而生、因时而生,一经提出就成为新时代关系国家与民族命运的重要理论与现实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民族复兴的现实观照,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精准把握民族情况的新变化,顺应民族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民族关系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被誉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的新形态。”[1]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出场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中华民族在“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进程中民族自为自强意识的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提出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新要求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是基于意识形态安全新形势的基础上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原创性论断。

(一)重要论述的初步提出

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高标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强调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概念首次提出,并被列为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同等重要的话语地位。此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历了从“积极培养”到“积极培育”再到“大力培育”的话语表述。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这一原创性论断,并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发出了形铸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强烈信号。从党的根本大法层面确立了其重要战略地位,标志着党在如何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如何开展和推进新时代的民族工作中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开启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局面。

(二)重要论述的丰富完善

在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渊源、哲学依据、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关键环节等进行丰富和完善”[4],形成了逻辑紧密、内涵深刻、体系完备的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9年9月,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5]这一重要思想。同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2020 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做好西藏工作的重要抓手”[6],强调要抓实抓细把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群众心灵深处。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鲜明地把“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之一”[7],强调铸牢工作要有形有感有效。自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思想全方位系统地贯穿于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体系中,成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的内在要求。

2021年8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20次提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8],标志着其完成了既是“主线”也是“纲”的理论深化。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并于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9],提出了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新要求。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

(一) 本质属性:民族命运共同体

研究中国独有的民族现象,解决中国特色的民族问题必须具备历史视野,必须学会从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史中寻根探源,了解中华民族这一独特民族实体形成的内在机理。中华民族共同体,并不是简单把“中华民族”与“共同体”这两个概念进行叠加组合,而是对各民族之间守望相助、生死相依、同甘共苦的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内在体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10],充分揭示了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实质,反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要求。

1.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国地域辽阔,自成一个地理单元,生活在不同自然环境下的民族,因环境多样性而呈现丰富多元的政治形态、经济形态、文化形态。但自古以来,各民族之间政治上是紧密相连、经济上是互相依存、文化上是兼收并蓄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未间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新时代各民族形铸民族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写照,也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鲜明特征。事实上,中华民族本质上就是“各民族在历史演进中结成的相互依存、共担共享的有机统一体和亲缘体”[11],是对多元一体民族关系的现实反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的一体就是指各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包含中华各民族之间的横向关系以及“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的纵向关系。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格外强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12],必须树立起多元一体的民族观和高度认同的共同体意识。

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创新论断,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13],将中华民族升格为命运共同体。所谓“命运共同体”,是指“建立在共同的历史渊源、共同的现实利益以及共同的未来愿景之上,强调在互相交往和影响之中经历和分担共同的命运”[14]。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其表述为“共同开拓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的精神”[15],表明了中华民族是“由‘共同历史记忆’‘共同命运’与‘共同未来’联系起来‘大规模的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16],即各民族之间具有的文化的互补性、政治的同一性、经济的依存性,而中华民族也是基于这一历史事实基础上熔炼而成的民族命运共同体。

2.各民族共同演绎着民族命运共同体形态。在中华民族这一主体圈层下面栖息着五十六个民族,各民族之间共存共生、共担共享、共建共荣,共同演绎着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形态。因此,命运共同体的形态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由“自在的民族实体”向“自觉的民族实体”再到“自为的民族实体”这一伟大历程。

早在三皇五帝时代,中华大地上的各部落、氏族就形成了彭头山文化、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半坡文化等早期的区域性文化族群。各个区域文化相互融合具有了共同的文明特征,在此基础上创造了共同的民族图腾,形成了最早的文字符号,制定了最早的历法,编纂了最早的时令节气,共同组成了中华文化。各部族在错综复杂充满神话的关系中逐渐从斗争走向融合,完成了华夏文明最初的构建,形成了“华夏族”这一最初的民族共同体。

“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17]这是几千年来华夏族与周围各少数民族的民族大融合的真实写照。周边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通过“茶马互市”“绢马互市”等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各民族之间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逐步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日趋稳固。千百年来,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书写历史、创造文化、培育精神,华夏文明与各少数民族文化早已水乳交融,不分你我,共同构成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开放包容的中华文明体系,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在自发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构成了具有鲜明的多民族特征的中华民族这一自在的民族实体。历史早已赋予了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而这种内生动力也保证了中华民族即使在近代遭遇百年屈辱历史、面临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始终上下一心、团结统一,并没有走向四分五裂反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推动了中华民族从“自在民族实体”到“自为民族实体”的转变,进而推动中华民族从式微走向复兴。

近代中国所面临的亡国灭种危机,迫使民族意识逐渐觉醒,“中华民族”成为凝聚人心的时代话语。在饱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剥削、压迫的时代背景下,为抵抗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险恶用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渐从“自发”走向“自觉”“自为”。可以说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反抗侵略的历史,而近代中华民族反抗侵略斗争的过程,就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被激发,进而发展壮大的过程。经过百年的历史洗礼,中华民族在帝国主义列强的瓜分豆剖中,在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渗透入侵中并没有被解构、被瓦解,始终保持着几千年来以一个坚实的民族共同体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坚韧品格,并在各族群众共御外患、救亡图存中从自在的民族实体“进入以‘中华民族’为象征的‘自觉’发展阶段”[18],中华民族“在共同抵御西方列强的压力下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19],完成了由“自在”阶段走向“自觉”阶段的历史转折。民族意识、国家意识得到升格,国家意识在人民大众为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所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中日益彰显,民族意识在各族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以及官僚资本主义三重压迫、侵略、奴役的过程中不断觉醒,中华民族民族意识实现了从萌发,到初步觉醒,再到全面觉醒和真正觉醒的伟大历史飞跃。

总之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华民族内在的本质特征,各民族是共生共存共荣的人群共同体,不是虚幻的共同体,也不是想象的共同体,而是坚实的族群共同体,是实实在在的民族命运共同体。各民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共同演绎着多元一体的共同体形态,结成了共生、共存、共荣的多元一体格局,构成了坚实的民族命运共同体。

(二)核心内容:五个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20]。事实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特征就在于牢固的自我认同意识”[21],本质要求就是各民族中“四个与共”基础上铸牢“五个认同”,其“涵盖了国家、民族、文化、政党和制度五维关系的意识合体”[22],是具有情感皈依意识的身份从属关系、文化共生意识的价值凝聚关系、命运交融意识的利益共享关系,核心就是要实现认同感、归属感的双重叠加,实现共同体意识的高度统一。

1.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各民族的利益所系、根本所在。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本质上就是强烈的身份归属意识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自觉意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多民族自居的“大一统”国家,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从斗争走向融合,最终形成“多元一体”民族的历史。在此过程中,各民族共同生产生活、共同抵御外辱,兼收并蓄、相得益彰,“存在着同源异流、异源同源的民族融合关系”[23],形成了民族共同体的内生动力。可以说,五千多年来,各民族携手开辟了广袤的疆域,携手缔造了强大的国家,携手书写了悠久的历史,携手创造了绚丽的文化,携手谱写了璀璨的文明,共同装点着祖国的大好河山。无论是在民族构成上,还是地区分布上,抑或是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上,均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容与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24]爱国主义作为对伟大祖国认同的生动体现,始终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血脉流淌的基因,始终是唱响中华民族家国一体、团结统一的主旋律。千百年来各族群众始终自觉承担着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抵抗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领土的蚕食鲸吞,各族人民不惜毁家纾难共御外患,涌现了大青山支队、回民支队等少数民族群众抗日武装力量,令敌人闻风丧胆。在内蒙古,蒙古族人民前仆后继,先后成立了义勇军、蒙汉民族抗日联合会等抗日武装和团体,浴血奋战、英勇抗击侵略者;在广西,壮族、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同胞不甘外侮,以英勇善战著称抗日前线;在贵州,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等少数民族青壮年主动请缨出征抗日前线,誓死保家卫国;在云南,傣族、彝族、哈尼族、阿昌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数十万青年踊跃参军,奔赴抗日前线;在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积极响应抗日救国号召,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毁家纾难、捐款捐物,先后共募捐飞机154架,全力支援抗战前线。正是无数中华儿女以生命为代价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构筑起了中华民族屹立不倒的铁脊梁、硬骨头,用血肉之躯铸就了中华民族新的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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