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量化”问题再探讨
作者: 周晓[摘 要]奈格里和哈特指认“共同性”在价值创造中的核心作用,并以“共同性”作为价值衡量“质”的标准取代马克思“劳动时间”这一“量”的标准,重写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但是问题在于,首先,非物质劳动概念及其价值创造本身是值得商榷的。其次,要区分两种价值计量:价值实体的计量和价值形式的计量,前者不具有可操作性。其三,他们将“外部性”作为价值来源,实则混淆了价值和价格。最后,必须弄清楚“共同性”与价值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商品价值的“质”的决定和“量”的决定以及价值的“质”的决定和“量”的决定本身所包含的“质”的规定和“量”的规定。实际上,所谓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量化危机”是一个伪命题。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能囿于各种新现象、新形式,而应深入现象背后探寻其本质,慎提“过时论”“拓展论”,同时,必须深刻领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努力发掘其自我扬弃和超越的内在潜能。
[关键词]非物质劳动;劳动价值论;量化;共同性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5)01-0005-10
长期以来,在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质疑中,价值“不能量化”及价值与价格的不一致问题成为用来证伪劳动价值论的盛行观点,这一问题始源于对马克思“价值转型”理论的质疑,其典型代表就是“庞巴维克质疑”。西方经济学界以价值和价格的不一致性批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提出效用价值理论等加以修正或替代。意大利自治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奈格里和哈特在其《帝国》三部曲等著作中,主张伴随着非物质劳动在后工业社会占据霸权地位,马克思基于“劳动时间”的价值理论业已失效,其中“量化”问题成为他们质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理由,并由此提出基于“共同性”(the common)的价值理论。
一、非物质劳动与价值无法“量化”
(一)非物质劳动霸权与价值创造
奈格里和哈特主张,在后工业社会的经济发展中,非物质劳动取代物质劳动成为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成为生产性劳动的主要形式,在生产中处于“霸权地位”。非物质劳动指的是“生产非物质性产品的劳动,如知识、信息、交流、关系或情感反应”[1]108,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与解决象征性和分析性工作及语言表达密切相关的智力劳动或语言劳动,这类劳动主要生产观念、符号、代码、文本、语言、形象等产品;二是能够有效地表达人的生命状态的情感劳动,情感劳动不同于“情绪”,它不仅能够展现生命体的肉体状态,也能展现其思维模式;三是生产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的生命政治劳动,“当代的生产形式,我们将称之为生命政治生产,不限于经济现象,而且往往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交流、知识和情感”[1]101。需要澄清的是,在奈格里和哈特那里,生命政治劳动或生命政治生产是非物质劳动的替代性概念。区别在于,生命政治劳动将理论侧重点由商品生产转向由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所表征的主体性自身的生产,服务于奈格里和哈特的革命主体建构理论。
(二)非物质劳动与价值计量
奈格里和哈特主张,非物质劳动成为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和生产性劳动的主要形式,造成的直接理论后果就是传统价值理论的失效,因为非物质劳动时间具有不可计量性,由此导致商品价值无法用劳动时间加以衡量。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非物质劳动打破了时空限制,造成劳动时间和价值在技术上不可测量;二是非物质劳动生产的产品,如观念、情感、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等的价值本身无法用时间衡量;三是处于直接生产过程之外的“外部性”所带来的价值增减无法用劳动时间衡量。
第一,非物质劳动打破了时间、空间以及生产和再生产的界限,带来劳动时间的测量难题。在空间上,一方面,生活场所成为工作场所,因为观念、情感、交流的生产本身可以越过工厂的高墙,我们可能在家里刷牙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好点子,也可以在任何公共场所与他人进行情感交流,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家办公”成为可能,生活场所和工作场所的界限愈加模糊;另一方面,工作场所趋向于与生活融合,例如,通过在公司设立食堂、健身场所、茶吧等休闲区,试图使办公场所更像家,以使员工更多地待在办公室里。非物质劳动趋向于打破空间界限,由此也导致在时间上,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划分失效。在再生产领域,奈格里和哈特特别分析了以女性为主体的情感劳动,主要包括无酬的家务劳动和再生产性劳动,这类情感劳动均发生在女性的生活时间里。简而言之,在非物质生产领域,生活场所和工作场所、生活时间和工作时间、物质领域的生产与再生产和社会生活领域的生产与再生产趋于融合,他们认为这直接导致时间和价值的不可测量性,因为“要保持生产的、再生产的和非生产的劳动的区分变得更加困难”[2]402。
第二,以观念、情感、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为“产品”的价值本身无法用时间计量。奈格里和哈特认为随着后工业社会非物质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标不仅是物质商品生产,更是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的生产,而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的生产没有必要劳动时间的边界,无法用确切的时间加以量化。观念和情感的生产也是如此,正如奈格里和哈特发出的疑问:“你如何能够衡量一个观念、一张图像或者一种关系的价值呢?”[3]270也就是说,这类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因为它不能用固定的时间单位来量化。
第三,“外部性”成为价值的重要来源,挑战了劳动时间对于价值的衡量。奈格里和哈特主张,“伴随着生命政治生产的霸权,经济学家更加频繁地使用外部性这个概念去理解价值的增减,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口对某个国家的企业来说就是正外部性,而教育低下的人口则形成负外部性:企业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完全取决于外部性的因素”[3]141。比如,对于一个公司而言,价值增减越来越取决于外部性因素,公司的名誉、员工的能力、在市场中的地位以及和政府官员的关系等。他们认为,虽然外部性往往是基于劳动的,但其带来的价值增减却无法用劳动时间加以衡量。
(三)基于马克思的回应
第一,价值计量作为一种“现实抽象”,不具备操作意义。奈格里和哈特认为,非物质劳动打破了工作和生活的时空界限,使得劳动时间难以测量,即导致劳动时间测量的不可操作性。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新问题,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界限模糊的情况就已经存在,如在以计件工资形式存在的家庭劳动中,“工场就是……私宅的一部分”[4]537。就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而言,甚至于在同一场所,不同工人的熟练程度各不相同,工人的劳动强度存在差异,劳动时间或价值同样难以测量。
马克思提出简单劳动的概念来化解不同复杂程度劳动的计量问题:“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4]58诚然,理论的解决并不意味着实践的解决,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劳动时间作为价值衡量的“量”的标准,其核心在于劳动时间本身,而非劳动时间的计算,这一计量不需要人为地进行,而是由生产者背后的社会过程决定的。“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4]58实际上,价值计量在此是作为一种“现实抽象”存在的,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是就本质层面而言的,在现实层面,能够量化的只能是现象层面的价值形式或价格。正如马克思所言,“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4]61。换言之,在逻辑上,价值决定价格,而在时间上,价格决定价值(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状态除外[5]198),“商品生产实践和市场交换活动是 ‘先在’的,它先于‘社会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而存在,先于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换算比例而存在”[6]15。既然说作为“现实抽象”的价值计量属于本质层面的问题,不具备操作意义,那么,用现象层面劳动时空界限的模糊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无疑是将事物的现象和本质混为一谈了。
第二,精神生产、情感劳动、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的生产不创造价值,无所谓价值计量问题。其一,奈格里和哈特主张,以观念、情感、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为“产品”的价值本身无法用时间计量。他们忘了一点,只有商品生产才存在价值和价值计量问题,观念的生产属于精神生产的内容,与物质生产相对,不创造价值。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分离是社会分工的重要内容,“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随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分离,“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7]534。精神生产是由哲学家、科学家、艺术家、作家等主体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观念、理论、知识、思想等等的生产。物质生产则不同,物质生产是由农民、建筑工人、采矿工人、食品包装员等物质生产劳动者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而进行的物质产品的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不可混为一谈,物质生产从属于自然必然性的领域,精神生产则从属于自由王国。
其二,情感劳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它既可以存在于物质生产过程,也可以体现在精神生产之中,还可以外在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如家庭关系中的情感关怀),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存在独立化的生产情感并创造价值的情感劳动形式。比如,家庭中的情感劳动外在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属于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畴,与物质产品和物质生产并不构成本质性联系。又比如,与物质生产直接相关的情感劳动如商品推销员的微笑服务,这类劳动从属于商业劳动的范畴,服务于价值的实现环节,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而言,支付给这类劳动的工资属于非生产性的流通费用支出——笔者注),“商业劳动是使一个资本作为商人资本执行职能、对从商品到货币和从货币到商品的转化起中介作用所必要的劳动。这种劳动实现价值,但不创造价值”[5]332。
其三,所谓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的生产,与商品生产和价值创造亦不存在本质性联系。马克思也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对生产关系和生命形式的再生产,“(它)不仅生产商品,不仅生产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和再生产资本关系本身:一方面是资本家,另一方面是雇佣工人”[4]666-667。但这并非意味着存在与物质商品生产不同的另一种商品(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生产。就商品的内在规定性而言,“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并不具有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属性,因而“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4]54。
第三,正确理解价值和价格及二者的不一致性。奈格里和哈特主张,教育、自然环境、文化氛围等外部性因素成为决定价值的重要方面和重要来源。实际上,外部性所决定的并非商品的价值,而是通过影响供求关系来影响价格并成为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正如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增补”部分中,恩格斯批判了意大利庸俗经济学家阿基尔·洛里亚的主张,“经济学家们谈论价值,指的是那种实际上在交换中确定的价值”[5]1006,实际上,在交换中所确定的,只能是价格。外部性通过影响供求关系进而影响商品价格,并不能因此主张外部性成为价值的来源。
实际上,奈格里和哈特的误解源自价值和价格的不一致性,由于这种不一致,他们试图在劳动之外寻找价值的新来源。如何正确理解价值与其表现形式之间的这种不一致性?在分析价值形式时,马克思已经指出了价值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被量化的价值往往有多种表现形式,“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4]49。在这里,一夸特小麦的价值是确定的,但是它却可以由不同数量的使用价值来加以表现,它的价值的表现形式多样,与其单一的本质不相一致,马克思早已洞察到可能遭受的误解,“庸俗经济学以惯有的机警利用了价值量和它的相对表现之间的这种不一致现象”[4]70。实际上,“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即相对价值量上。即使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发生变化。即使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最后,商品的价值量和这个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同时发生的变化,完全不需要一致”[4]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