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科学内涵、逻辑进路、调适路径
作者: 周军 蔡林[摘要]新型生产关系概念的提出与新质生产力息息相关,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从科学内涵上看,新型生产关系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者的相互关系和产品分配的形式方面实现了对传统生产关系的突破与创新。从生成逻辑上看,其理论逻辑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关理论,历史逻辑为中国共产党调适生产关系的历史实践,现实逻辑是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的要求。应当从健全产权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教育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方面入手,逐步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
[关键词]新型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中国共产党;调适路径
[中图分类号]D6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1308(2024)06-0005-09
一、新型生产关系的提出
“新型生产关系”作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新发展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趋势以及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对生产关系在认识上的新突破,为新时代全面把握科技革命、产业革命突破方向,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新型生产关系”这一概念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其提出与发展和“新质生产力”息息相关。伴随着新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生产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在总结我国现阶段发展目标和国际形势的基础上,指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1]。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阐明论述,形成了有关“新质生产力”的相关理论。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新质生产力发展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作为与生产力所配套的上层建筑,发展新质生产力,则必须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2],并指出了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方向和重点,涉及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方面改革,包括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完善有关人才的相关机制,这是“新型生产关系”概念的首次提出。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又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以完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指明了方向。
总之,“新型生产关系”概念的提出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把握。要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则必须理解这一概念的科学内涵与逻辑进路,最终形成相关的调适路径,真正做到发展和解放生产力。
二、新型生产关系的科学内涵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揭示出,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因此,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则必然在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诸环节催生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而要厘清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科学内涵,出发点和落脚点则还是要回归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要求中对新质生产力的相关内涵进行探讨,从而研究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科学内涵。
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将其概括为“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3]。相较于传统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新在其摆脱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的束缚,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性突破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新在其与新型产业关系密切,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与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还新在对各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以及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优化组合。从“质”的角度上,新质生产力是对传统生产力质的跃迁,本质上代表未来生产力的发展演进方向,是符合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服务的生产力,其核心标志在于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这与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传统生产力具有显著差异。
在对新型生产力的相关内涵有了初步认识后,则可以结合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对新型生产关系进行把握。具体来说,新型生产关系相较于传统的生产关系实现了3个方面的超越。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由于新质生产力中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当前相关生产资料的知识性、技术性的部分逐渐增加,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生产资料不断涌现。相较于传统的生产资料,新型生产资料的知识、技术等要素含量增强,社会共享性的特点更为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共产品的属性。因此,这就要求新型生产关系除了要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上强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外,还要进一步发展和补充混合所有制,确保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实现对相关资源的集中管理。
在劳动者的相互关系方面,智能化数字化的新型生产资料的投入使用增强了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新质生产力下对劳动者在技能、知识、智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知识型、技能型的劳动者对于生产劳动的作用愈发突出,劳动者地位显著增强。因此,新型生产关系高度重视劳动者的潜力与作用,重视劳动者尤其是创新型、技术型人才的相关劳动成果和劳动形式,注重通过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创造性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在产品分配的形式方面,新型生产关系强调按照多元化的方式对生产要素进行配置,在坚持按劳分配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完善健全各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相关机制,尤其重视知识、技术等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相关要素在收入分配机制中的作用,通过完善相关机制调动社会群体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作为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要求的生产关系,新型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再跃升,是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全面升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新型生产关系强调和鼓励科技创新,力图将新质生产力所形成的相关成果转化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力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供给,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新型生产关系的逻辑进路
新型生产关系的生成逻辑主要源于三个方面:首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关理论是新型生产关系的理论逻辑;其次,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探索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关实践为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提供了历史逻辑;最后,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挑战与考验,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为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奠定了现实基础。
1.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关理论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为历史前进和社会进步发挥着决定性的革命力量。马克思指出,生产力作为“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4],不以人的自由意志为转移,而是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客观力量。同时,马克思还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强调,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5]。科技上的突破与发展推动新的先进技术融入生产过程,最终影响生产力的形式及其作用。因此,中国式现代化相关实践的展开,伴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的技术逐渐发展并被运用到生产过程中,则必然催生与之相适应的新质生产力。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即“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6]。马克思根据生产资料占有形式的不同,将其分为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对于新型生产关系而言,其本质上属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理论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类最新形态。
对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人们生产力的一切变化必然引起他们的生产关系的变化”[7],强调生产力的改变必然会造成生产关系的改变。而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则会与“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8]。如果原有的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变化的需要,最终则由原本生产力的发展形式转而变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列宁也同样强调,“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9]。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的相关论述,新质生产力作为一类新的生产力,它的出现必然带来生产关系的调整与改变,如果原有的生产关系不能适应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新变化,则会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因此,必须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而新型生产关系,则是在保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生产关系中的各要素及相互关系进行新的调整塑造后,所形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从这一角度来看,新型生产关系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范畴之内,但又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调整,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形成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最新范畴。
2.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调整生产关系的相关历史实践
作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共产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在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历史实践,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高度重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演进态势的变化,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积极主动变革和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进步与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10]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便在其纲领中提出通过革命消灭私有制,以革命的形式来打破地主阶级和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的制度,没收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但由于我党早期对于国情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的革命经验,因此在建党初期并未取得较大成效。直至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逐渐意识到调整生产关系的重点在于开展土地革命解决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问题,即“用‘平民式’的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11]。此后,无论是抗日战争时期还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始终坚持这一观念,开展调适生产关系的相关实践。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又进一步调整生产关系,在消除旧有的封建生产关系的同时,逐渐构建起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首先通过土地改革变革了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并在此后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一阶段,毛泽东在分析我国基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后,提出要形成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生产关系,“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最终“逐步改变生产关系”。[12]这一路线符合过渡时期当时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为变革现有生产关系状况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唯一的经济基础的地位。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中国共产党构建的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认知与规划。
此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则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前提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极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地区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城市地区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到党的十四大明确生产关系改革的目标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3]246从党的十五大明确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3]633再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始终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调整与完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