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哲学意蕴

作者: 侯彦杰 贾惠宇

[摘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实现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智慧,批判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合理吸收了西方生态哲学中的合理因素,包含了人与自然是主客体的统一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可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的哲学内涵,具体体现了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矛盾思维等哲学逻辑思维。对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哲学意蕴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人们从哲学角度理解和掌握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

[关键词]人类社会;自然界;哲学基础

[中图分类号]D6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1308(2023)03-0005-07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并在一系列生动具体的实践中形成了独具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这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阐明了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需要建立优美的生态环境,这关系着民族未来的发展走向,关系着整个世界的前途命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不仅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也是处理好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准则,从哲学的角度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进行研究,对理解人类社会处理现代化历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一、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哲学基础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哲学智慧,其中“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生动地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规律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追古溯今,在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生态智慧的同时反思如今的生态环境现状,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人合一”中的天即天道、自然大道。天人合一的意思是自然大道和人类是合而为一的,也就是指人与道合而“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也指天人相合相应。它把人看成是自然的一部分,认为天、地、人不是彼此孤立的个体,而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人的活动都与自然密切相关,人类所从事的活动只有建立在保护自然的基础之上才能达到和谐的状态。《庄子·达生》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也就是说,天地涵养了世间万物,其中自然也包括人类。《易经》中强调三才之道,即天有天运行的原则,天运行的原则在于世间万物的开端;地有地运行的隐忍,地运行的隐忍在于繁衍世间万物;人也有人运行的坚持,人运行的坚持在于使世间万物焕发生机。前两者之道体现生成原则,人之道体现实现原则。这就是说虽然天地人运行各司其道,但它们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对应的,具有内在的生成关系和运行法则。

道法自然的思想。“道法自然”意思是宇宙最原始的样子是自然而然的,是不包括外力以及人类干涉的最基础的状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精辟地概括出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根本属性和运行规律。此外,“道法自然”在强调万物的自然时,也不能忘记赋予万物自然的大道,其揭开了大自然神秘的面纱即世间万物所特有的属性,是道家生态环保思想的精髓。它要求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不要忘记赋予万物自然的大道,应该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反对破坏自然的行为,否则人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具体来说,一是不以人类私利为中心,而随意破坏和改变自然的本然状态及其运行规律;二是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应顺应自然,即按照世界万物所固有的自然属性来运作,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中蕴含的生态哲学智慧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思想启迪,从而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了深厚的哲学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

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唯物主义自然观,其始终强调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在《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的博士论文中首次勾画了辩证自然观的基本轮廓,提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法。在与恩格斯各个时期的通信中,他也对自然观进行了讨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自然界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并且指出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他把动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区别开来,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懂得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与自然之间发生联系需要一个中介,即人类充满智慧的劳动,它可以调节、控制和影响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最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其克服了之前一切自然观的局限,辨别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本质关系,认为二者之间需要实践这个中介把它们联系起来。马克思认为,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双面性,遵循自然规律的实践活动是人与自然相统一、相协调的重要手段;摒弃自然规律的实践活动是人与自然相背离、相对立的根本原因。人与自然相处和谐与否,与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程度密切相关,如果人类一味地只发展不保护、只索取不投入、只利用不修复,久而久之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恶化,生态系统就会失调。人类的实践活动要遵循适度原则,在必要时反哺自然,这样才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互惠互利的最佳状态。

马克思对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论述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契合,同时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支撑。

(三)西方生态哲学中的合理因素

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吸收了西方生态哲学中的合理因素。西方生态哲学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哲学探讨。

最早在《我们的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一文中,美国学者指出,导致西方生态危机的根源就是西方所倡导的人类中心主义传统,即过分强调以人类为中心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并开始对人类中心主义传统进行反思和批判,以人类自我为中心而忽视自然界的外在力量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进入20世纪,西方生态哲学重点围绕三大主题展开:一是生态本体论,从环境学的角度重新思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揭示了自然界的先在性和规律性以及人类的衍生性和依赖性,重新确立了与近代文明相适应的生态自然观;二是生态认识论,彻底否定了人与自然彼此独立的二元论思想,打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旧哲学结构,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哲学框架,把西方哲学流派中蕴含的生态思想挖掘出来并不断深入研究;三是生态价值论,把生态中蕴含的有实用价值的哲学应用于与近现代环境保护相关的伦理、政治、美学等领域,这些都从不同角度研究和阐释了生态哲学。

从人与自然的本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关系中蕴含的价值等方面借鉴西方生态哲学思想,对于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也正是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因素,进而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二、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哲学内涵

(一)人与自然是主客体的统一关系

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标志性体现。主体指的是人,是具有一定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存在,体现于人在自然界中总是主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客体指的是自然,是主体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体现在自然界是人类繁衍生息和生活居住的场所。起初人们匍匐于自然脚下敬畏自然,到后来逐渐开发利用自然,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使自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形成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机械思维方式,是一种认知范式的错位。在整个世界中,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类生活在自然界这个大环境中,大自然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所必需的生活场所和自然条件,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在大自然中获取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现实需求,从而实现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的现实满足。人在享受自然带来福利的同时,如果不加保护地利用自然,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既是自然界的主人,同时也是自然界的奴隶,二者之间的关系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运用内在思维将客体包含于主体之中,将自然纳入主体世界之中,实现二者之间具体的统一。

把人凌驾于自然之上,把自然看作为我所用的手段性、工具性的存在,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看法。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类从属于自然。自然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同时人类主体也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于自然,自然的客观性和主体的能动性这种双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主客体统一的关系。

(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2]人与自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既肯定了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性,又反对将人消解在自然中;既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又反对将人凌驾于自然之上。首先,自然是生命之母。人类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是自然界长期进行复杂运动演进而来的历史结果,适宜的生态环境条件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前提基础,如果没有适合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也就没有人类以及人类创造出来的感性世界。其次,人可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界为自己服务。人活在天地之间,将天地自然作为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在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出人类文明。当人类没有认识到自然规律的时候,自然在人类眼里神秘而伟大,我们对自然怀着敬畏之心,是自然的奴隶;一旦人类认识这种独立于我们意识而存在的自然规律,人类就成了自然的主人,使自然服务于人类,创造出满足人类需求的物质生产资料。最后,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活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尊重大自然的创造,绝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必须深刻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的行为会产生或近或远的影响。

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与人类紧密联系,可以说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这是因为人类来源于自然界,人类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基础都根源于自然界的创造,依赖于自然界所提供的“养料”,自然界对人类的生存和繁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必须与其发生作用和联系,自然界就相当于人类的无机身体,人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相当于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自然兴人兴,自然衰人衰,人与自然已经融为一体,这揭示了人类社会兴旺发达的规律,也为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供了基本价值遵循。

(三)人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

遵循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人与自然亦是如此,人要在遵循自然界运行规律的基础之上发挥人的创造性,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走弯路。另一方面,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自然。自然是有其规律性的,并不是说人类要任凭自然的摆布而无所作为,人类可以通过主动认识自然规律,并按照自然规律来进行实践活动,进而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求并在自然里面获得更大的自由。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建设者,没有哪个人可以置身事外,只有进行合乎自然规律的生产,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和谐统一。

要充分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的两面性。也就是说,当人类合理开发、主动保护自然的时候,自然会对人类呈现友善的面孔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价值;当人类过度开采、粗放掠夺自然的时候,自然会对人类呈现冷漠的面貌并对人类进行无情的报复。人类为了满足自身利益而无视大自然的运行规律,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抵抗的规律。需要明确的是,这里强调的不是人类物质生产生活与自然界之间交互影响的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理论观点,而是我们迄今为止现代工业文明发展历程中总结出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知。恩格斯也曾指出,我们不要因为征服了自然而沾沾自喜。对于每一次这种得意,只是短暂的,“喜悦”之后往往会带来出乎意料的结果,得到的必然是自然对人类无情的报复。人类在自然面前,没有所谓的胜利,即使有也是短暂的成果;在与自然的相处中不应该一争高下,好的结果就是达到共生状态,实现和谐共存。

三、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哲学思维

(一)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辩证思维

唯物辩证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重要方法,它要求我们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并树立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是指从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出发,分析矛盾、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辩证思维,要求我们从辩证思维的角度去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首先,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人与自然之间也是普遍联系的,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人类离开自然界提供的物质生产基础和精神需求供给,将无法继续生产和生活下去,最终只能走向灭亡。从实践论的角度来看,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人类是自然界孕育出来的产物,二者之间的联系通过实践这一环节来实现。如果离开了自然界,人类缺少实践的客体,也就无法实践;离开了人类,自然界缺少活动的主体,实践也无法进行,人与自然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同时也要注意人类的实践活动要符合自然发展的规律,否则破坏自然必将最终伤及人类自身,所以说,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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