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与发展

作者: 董庆亮

[收稿日期]2023-03-16

[作者简介]

董庆亮(1994),男,山东嘉祥人,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摘  要]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方法,表现为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内核,回答了怎样生产和怎样交换的问题;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取向,回答了怎样规范资本和怎样分配的问题;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现代建构,回答了怎样流通和怎样消费的问题,为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优化思路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继承;发展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3)04-0012-08

有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学界研究颇多,然而却鲜有学术论文可以阐明如下问题: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进步性表现在哪?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究竟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怎样的继承与发展?这样的继承与发展怎样确保新中国用70多年走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本文将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

一、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内核,回答了怎样生产和怎样交换的问题

考察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到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历史,不难发现,政治经济学作为“研究一个社会生产、资本、流通、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的学科”[1],有其清晰的逻辑主线。威廉·配第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的理论,为后来的政治经济学规定了社会生产这一逻辑起点;亚当·斯密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分工的重要性,为分工理论的研究开辟了道路;大卫·李嘉图较为深入地研究了货币和价格问题。然而,尽管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在研究中触及了政治经济学的各个方面,并或多或少地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这一经济学命题,但却仍处于自发状态,直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诞生,政治经济学才逐渐走向成熟的理论自觉。

劳动价值论的发明权属于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配第认为,“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2],这一理论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立论基础。但其观点的不足之处也正在于此。即,在配第的著作中,缺少对价值本质的阐释,进而导致其模糊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界限。因此,尽管配第将经济学从单纯的“效用-产出”理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但却没有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

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那里第一次得到了全面、准确的阐释。

首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正确区分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发现了商品交换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两者统一于“交换”这种经济行为中。即“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3]48,不同种类的物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这是由该物品的自然属性决定的;而商品之所以为商品,是由于其具有可交换的价值属性。价值存在于商品交换中,不参与交换的物品不具有价值。在区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基础上,马克思从商品交换这一具体的经济现象出发,发现了商品交换的本质,即“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而在商品交换中“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因子”[3]50。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区分是幼稚的配第的政治经济学发展为较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第一个表现。这一区分揭开了蒙在商品交换现象上的神秘面纱,将商品交换转化为以下的简单形式:商品交换能够完成,是由两者使用价值的差异性所决定的——使用价值相同的商品进行交换,如用20码麻布交换20码麻布是毫无意义的;从价值上看,X码麻布之所以能够交换Y件上衣,是由两者的价值决定的,因为X码麻布的价值等于Y件上衣的价值——X码麻布与Y件上衣的交换是公平交易,而如果用Y码麻布交换X件上衣,这种交换便有失公平。为什么有失公平呢?在考察商品的二因素时,马克思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但这种对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正确区分,达到了配第以前的经济学家所未曾达到的理论高度。

其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完成了从商品二重性到劳动二重性的飞跃,建立了从劳动到价值的桥梁。关于劳动二重性的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髓。这一理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早期政治经济学的劳动理论进行批判继承的结果。马克思肯定劳动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却并不信奉“劳动万能”理论。在这一点上,他与配第“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3]56-57的观点相似,但马克思却并不止步于此。他认为,人类的劳动有若干种具体形式,劳动的具体形式依不同的天然物质基础而改变,因此,具体劳动的对象是天然存在的物质基础,目的是改变物质的形式,以生产出使用价值;而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劳动就只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3]57。马克思在这里引入了抽象劳动的概念,抽去了具体劳动的差异,而仅保留了具体劳动量上的差别。这就使得,如果甲商品的价值等于若干倍的乙商品的价值,那么其原因是且仅是甲商品上凝结了若干倍于乙的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生产价值,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造。

其三,建立了价值量的标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差别是由包含于其中的抽象劳动多少的差别决定的。这一结论马克思本人已经作了充分论述。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衡量劳动量的多少,进而,价值量的多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分了三步:其一,建立劳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令生产A商品所耗费的(抽象)劳动量=生产2B商品所耗费的(抽象)劳动量,即A=2B。其二,引入个别劳动时间的概念。为了确保等价商品所消耗的(抽象)劳动量相等,马克思假设生产若干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之间存在比例关系。其三,引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出于衡量价值量的需要,马克思引入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即“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3]52,这一论述强调的是使用价值,即由具体劳动生产出的那一部分。这说明,马克思在讨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量、价值量的关系时还原了劳动的具体形式,也即,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讨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量的关系时,讨论的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讨论具体的劳动形态。价值来源于抽象劳动,但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使用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是具体的劳动,这体现出马克思对劳动二重性再思考后,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再定义。

最后,准确地论述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为剩余价值的发现开辟了道路。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由于没有厘清价值、供求关系、价格三者之间的关系,常将价格的上涨与下降简单地归结为供求关系的变化。然而,对于价格变化的简单归因不能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果推演到极致,一个无穷少的、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的价值是无限大的吗?这种劳动产品的价格是无限高的吗?显然不是。“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关系影响价格”真理的揭示,到马克思这里才得以完成。二是,如果从现象出发,混淆价值与价格,将价格的上涨解释为“贱买贵卖”,将财富的积累理解为“量入为出”的节约精神,就无法解释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资本原始积累问题,从而无法对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作出描述。而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顺了价值、供求关系、价格三者之间的关系后,长期困扰政治经济学的上述重大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此外,马克思在其著作中阐述了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思想,指出资本主义大生产条件下强制性技术分工的后果,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人的异化持坚决的批判态度,相较于亚当·斯密的“扣针工厂”“扣针工厂”是亚当·斯密讨论生产分工时使用的一个著名事例,参见其代表作《国富论》。中对于分工的阐述,其理论的发展性显而易见。

以劳动价值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是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这个逻辑体系的起点是商品的生产、交换等领域。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正是在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一,在生产过程中。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既看到了分工对于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性,又主张通过培养“通专结合”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以社会分工代替资本主义大生产中的技术分工,最大程度地避免异化劳动现象的产生。新中国通过多种途径大规模地培养学有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基本满足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改革开放后,我国专业技术人员更是进入蓬勃增长期,“初步建立了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4],其专业技术人员增长速度之快为世界其他国家所不能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是社会分工的表现,对于生产力的解放、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表现出巨大作用。而以“鞍钢宪法”早在1960年,经由毛泽东批示的中共鞍钢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史称“鞍钢宪法”)中就提到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内容,即“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改革规章制度和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相结合”。与此同时,“鞍钢宪法”中还涉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的企业制度”等内容。20世纪80年代后,即有学者指出发达国家借鉴“鞍钢宪法”管理企业并取得成功的经验,更有学者直言“鞍钢宪法”对福特式的僵化的、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提出了挑战,体现了“经济民主”观念,是“宝贵精神资源”。关于“鞍钢宪法”与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鞍钢宪法”对于国企管理制度的价值方面的研究有很多,参见于之伟.“鞍钢宪法”问题研究评述[J].中共党史研究,2016(3):106-117。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社会分工的探索,更实现了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分工的完美替代。因此,在生产领域,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在实践中避免了资本主义大生产条件下的不利因素。

其二,在交换过程中。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依据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学说,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市场万能论”,但实践证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灵活性等优点,却也存在诸如自发性、滞后性、无序性的固有缺陷,而这种缺陷在连接生产和消费的交换领域的交换环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因此,只有将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中的合理因素融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同时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改造古典政治经济学,才能将其“化”为适合中国国情的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在交换领域中,新中国逐步摸索出一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规则交换作为资源配置中承上启下的环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关键环节。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历程,在这里不作赘述,仅指出几个关键节点和事件:1956年中共八大,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1992年南方谈话,邓小平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同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形成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诞生之前的任何经济学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建立在供求关系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后者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交换关系。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尤其是关于价值规律的认识给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思路。

二、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取向,回答了怎样规范资本和怎样分配的问题

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的重大发现。早在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马克思就考察了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等问题,这些研究和劳动价值论一起,为《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的提出准备了条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包括这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马克思发现了资本流通的总公式并指出了其矛盾。马克思认为,“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有根本的不同。前者在经济活动中的经历是W-G-W,为买而卖,而后者在经济活动中的经历则是G-W-G,为卖而买,也就是说,“简单商品流通以卖开始,以买结束;作为资本的货币流通以买开始,以卖结束”[3]173。在G-W-G的流通过程中,商品两端的G并不等值,具体地说是G左<G右,在形式上违背了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但实质上,这种交换恰恰是等价交换原则的体现。G右之所以大于G左,是因为其中产生了剩余价值。因此,新的公式应该是G′=G+△G,即预付资本加上一个增值额(剩余价值)马克思把这个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即W-G′。以上就是马克思推导出的流通领域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总公式。马克思在此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推演马克思的这一推导过程详见《资本论》第一卷第182-190页。,得出了“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3]192的结论,于是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流通过程中不产生价值,但在现实中商品占有者的确在“贱买”和“贵卖”。因为“商品生产者在流通领域以外”“不能使价值增值”[3]193,货币或商品也就不能转化为资本,所以,马克思指出了总公式的矛盾,即“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领域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3]193。到此,所要解决的问题就转变为:剩余价值到底怎样产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资本流通总公式及总公式矛盾的论述,避免了“所有经济学家”在剩余价值上犯的一个错误,而他不再像既往的经济学家一样“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5],而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和剩余价值本身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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