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共同体视域下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思考

作者: 唐佳敏 刘会强

[摘 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超越了过去人类中心主义的机械论自然观、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荒野自然观等片面的自然观,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拓展到人与自然关系领域所形成的全新理念,为新时代重建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全新视域。在生命共同体这一全新视域下,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建首先要实现观念领域的变革,其次才能在新观念的指导下实现实践领域的创新。在观念变革上,这一全新视域要求重新理清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自然价值与经济价值、保护自然与美好生活这三组关系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在实践指向上,这一全新视域为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形成人类文明新形态,提出了与观念变革所要求重建的三组关系相对应的全新要求,即主张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始终坚持绿色发展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与生态优先相结合。由此,生命共同体论述为新时代重建人与自然关系、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解决全球生态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2)01-0012-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结合人与自然关系深刻变化的现实状况,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了多频次、多角度的阐释。这些论述是在当今世界经历百年变局、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背景下,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1]这一“时代之问”的科学解答。当前,学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研究偏重于理论来源、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等方面展开。本文试图立足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中蕴含的“生命共同体”的新视域,从观念变革与实践指向相结合的角度,就重建人与自然关系进行辩证思考,以期为建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供新思路。

一、生命共同体为重建人与自然关系提供新视域

从古至今,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大致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机械论自然观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荒野自然观这两种颇有偏狭的观点。而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2]360的理念,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理念,超越了历史上人与自然关系的传统观念,为新时代重建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新视域。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机械论自然观

人类中心主义始于古希腊时期,从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时,就已经内含着开始把人放置在宇宙中心的意蕴,认为人是世间万物的主宰。人类中心主义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坚持机械论自然观,这种自然观是以近代自然科学成就为基础的,把自然仅仅看作数学、物理和化学的精确表达,看成机械、孤立、僵化的单一个体,否认自然界各种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人类中心主义学者认为,自然不过是一个能按照人类目的被利用、改造、操纵的对象,不过是一个完全被借以利用为人类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工具。人在这一环节中不断发现自然机械运动规律,而这种对未知的成功掌握又不断激发了征服自然的欲望,演变成妄图掌控自然运行的角色。因此,人类中心主义从理性的属人性和独特性出发,主张控制自然、改造自然,鼓吹“人类至上”,强调人对自然万物的绝对统治。但是,“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3],因此人类中心主义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机械论片面夸大了理性的作用,而忽视了自然的重要性,甚至割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荒野自然观

从20世纪开始,关于人与自然关系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人类中心主义的新观点,例如,生态学、生态伦理学、动物解放——权利论、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其核心在于坚持人不是世界的中心,可概括为非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荒野”[4]的自然观,只看到自然的先在性、系统性、自愈性是它的最大特征,人在自然系统的自愈过程中是后生的、外在的、不必要的干预。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从自然的原始性与至上性出发,主张完全地顺从自然,反对对自然的任何改造,力求自然保持完全荒野下的原始状态。但是,人作为自然的产物,是不可能脱离自然而独立生存的,“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5],人不可避免地要从自然获取满足自身基本生存的物质资料。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过分强调了自然的主体价值,忽视了人的主体性与创造性的发挥,也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割裂。

(三)以命运共同体塑造生命共同体

在新时代背景下,在马克思主义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性地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将原本为解决国与国之间利益问题而提出的命运共同体理念,运用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为重建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新视域。首先,它扭转了过去人类中心主义片面的、机械的自然观念,认为自然不是只由冰冷数字造就的纯理性的被动机器,而应该是与人同样有生命力的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使人与自然作为生命共同体实现了内在统一。其次,它克服了非人类中心主义完全反对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缺陷,肯定人对自然的合理改造,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内涵拓宽至经济共同体、生活共同体等。再者,生命共同体为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全球性解决也赋予了创新意义。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2]364的重要原则下,要求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到全球环境治理之中,形成最适合本国国情的应对方案,共同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解做出努力。这些正是超越过去对人与自然关系片面理解的全新视域之所在。

二、新视域下重建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观念变革

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需要观念变革,革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在生命共同体新视域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要在对待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自然价值与经济价值、保护自然与美好生活等方面确立全新观念。

(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辩证统一

观念变革上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在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论断的提出,这一提法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6]11。在这个结成共生关系的生命共同体中,人借自然而生存,自然靠人而发展,共同构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休戚与共的辩证统一体。

第一,人靠自然而生存。首先,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要依存自然。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为满足自己的需要,必须积极地通过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从自然取得一定的外界物,或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以获得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其次,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要改造自然。在人作为主体与自然作为客体的这一对象性关系中,人会按照自身的需要改造自然,即在劳动的过程中,使自然转变成为人化自然。这是劳动作为人的对象性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活动中的充分展现,更是人作为人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在劳动的过程中,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的属人性与交往过程中的社会性也更加凸显。

第二,自然靠人而发展。首先,自然本身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有系统性、复杂性、规律性的内在特性。自然界各种正常或反常的现象都可以通过人掌握其内在规律后加以因势利导,将各方面都转变成为造福人与自然的有利因素,使自然的内在价值更外在化。其次,由于人同时具有必须依赖自然界,保持自然完好与稳定的自然属性,和必须兼顾他人和子孙后代对自然的依赖和需要的社会属性,自然要依靠人的改造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为他人和子孙后代继续开展对象性活动留下源源不断的自然资源,让他人和子孙后代都能公平享有与自然结成生命共同体的可能。

第三,人与自然要和谐共生。人对自然的对象性活动具有合目的性,人类会按照自身的目的、需要和计划等内在尺度去认识和改造自然,使自然更适合人生存和发展。但人对自然的对象性活动也要合规律性,“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不要试图征服老天爷”[6]24,要不断发现自然规律,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按照自然的本来面目来认识和改造自然,“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7]。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共生展现的自然美景,“既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也是人类走向未来的依托”[2]374,整个人类社会就是一个人与自然关系不断和谐的文明进程。

(二)自然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辩证统一

“作为一切生态关系总和的自然界就在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与人之间经济联系与关系的纽带,使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成为生态经济关系”[8]。因此,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离不开处理好人与自然的生态经济关系,其实质就是保护自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然而,以往的观念认为二者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认为人类如果为了实现经济发展,获得经济价值,就不可避免需要放弃自然价值,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相反,如果选择保护自然,保留自然价值,则又会不满于可能导致经济发展脚步放缓的现实。事实上,自然价值与经济价值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自然价值应始终摆在第一位。在人类发展史特别是工业化进程中,曾发生过大量破坏自然环境导致惨痛后果的历史教训,恩格斯就曾列举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由于砍伐树木导致土地荒芜甚至遭受更为严重后果的事例,也告诫过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9]。习近平在担任河北正定县委书记期间,就曾强调“宁肯不要钱,也不要污染”,因为“在发展过程中把生态环境破坏了……再补回去,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6]3。过去太多的粗放式发展带来的历史教训都已经充分告诉我们,自然价值应始终摆在第一位,绝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

其次,自然价值也能创造经济价值。1988年,习近平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曾提出“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的“山海经”发展思路,这是一种依托自然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共同发展的双赢思路。后来习近平将这一思路拓展总结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6]4的论断,肯定了自然环境在生产力构成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地位,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思想内涵。可见,自然环境保护好了,也能为经济发展创造提供更多价值可能,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变革形成绿色发展之路,绿水青山就能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银行”。

最后,自然价值与经济价值能实现共赢。自然与人的经济发展看似是只能二选一的价值选择,实则是能够实现共赢的辩证统一。一方面,经济价值的获取需要依靠自然价值这一前提,因为只有将自然的内在价值充分发挥,依托美好自然展现的自然价值才能获得高质量发展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自然价值的持续有效凸显,离不开经济价值取得后对自然的不断保护,只有将获取的经济价值不断投入对自然的修复,持续不断提升自然价值,才能将“绿水青山”转化成源源不断的“金山银山”,实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美好愿望。

(三)保护自然与美好生活的辩证统一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根本上来看,最终也会延伸到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最终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对人本身最直接的生活质量提高有着重要帮助作用,对改善民生福祉起到重大推动作用,也进一步促进了人与人之间和谐状态的建立。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10],资本家盲目追求物质利益,无限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只是他们为了赚取利润的工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造成的异化劳动,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导致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野蛮开发,使人与自然的对立也日益尖锐。同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充斥着“人对自然绝对支配”的思想观念,以这种思想观念为底蕴的生产方式及社会制度必然导致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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